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卷第十一(第1页)
詩卷第十一
祈父之什二之四
祈勤衣反父音甫!予王之爪牙叶五胡反。胡轉予于恤,靡所止居?
賦也。祈父,司馬也,職掌封圻之兵甲,故以為號。《酒誥》曰「圻父薄違」是也。孔氏曰:「古者祈、圻、畿字通用。故此作『祈』,《書》作『圻』。」○蔡九峯曰:「圻父,迫逐違命者也。」予,六軍之士也。或曰:司右、虎賁奔之屬也。董氏曰:「司馬之屬有司右、虎賁、旅賁,皆奉事王之左右者也,故《司右》曰:『凡國之勇力之士,能用五兵者屬焉。』《虎賁》曰:『掌先後王而趨以卒伍。』《旅賁》曰:『掌執戈盾,夾王車。』此所謂爪牙者也。」爪牙,鳥獸所用以為威者也。孔氏曰:「鳥用爪、獸用牙以防衛。此人自謂王之爪牙,以鳥獸為喻也。」恤,憂也。○軍士怨於久役,故呼祈父而告之曰:予乃王之爪牙,汝何轉我於憂恤之地,使我無所止居乎?鄭氏曰:「此責司馬之辭,謂見使從軍也,六軍之士,出自六鄉,法不取於王之爪牙之士。」張子曰:「禁衛,天子之爪牙,而使之遠戍,所謂『轉予於恤』也。古人容易出一句便不可及,詩人造理深,其辭儘難學。」
祈父!予王之爪士鉏里反。胡轉予于恤,靡所底之履反止?
賦也。爪士,爪牙之士也。底,至也。
祈父!亶不聰。胡轉予于恤,有母之尸饔?
賦也。亶,誠。尸,主也。饔,熟食也。言不得奉養,而使母反主勞苦之事也。○東萊呂氏曰:「越勾踐伐吴,有父母耆老而無昆弟者,皆遣歸;魏公子無忌救趙,亦令獨子無兄弟者歸養。則古者有親老而無兄弟,其當免征役,必有成法,故責司馬之不聰。其意謂此法人皆聞之,汝獨不聞乎?乃驅吾從戎,使吾親不免薪水之勞也。責司馬者,不敢斥王也。」愚按:不斥王而責司馬,此詩人之忠厚也。亦若《北山》所謂大夫不均之意。
《祈父》三章,章四句。輔氏曰:「上兩章言我乃王之爪牙,汝何轉我於憂恤之地,使我無所止居,如此則是自戕其上之衛。末章言汝乃驅吾從戎,而使吾親不免薪水之勞,如此則是不體其下之情。其言之序,亦先公而後私也。不戕其上之衛,則上得以安;必體夫下之情,則下不忘其死。勾踐、無忌之事,其用兵猶有古之遺法,自秦而下,不復如此矣。」
《序》以為刺宣王之詩。説者又以為宣王三十九年,戰于千畝,王師敗績于姜氏之戎,故軍士怨而作此詩。東萊呂氏曰:「大子晉諫靈王之詞曰:『自我先王厲、宣、幽、平而貪天禍,至于今未弭。』宣王,中興之主也。至與幽、厲並數之,其詞雖過,觀是詩所刺,則子晉之言豈無所自歟?」呂東萊曰:「讀是詩,見宣王變古制者二焉。前兩章刺其以宿衛之士從征役,末章見其有親老而無他兄弟者,當免征役,乃驅之從戎也。」但今考之詩文,未有以見其必為宣王耳。下篇放此。
《序》:「刺宣王也。」
皎皎古了反白駒,食我場苗。縶陟立反之維之,以永今朝。所謂伊人,於焉逍遥。
賦也。皎皎,潔白也。張子曰:「以表賢者潔白之意。」駒,馬之未壯者,謂賢者所乘也。場,圃也。孔氏曰:「苗而云場者,以場、圃同地,對則異名,散則通。」縶,絆其足。維,繫其靷也。永,久也。伊人,指賢者也。逍遥,遊息也。呂與叔曰:「徘徊少留之貎。」為此詩者,以賢者之去而不可留也,故託以其所乘之駒,食我場苗,而縶維之,庶幾以永今朝,使其人得以於此逍遥而不去,若後人留客而投其轄於井中也。《前漢書》曰:「陳遵每大飲,輒閉門,取客車轄投井中,雖有急,終不得去。」
皎皎白駒,食我場藿火郭反。縶之維之,以永今夕叶祥龠反。所謂伊人,於焉嘉客叶克各反。
賦也。藿,猶苗也。嚴氏曰:「藿,豆葉,用以作羹。」夕,猶朝也。嘉客,猶逍遥也。謝疊山曰:「賢者高蹈遠引,吾知其不可留矣。猶欲縶維其白駒,以强留之。雖一朝一夕,亦滿吾意。好德之彝性,尊賢之良心,在人自不能泯也。」
皎皎白駒,賁彼義反,又音奔然來叶陵之反思[1]。爾公爾侯叶供孤反,逸豫無期。慎爾優游叶云俱反[2],勉爾遁思叶新齎反。
賦也。賁然,光采之貎也。謝疊山曰:「賁者,華采也。賢人所過之地,山川草木皆有精采,蓬户蓽門皆有輝華也[3]。」或以為來之疾也。王氏:「讀為奔字,言其來之速也。」思,語詞也。爾,指乘駒之賢人也。慎,勿過也。勉,毋决也。遁思,猶言去意也。○言此乘白駒者,若其肯來,則以爾為公,以爾為侯,而逸樂無期矣。猶言「横來,大者王,小者侯」也。愚按:漢高帝遣使召田横,蓋謂之大者是王,小者是侯,招横使來也。豈可以過於優游,决於遁思,而終不我顧哉?蓋愛之切而不知好爵之不足縻,留之苦而不恤其志之不得遂也。愚按:此章上四句見其愛之切,末二句見其留之苦。
皎皎白駒,在彼空谷。生芻楚俱反一束,其人如玉。毋金玉爾音,而有遐心。
賦也。賢者必去而不可留矣,於是歎其乘白駒入空谷,束生芻以秣之。而其人之德美如玉也,蓋已邈乎其不可親矣。然猶冀其相聞而無絶也,故語之曰:毋貴重爾之音聲,而有遠我之心也。孔氏曰:「毋得自愛音聲,貴如金玉,不以遺問我。」○輔氏曰:「此章則賢者既去,而好賢之誠終無已也。夫見賢而好之,固人之情也。至於賢者已去,而眷戀之情猶不已,且祝其無貴重其音聲以有遠我之心焉。夫然後見其好賢之誠也。」
《白駒》四章,章六句。
《序》:「大夫刺宣王也。」宣王始也任賢使能,如申伯、山甫、韓侯,或為將,或為相,或為諸侯;如方叔、召虎,或征蠻荆,或伐獫狁,或平淮夷。至其晚年,怠心一生,如虢文公之徒諫既不行,則小人乘間而用事矣。故觀《祈父》之詩,則司馬非其人矣。小人在位,則賢者必不得志矣。故《白駒》之詩,留賢者而不肯留也。
黄鳥黄鳥,無集于榖,無啄陟角反我粟。此邦之人,不我肯穀。言旋言歸,復我邦族。
賦也。榖,木名。穀,善。愚按:此二榖字異義,然據韻,則一從木,一從禾。旋,回。復,反也。○民適異國,不得其所,故作此詩。託為呼其黄鳥而告之曰:爾無集于榖,而啄我之粟;苟此邦之人,不以善道相與,則我亦不久於此而將歸矣。
黄鳥黄鳥,無集于桑,無啄我粱。此邦之人,不可與明叶謨郎反。言旋言歸,復我諸兄叶虛王反。
比也。呂東萊曰:「人之所以相依者,以其明足以知其緩急休戚故也。不可與明,則不可與處矣。」
黄鳥黄鳥,無集于栩況甫反,無啄我黍。此邦之人,不可與處。言旋言歸,復我諸父扶雨反。
比也。王晦叔曰:「『不我肯穀』,則不相恤矣;『不可與明』,則不相知矣,是以『不可與處』也。」輔氏曰:「首言『復我邦族』而已,中言『復我諸兄』,末言『復我諸父』,人情困苦之極,則愈益思其親者焉。」
《黄鳥》三章,章七句。
東萊呂氏曰:「宣王之末,民有失所者,意他國之可居也[4]。及其至彼,則又不若故鄉焉,故思而欲歸。使民如此,亦異於還定安集之時矣。」今按,詩文未見其為宣王之世,下篇亦然。
《序》:「刺宣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