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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历史比较的意识和历史比较的标准(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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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魏徵等:《隋书》卷五十八《魏澹传》引魏收语,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419页。

[87]王钦若等:《册府元龟》卷五百五十六《国史部·采撰二》,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6684页。

[88]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一百八《裴行俭传附裴光庭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090页。

[89]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二百二《文艺中》,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5768页。

[90]柳冕:《答孟判官论宇文生评史官书》,见董诰等:《全唐文》卷五百二十七,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5356页。

[91]魏徵等:《隋书》卷五十八《魏澹传》引范晔语,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419页。

[92]房玄龄等:《晋书》卷八十二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159页。

[93]皇甫湜:《编年纪传论》,见李昉等:《文苑英华》卷七百四十二,北京:中华书局,1966年,第3876~3877页。

[94]李翰:《通典》序,见杜佑:《通典》,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2页。

[95]马端临:《文献通考》序,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3页。

[96]《左传》隐公十年,杨伯峻注,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50页。

[97]《左传》襄公三年,杨伯峻注,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927页。

[98]《左传》哀公十八年,杨伯峻注,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713页。

[99]参见白寿彝:《史记新论》,北京:求实出版社,1981年,第86~91页。

[100]见马总:《通历》卷四所引,叶氏梦篆楼铅印本,1915年。

[101]参见吴兢:《贞观政要》卷一《君道》,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3页。

[102]见马总:《通历》卷十所引,叶氏梦篆楼铅印本,1915年。

[103]见马总:《通历》卷四所引,叶氏梦篆楼铅印本,1915年。

[104]见马总:《通历》卷七所引,叶氏梦篆楼铅印本,1915年。

[105]见马总:《通历》卷四所引,叶氏梦篆楼铅印本,1915年。

[106]虞世南:敦煌本《帝王略论》卷一,敦煌残卷(伯2636号)。

[107]见马总:《通历》卷六所引,叶氏梦篆楼铅印本,1915年。

[108]班固:《汉书》卷五《景帝纪》赞,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53页。

[109]虞世南:《帝王略论》卷二,敦煌残卷(伯2636号)。

[110]虞世南:《帝王略论》卷二,敦煌残卷(伯2636号)。

[111]见马总:《通历》卷七所引,叶氏梦篆楼铅印本,1915年。

[112]见马总:《通历》卷九所引,叶氏梦篆楼铅印本,1915年。

[113]见马总:《通历》卷八所引,叶氏梦篆楼铅印本,1915年。

[114]赵蕤:《长短经》卷二《君德》,《读画斋丛书》本。

[115]见马总:《通历》卷十所引,叶氏梦篆楼铅印本,1915年。

[116]犹子,即侄子。《周书》卷二《文帝纪下》记:西魏恭帝三年九月,“太祖(按:指宇文泰)有疾,还至云阳,命中山公(宇文)护受遗辅嗣子。”宇文护,宇文泰之兄宇文颢之少子,其事见《周书》卷十一《晋**公护传》。

[117]见马总:《通历》卷九所引,叶氏梦篆楼铅印本,1915年。

[118]见马总:《通历》卷四所引,叶氏梦篆楼铅印本,1915年。

[119]见马总:《通历》卷九所引,叶氏梦篆楼铅印本,1915年。

[120]见马总:《通历》卷七所引,叶氏梦篆楼铅印本,1915年。

[121]见马总:《通历》卷十所引,叶氏梦篆楼铅印本,19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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