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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识论反省的辩证法(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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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理性最重要的作用和效力是什么呢?在18世纪哲学看来,就是它的分析和综合的功能。理性把一切经验材料分解为最简单的观念,把一切传统观念分解为最基本的成分,进而批判地反省这些最简单的观念和最基本的成分,从而使人的全部知识和信仰都成为批判考察的对象。

(三)对象、对象意识和自我意识

以近代实验科学为基础的近代哲学,它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思维怎样才能正确地反映思维对象的本质和规律的问题,也就是思想的客观性问题。因此,正如黑格尔所说,近代哲学的原则并不是“淳朴的思维”,并不是“如实地思维各个对象”,而是“思维那个对于这些对象的思维和理解”。[24]

思维把自己关于对象的思维和理解当作对象,这样的思维当然就不是“淳朴的”。它是对认识的认识,对思想的思想。在这种哲学思考中,包含着最基本的三者关系:对象—对象意识—自我意识。

实际上,笛卡尔的“我思”或“自我”,就已经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精神活动,而且是自我对意识本身的意识即“自我意识”。就是说,笛卡尔的“我思”具有双重性:关于对象的意识和关于对象意识的意识。在“我思”的双重性中,对象变成意识中的存在,这就是意识界的存在或对象意识;对象意识又成为思维反省的对象,这种关于对象意识的意识就是思维的反省活动或自我意识。

在意识对象(意识外的存在)、对象意识(意识界的存在)、自我意识(关于对象意识的意识)这三者关系中,自我意识是作为觉其所觉、知其所知、想其所想的反省意识而存在的。

正是由于近代哲学自觉到了关于对象意识的自我意识,而不仅仅是自觉到了意识对象与对象意识的关系,它才能够“十分清楚”地提出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并使之获得“完全的意义”。也正因如此,近代哲学才能把形式逻辑前提、常识前提、科学前提和哲学前提自觉地作为自己批判反省的对象。这就是对理论思维前提的认识论反省。

在意识对象、对象意识和自我意识的三者关系中,蕴含着对象与经验、经验与知觉、知觉与表象、表象与思维、思维与想象、想象与情感、情感与意志、意志与自我等极为复杂而丰富的矛盾关系。近代哲学通过认识论反省而揭示出隐含于理论思维前提之中的这些矛盾关系,就在认识论的层次上发展了辩证法的批判本性,并使辩证法理论转换为新的形态。

哲学思维在自己的反思活动中去考察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思维与存在的对立就转化为思维内部的矛盾。

近代哲学对这种矛盾的揭露,首先是以批判笛卡尔的“天赋观念论”来实现的。笛卡尔的“我思”,在其直接性上,是以个人的独立判断去代替信仰的权威;在其间接性上,则蕴含着以超越个人理性的普遍理性去代替上帝的普遍性。那么,这种普遍理性是如何形成的?笛卡尔从“我思”出发去推论上帝及其两种属性的存在,精神也就成为被审察的对象即客体。那么,人的精神活动为什么能够实现与存在的统一?

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显露了笛卡尔哲学的简单性和独断性。由于无法解释自我观念及由此而来的种种观念的来源,笛卡尔提出了他的“天赋观念说”。这个学说在整个17世纪哲学中占有统治地位,而没有得到真正的批判。从某种直觉地把握到的最高确定性(自我、实体、单子等)出发,通过自我演绎而构成哲学的逻辑体系,是17世纪哲学的共同出发点。

在17世纪的形而上哲学体系中,斯宾诺莎的“实体”学说是特别令人感兴趣的。他认为实体的属性是思维和广延(自然)。这样,他就扬弃了两个极端(思维和广延)的独立性,把两个极端变成了实体的对立面的统一。

在斯宾诺莎看来,人的思维作为实体的思维属性的一种样态,它应该具有实体的观念,以及由实体的观念而来的关于思维和广延两种属性及其各种样态的观念。这些“真观念”不是来源于感觉和经验,而是来自“天赋的理智”对事物本质的直观把握。在这种直观把握中,人们既不断地形成关于事物本质的真观念,又不断地对这些真观念进行再认识,这就是他所说的“反思的知识”。在这种反思的知识中,越是推演到后来的真观念,越是处在理智的更高层次上。这样,斯宾诺莎哲学就蕴含了黑格尔概念辩证法的雏形——思维在自己的建构与反思的对立统一中实现自身的发展。

与17世纪以演绎和证明的方法来构造形而上体系不同,18世纪哲学从一种比较朴素的意义来看待理性。它不是把理性看作先于一切经验的“天赋观念”的总和,而是把理性看作一种后天获得物。因此,它从理性的经验来源上反省人的认识。

有两类经验:外在的、物质的经验,以及内在的经验——思维规律和思维形式。英国经验论者洛克开启了这样一条道路,即从分析“外在的、物质的经验”而反省思维形式在观念形成中的作用,从而说明理性的能力和力量。18世纪的法国哲学沿着这条道路而创建了近代的成熟形态的唯物主义理论;贝克莱、休谟则把这条道路引向唯心主义的经验论,并以彻底的经验论而使洛克开启的这条道路告终。

洛克否认天赋观念的实在性,突出感性在认识中的作用。他明确地说:“人心中没有天赋的原则。”[25]他从感官活动所产生的感觉出发,分析简单观念到复杂观念的形成过程,探讨人的各种观念和人的认识能力的真的程度,研究知识的本质和分类以及人类的知识所能达到的界限,思考如何合理地对待知识与信仰的关系。

但是,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中,不仅需要从“外在的、物质的经验”即思想的内容方面去揭示它的丰富性和矛盾性,而且需要从“内在的经验”即思想的形式方面去探索它的丰富性和矛盾性。由于洛克把观念混同于感觉,而不理解观念的本质是意义的觉知,取消了思维的能动性,因而无法达到对“内在经验”的反思。

观念作为主客统一的意义觉知即是真理问题。黑格尔说,关于真理的科学——哲学——是对认识的认识、对思想的思想。这就是反思。真正达到反思的认识,那是德国古典哲学才实现的。

但是,从笛卡尔的先怀疑而后确定、先理性而后信仰、先自我而后上帝,到18世纪哲学从认识论上对人类观念的反省,已经比较系统地考察了物质世界与人类意识、广延与思维、实体与属性、属性与样态、意识内容与意识形式、对象意识与自我意识、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外延逻辑与内涵逻辑、知识与信仰等一系列具有哲学世界观意义的矛盾,在一定的程度上实现了本体论、认识论和辩证法的统一,从而使辩证法理论跃迁到自觉的形态。

(四)近代哲学的辩证法的不彻底性

西方近代哲学的认识论转向,以及在这个“转向”的进程中所形成的自觉形态的辩证法理论,把理论思维前提的内在矛盾明确地展开为思维与存在之间的多侧面、多层次的矛盾。但是,近代哲学并没有合理地解决这些问题。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在近代哲学中集中地表现为“理性”与“实体”的关系。如果不是拘泥于哲学家自己的某些自相矛盾的论述(这是不可避免的),那么,我们可以发现,近代哲学对于“理性”和“实体”及其二者关系,提出了两种对立的理解方式。

其一,实体即自然,理性(思维)只是实体(自然)的一种基本属性。人作为理性动物,通过理性活动(包括感性直观和理性分析)认识实体,从而实现理性与实体的统一。这就是强调人及其理性对自然的依赖性(或者说自然对人及其理性的本原性)的近代唯物论思想。

其二,实体即理性,理性(思维)的规律就是自然(存在)的规律。理性作为自为的能动性主体,它通过自我认识和自我反观而实现思维与存在的统一。这就是强调人及其理性对自然的超越性(或者说自然对人及其理性的被动性)的近代唯心论思想。

由于上述两种理解方式的对立,近代的唯物论哲学和唯心论哲学,都试图以还原论的方式去解决思维与存在的统一性问题。这样,近代哲学在批判上帝本体论、将上帝现实化和人化的过程中,就形成了两种近代意义的本体论——物质(自然)本体论和精神(理性)本体论。

它们分别从对立的两极(自然或理性)去理解理论思维的前提问题,而没有找到物质与精神、自然与理性、自然对人的本原性和人对自然的超越性对立统一的真实中介和现实基础。

由此便造成了整个西方近代哲学在“本体”问题上的自然本体与理性本体的抽象对立,以及在思维方式上的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互不相容。

这种本体论的抽象对立和思维方式上的互不相容导致对立的双方各把自己所承诺的本体视为不容置疑的人类安身立命之本。这样,近代哲学的认识论反省就以非批判的本体论信仰而终结,自觉形态的辩证法理论也最终陷入了非批判的形而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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