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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术与名教(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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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史家撰史,有的还囿于“名教”观念的影响。盛唐萧颖士认为,“仲尼作《春秋》,为百王不易法”,而《史记》“失褒贬体,不足以训”。他“起汉元年讫隋义宁编年,依《春秋》义类为传百篇”[11]。北宋欧阳修独撰《五代史记》即《新五代史》,又主持《新唐书》的撰写,都贯彻了《春秋》褒贬之例。萧书不传,欧阳二史俱在,其得显然,失亦显然。叶适批评欧阳修用《春秋》法撰唐、五代史事,“于纪则有掩郁不详之患,于传则有掠美偏恶之失,长空言之骄肆,而实事不足以劝惩,学者未当遵也”[12]。《新唐书》处处欲示褒贬,以致“设例益繁”,于客观历史未必恰当,“而读史之家,几同于刑部之决狱矣”[13]。历史撰述中的这种保守倾向,势必限制了史家的成就,也不利于史学的发展。而这种力图恢复《春秋》褒贬之义的做法,正是“名教”观念在史学上反映的一种形式。

明清时期,史学上反映出来的“名教”观念受到了挑战。李贽申“是非”论于前,王夫之述“三义”论于后,显示出跟“名教”观念不尽吻合的倾向。李贽认为,看待历史,不当“咸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而是非也不是不变的,“昨日是而今日非矣,今日非而后日又是矣”[14]。他根据这个认识,批评了班固对司马迁的批评。他说:“班氏以此为真足以讥迁也,当也;不知适足以彰迁之不朽而已。使迁而不残陋,不疏略,不轻信,不‘是非谬于圣人’,何足以为迁乎!”又进而指出:《春秋》是孔子所撰之史,“初未尝案古圣人以为是非也”;《史记》是司马迁“发愤之所为作也,其不为后世是非而作也”[15]。李贽的“是非”论包含着相对主义的成分,但它在进一步批判历史撰述中的“名教”观念和《春秋》褒贬义例的传统影响方面,是有积极意义的。

君臣父子的尊卑名分关系是名教的核心,王夫之的“三义”论对君臣关系提出了批判性的认识。他说:“有一人之正义,有一时之大义,有古今之通义:轻重之衡,公私之辨,三者不可不察。”“正义”对于“大义”来说,前者是私,后者是公;“大义”对于“通义”来说,前者是私,后者是公。因此,人们在认识上“不可以一时废千古,不可以一人废天下”[16]。根据这一认识,王夫之认为:君有“天下之君”和“非天下之君”的区别,臣子对他们的态度自然是可以不一样的。君又有“暗主”和“明君”的区别,前者“不足与谋”,而后者不可不与之谋,臣子也可以对其采取不同的态度。王夫之的“三义”论,包含有明显的正统观念和汉族中心论的思想,但它在批判君臣关系等同于天地关系的神圣性方面,也是有积极意义的。

总之,“名教”观念的产生虽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它在史学上的反映对于说明一定历史时期的史学的特点也是有意义的;但总的来看,“名教”观念不论对于历史撰述来说,还是对于史学批评来说,它所产生的影响是消极的。古代史学和史学批评的发展,尽管不断对此提出种种批评,但要最终清除其影响,却又是难以做到的。这正是它的局限性的一种表现。与此不同的是,刘知幾所说的“直道”和章学诚所说的“心术”,强调史家主观道德的修养对于历史撰述的重要,则始终是古代史学和史学批评的优良传统。道德标准和伦理原则是有联系的,但又不好完全等同起来,它们在史学批评上的作用,自亦可分别看待。

[1]刘知幾:《史通》卷七《曲笔》,浦起龙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85页。

[2]刘知幾:《史通》卷七《直书》,浦起龙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79页。

[3]刘知幾:《史通》卷七《曲笔》,浦起龙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85页。

[4]班固:《汉书》卷六十二《司马迁传》,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2735页。

[5]司马迁:《史记》卷一三○《太史公自序》,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3296页。

[6]章学诚:《文史通义》卷三《史德》,叶瑛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260页。

[7]袁宏:《后汉纪》序,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1页。

[8]参见袁宏:《后汉纪》卷二六,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509页。

[9]袁宏:《后汉纪》卷三,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40页。

[10]袁宏:《后汉纪》卷二三,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448页。

[11]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二百二《文艺中·萧颖士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5768页。

[12]叶适:《习学记言序目》卷三十八《唐书一·帝纪》,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559页。

[13]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四十六“唐书六·宰相表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706页。

[14]李贽:《藏书·藏书世纪列传总目前论》,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7页。

[15]李贽:《藏书》卷四十《史学儒臣传·司马迁传》,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692页。

[16]王夫之:《读通鉴论》卷十四《安帝》,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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