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思维与存在的否定性统一(第2页)
作为理论思维前提的思维和存在的统一性,在其现实性上,既不是黑格尔的“无人身的理性”与其“逻辑规定”的统一,也不是费尔巴哈的“抽象的个人”与其“感性的直观”的统一,而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充分论证了的“现实的人”以其“感性的活动”为中介而与其“现实的世界”的统一。这种统一不是肯定性的统一,而是否定性的统一。
人及其思维是自然的产物,人的思维在本质上与自然服从于同一规律。在思维和存在、意识和物质谁为本原的问题上,我们必须坚持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唯物主义原则(这已经被实证科学所证实)。但是,从自然中生成的人类,却不仅仅是按照“自然的尺度”、“物的尺度”去适应自然,而且是按照“人的目的”、“人的尺度”去改造自然。在人和自然的相互关系中,一方面是人受自然环境的制约和限制,另一方面则是人不断地改变着外界自然环境。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前提,主要不是适应外部自然条件改变自身,而是通过改造外部自然环境使之适应人的需要。
列宁提出:“人的实践=要求(1)和外部现实(2)。”[26]一方面,“人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面向客观世界,以它为转移,以它来规定自己的活动”,“人的目的是客观世界所产生的,是以它为前提的”[27];另一方面,“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人具有“对自己的现实性和世界的非现实性的确信”,“为自己绘制客观世界图景的人的活动改变外部现实,消灭它的规定性(=变更它的这些或那些方面、质)”。[28]
人类的实践活动所蕴含着的现实的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是人的目的与外部现实、人的尺度与物的尺度、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自由与必然的矛盾关系。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却要以自己的行动让世界满足人;世界是自在的存在,人却要给自己绘制自己所要求的世界的客观图景;世界是现实的存在,人却要以自己的现实性去消灭它的规定性。这是思维对存在的否定,是思维对存在的否定中所实现的统一。
(三)辩证法的批判本性与人的超越性
思维与存在的否定性统一,根源于人类自身的超越本性,并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辩证法的批判本性,是对思维与存在的否定性统一关系的理论表达,也就是对人类自身的超越本性的理论表达。
世界就是自然。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道德经·第二十五章》)在这个意义上,整个世界就是自然而然地存在与发展着。然而,从自然中生成的人类,却要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把世界变成马克思所说的“人化了的自然”。为了让世界满足自己的需要,人类要从这个自然而然的世界中去探索真(为何如此)、去寻求善(应当怎样)、去实现美(是与应当的统一),把世界变成对人来说是真善美相统一的世界。这种对人来说是真善美相统一的世界,就是人与世界、思维与存在的否定性统一,就是把人的非现实性(目的性要求)转化为现实性、把世界的现实性(自在的存在)转化为非现实性(为我的存在)。这就是人对自然世界的超越。
人生也是自然。“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庄子·知北游》,这种不科学的说法表达了人生的自然性),生生死死,自然而然。然而,从自然中生成的人类,却要认识人生、改造人生,在对人生的认识与改造中去寻求意义(为何生存)、追求价值(怎样生活)、争取自由(实现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把人类的生存变成人类所向往和追求的生活,把人类社会变成人类所期待和憧憬的现实。马克思说:“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29]人生的困惑与奋争,理想的冲突与搏斗,社会的动**与变革,历史的迂回与前进,绘制出人类自己创造自己、自己发展自己的扑朔迷离、色彩斑斓的画卷。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也就是人与世界、思维与存在的否定性统一。这就是人的自我超越。
人类超越自然而构成人类社会,由此便产生了个人与社会、个体意识与历史文化的矛盾。人作为类而构成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大我”,人作为个体则表现为各自独立的“小我”。因此,每个人便同时具有两种关于“我”的自我意识:其一,人类是“我”,个体只是人类“大我”的类分子,“我”只能作为类而存在;其二,个体是“我”,别的存在(包括其他人类个体)都是“非我”,“我”只是作为个人而存在。这种“大我”与“小我”的矛盾正如黑格尔所说:“因为每一个其他的人也仍然是一个我,当我自己称自己为‘我’时,虽然我无疑地是指这个个别的我自己,但同时我也说出了一个完全普遍的东西。”[30]由这种“大我”与“小我”的矛盾关系所构成的社会正义与个人利益的矛盾,提出了具有更为迫近的人类生存意义的政治理想问题、社会制度问题、法律规范问题、伦理道德问题、价值观念问题以及人类未来问题。而政治理想的实现、社会制度的更迭、法律规范的转换、伦理道德的践履、价值观念的变革,同样是人与世界、思维与存在的否定性统一。
人是现实的存在,但现实的人却总是不满足(不满意)于人的现实,总要使现实变成对人来说是更加理想(更加满意)的现实。生产劳动、科学探索、技术发明、工艺改进、理论研究、艺术创新、道德践履、观念更新、政治变革,都是现实的人对人的现实的超越。人在现实中生活,又在希望、期待、向往的理想追求中生活。现实规范着理想,理想又改变着现实。爱因斯坦认为,在科学研究中“想象比知识更重要”,因为只有丰富的想象力才能导致创造性的科学发现。对于整个人类来说,美好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则比人类已经获得的全部财富(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更重要,因为只有崇高的理想和坚韧的信念才能引导人类自觉地为自身解放而斗争。理想与现实的对立统一,同样是人与世界、思维与存在的否定性统一。它是人的超越本性的集中体现。
人类的超越本性,归根结底就在于,人是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主体,世界则是人认识和改造的对象即客体。马克思说:“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对于动物来说,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存在的。”[31]人与世界的“关系”,就是人作为主体而世界作为客体的主—客体关系。而这种主—客体关系的实质,则是人对世界、思维对存在的否定性统一关系。
在人与世界的主—客体关系中,作为主体的人,具有对自己的感觉和知觉、表象和想象、欲望和目的、情感和意志、思想和观念、利益和价值、实践和历史的“自我意识”。在自我意识的统摄下,人不仅是觉其所觉、知其所知、想其所想,而且在自己的意识活动中观念地创造出自己所要求的、现实中尚不存在的客体,并以自己的实践活动把这种观念地创造出的客体转化为现实的客体。这就是思维对存在的否定性统一。
在这种自觉的意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中,人既要把观念性的存在同现实性的存在区别开来、对立起来,又要把观念性的存在同现实性的存在联系起来、统一起来,由此便引发了人们对“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思维和存在的统一性——的哲学思考:我所意识到的世界是不是世界本身?我的意识如何与世界本身相统一?我的目的性要求能否实现?思维的逻辑是否具有客观意义?……人类超越自然而与世界构成主—客体关系,人类就不可避免地形成理论地解释人与世界、思维与存在的相互关系的渴求,也就不可避免地在理论思维的层次上去思考“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人类的哲学思考及其辩证的思维方式发轫于人类自己的超越本性。
(四)辩证法与认识论和历史观
普通人的即非理论化的哲学思考,可以形成某些零散的、模糊的、素朴的哲学观念。在这种哲学观念中,可能包含某些素朴的唯物论思想,如认为物在人的意识之外,物的存在不依赖于人的意识,人的意识是物的映象等;可能包含某些素朴的辩证法思想,如认为事物之间是有联系的,事物是在运动和变化的,事物之间是有矛盾的等;也可能包含某些粗糙的唯心论思想,如认为人是先有某些观念才会形成某些事物等;也可能包含某些粗糙的形而上学思想,如认为事物之间非此即彼等。
正因为这种非理论化的哲学观念是零散的、模糊的、素朴的、自发的、不系统的,所以各种不同的哲学观念往往是相互掺杂的。更为重要的是,这种非理论化的素朴哲学观念,具有一种根本性的缺陷,即它只能抽象地承认思维统一于存在或存在统一于思维,并把这种“承认”诉诸经验的例证,而不可能具体地说明思维与存在的矛盾统一,并把这种“说明”诉诸系统的分析。因而,无论非理论化的哲学观念具有怎样丰富的朴素辩证法思想,无论它把这种素朴的辩证法思想诉诸怎样丰富的经验例证,它在本质上仍然是非批判的。
旧唯物主义之所以具有自身难以克服的形而上学性质,从根本上说,就在于马克思所批判的,它“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32]。
正因为旧唯物主义“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所以只能把思维和存在的统一理解为思维对存在的消极、被动、直观的反映。这样,旧唯物主义关于思维和存在的“统一性原理”就不可避免地存在如下的缺陷:第一,取消了思维的能动性,即取消了思维对存在的否定性统一关系;第二,在它的发展学说中,只能达到对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肯定,而不能从“形式”方面去研究思维的概念运动与事物自身运动的统一;第三,把人与世界的丰富的现实关系与对思维和存在关系的认识论解释割裂开来,在认识论上是唯物主义的反映论,而对人类历史则进行唯心主义解释。
马克思说:“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33]马克思的这个论断包括两层含义。其一,唯心主义发展了能动的方面。这个“能动的方面”,就是思维对存在的能动性,亦即思维对存在的否定性统一。正因如此,才会产生唯心主义的辩证法,它才能够逐步深入地揭示思维自身及其与存在的矛盾(如从笛卡尔经过休谟和康德到黑格尔),才能够形成概念辩证法的发展学说(主要是黑格尔)。其二,唯心主义“只是”抽象地发展了思维对存在的能动性,亦即抽象地发展了思维对存在的否定性统一。因为唯心主义也是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同人与世界的丰富的现实关系割裂开来,离开人的实践活动及其历史发展去看待思维的能动性。这样,思维对存在的否定性统一,就变成了黑格尔式的概念的自我对置和自我运动。因此,唯心主义虽然也有它自身的历史发展,即不断深入地发挥思维的能动性,但却无法克服它的辩证法思想的唯心主义性质。
人们经常说,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之所以是能动的反映论,是因为它把实践观引进了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人们还经常说,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之所以是唯物史观,是因为它以实践为基础,运用唯物辩证法去观察人类社会历史。这当然是对的。
问题在于:第一,把实践观引进认识论,并以实践为基础去观察历史,这意味着什么?它怎样变革了认识论和历史观?第二,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并用唯物辩证法去观察历史,这又意味着什么?它怎样变革了认识论和历史观?
把实践观引进认识论,并以实践为基础去观察历史,这就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对思维和存在关系问题的理解,既不是简单地承认存在对思维的本原性,也不是抽象地发展思维对存在的能动性,而是从人的思维最本质最切近的基础即实践去解决全部哲学问题。这样,马克思主义就从人对世界的现实的否定性统一去说明思维对存在的否定性统一,使理论思维的前提批判具有了“合理形式”。由这种“合理形式”的理论思维前提批判所构成的认识论,就是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即能动的反映论;由这种“合理形式”的理论思维前提批判所构成的历史观,就是唯物辩证法的历史观,即唯物史观。
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并用唯物辩证法去观察历史,这就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在对人的认识和实践的肯定理解中,同时包含着对它的否定的理解,从它的不断的运动中,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把人的认识和实践理解为思维对存在、人对世界的否定性统一过程。
在论述辩证法与认识论的关系时,列宁提出:“辩证法是活生生的、多方面的(方面的数目永远增加着的)认识,其中包含着无数的各式各样观察现实、接近现实的成分(包含着从每个成分发展成整体的哲学体系),——这就是它比起‘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来所具有的无比丰富的内容。”[34]
在论述辩证法与唯物史观的关系时,恩格斯提出,唯物主义历史观“只有借助于辩证法才有可能”[35]。他还具体地指出,唯物主义在它的近代始祖培根那里,“还包孕着多方面发展的萌芽”,“物质带有一种令人愉悦的、诗意的**力,以迷人笑靥引人注目”;“唯物主义在以后的发展中越来越片面”,“唯物主义开始带有憎恨人类的倾向”。[36]这就是因为,旧唯物主义只看到了人及其思维是自然的产物,而没有看到人及其思维与存在的统一是以人的实践活动及其历史发展为内容的否定性统一。因此,只有对理论思维前提的实践论批判的辩证法,才能构成能动的反映论和唯物辩证的历史观。
以实践论为基础、以辩证法为内容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自然观、历史观、认识论和逻辑学相统一的“合理形式”的辩证法理论。马克思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彼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37]马克思的论述,当然不是排斥对思维与存在的理论研究,而是强调只有从人的实践活动出发,才能合理地说明思维与存在的否定性统一,从而构成“合理形式”的辩证法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