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耶鲁学派的解构主义批评理论(第1页)
第五节耶鲁学派的解构主义批评理论
耶鲁学派是法国解构主义、尤其是德里达的解构主义在美国的发展传播的产物,也是解构主义在文学批评、研究中的成功应用。耶鲁学派在批评理论和实践上的丰硕成果在美国和西方世界产生了巨大影响,也把解构主义美学推向鼎盛时期。
在20世纪50年代,美国耶鲁大学曾是新批评最重要的中心,由于罗伯特·潘恩、罗伯特·沃伦、克林斯·布鲁克斯、威廉·维姆萨特等一批著名新批评家的卓越工作,使新批评成为当时美国文学批评界最强大的一股势力。如前所述,新批评把注意力从传统的对作者及其传记的研究,转到对单个作品的文本研究上。他们把文本(主要是诗歌文本)当作一个封闭自足的语言结构系统,认为作品的意义就在这语言结构之中,批评家就是通过“细读”文本,阐释其语言学诸构成要素,如语音、语词、比喻、象征等,来发现“意象”,揭示作品的美学意义,说明文本的语言构造如何能激发起读者形成意象、产生愉悦的审美功能的。
但是,60年代起,新批评已受到阐释学派、读者反应批评等广泛的挑战,其囿于文本“细读”的封闭式批评遭到越来越多的非议。在此背景下,1966年德里达来到美国,首先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作学术讲座,以后又到耶鲁大学传扬其解构主义思想。从那时起,以耶鲁和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为中心,一批年富力强的学者迅速聚集起来,从各个方面吸收欧陆解构主义新思潮,冲决新批评的森严罗网,在文学研究乃至整个文化领域形成一股富有锐气和活力的新潮。其中,耶鲁大学在解构主义的传播和发展中起了关键性的作用。该校每年邀请德里达来访并主持学术研讨会。该校的一批优秀的学者和批评家纷纷在不同程度上接受了德里达的解构主义思维方式,并努力应用到批评实践中去。他们的成就很快在全美乃至西方激起巨大反响,被誉为“耶鲁学派”、“耶鲁批评派”或“阐释帮”,名噪一时。其中,成就最大、声誉最高的,是被戏称为“耶鲁四人帮”的保尔·德·曼、希利斯·米勒、哈罗德·布鲁姆和杰弗里·哈特曼,四人以及德里达在1979年合作出版了《解构与批评》(DestrudCriticism)一书,产生了很大影响,成为美国解构主义批评的主要代表。
一德·曼的修辞学阅读理论
保尔·德·曼(PauldeMan,1919—1983年),生前是耶鲁大学老资格的文学教授。他是美国最早、最完整地接受德里达解构主义思维框架的理论家,又是最全面、成功地应用解构主义于文学批评和哲学,从而发展了德里达思想的批评家,同时成为一位有国际影响的知名学者。在耶鲁学派中,德·曼的思想对其他几位同行也产生过重要影响。他的主要著作有:《盲视与洞见》(Blindnessandinsight,1971年)、《阅读的寓言》(Alleg,1979年)、《抵制理论》(TheResistaheory,1986年)、《批评写作》(Critig,1953—1978年)等。对于德·曼在当代文学批评中的地位,德里达说,“在大学和大学之外,在美国和欧洲,他改变了文学理论这块耕地,而且丰富了所有灌溉这块耕地的水源。他使文学理论接受一种新的解释、阅读和教学方式”。[104]
同耶鲁学派其他成员一样,德·曼也是从美国浓烈的新批评文化氛围中走出来的,所以不可能不受到新批评的影响。他50年代写的论文《美国新批评的意向和形式》就对新批评持认同的态度。但即使在那时,他已同新批评产生了原则分歧,他认为新批评家设想每首诗是一个自然或有机的客体、每一个文本是—个自主的统一的语言形式,因而认定有可能达到对诗歌有机整体形式的完全把握和理解的观点,是一种“本体论的谬误”,并用海德格尔的解释学理论予以含蓄的批评。在接受了德里达的解构主义之后,德·曼的思想发生了根本转折,他一方面运用解构的思维框架,对普鲁斯特的小说、里尔克的诗歌、尼采的论著、卢梭的小说、自传和宗教、政治、法律著作一一进行解构性阅读批评,另一方面,在这种批评实践中,进一步深化、发展了德里达的思想,建立起自己独具特色的解构理论——修辞学阅读理论。
首先,德·曼提出了一种与新批评派完全对立的文本观。他吸收了海德格尔关于对文本意义的完整的、总体性理解永远不可达到,因而文本意义不可能是确定不变的解释学思想,提出:“如果我们不再认为一篇文学文本可以理所当然地被认为具有一个明确的意义或一整套含义,而是将阅读行为看作是一个真理与谬误无法摆脱地纠缠在一起的无止境过程,那么,在文学史中经常运用的一些流行的方法就不再适合了。”[105]这就是说,第一,文学文本不可能有确定不变的一套完整含义(意义);第二,文学文本及其意义不再是可以独立于读者阅读行为的纯自然客体;第三,对文学文本意义的理解,是一个阅读文本的过程,是文本与阅读交互作用的无止境过程;第四,阅读和理解文本的过程,是一个真理与谬误相交织的过程,永远不可能有完全“正确”的阅读;第五,文学史研究,就不应把文学文本当作有永恒不变的确定意义的客体来加以阐释,新批评的形式主义“细读”不可能穷尽对作品意义的理解。一句话,“文学不可能仅仅作为一个指称意义可以被完全破译出来的明确的单元被人们接受”。[106]这就是解构主义的文本观,即文本与阅读不可分,文本意义不确定的文本观。
其次,德·曼强调了文本语言符号与意义的不一致性,这是他解构思想的重要依据之一。他部分继承了新批评和结构主义把文学或其他文本看成一个语言符号(代码)的结构或形式的论点,即把文本归结为一个语言符号系统,从而把文学批评和研究集中在对文本语言符号的研究上。然而,同新批评(也同社会学批评)相反,他不相信语言符号和意义之间有确定不变的指称关系的“神话”,因而当新批评家致力于从语符结构中揭示文本的审美意义时,或当社会学批评“屈从指称的权力”,努力解释语符指称的社会学内容意义时,他却从语符与意义的不一致出发,来消解这种无谓的努力。他说,要“破除”“符号和指称的语义一致的神话”,“粉碎”“来自两个方面拥有这个神话的愿望,即在早晨作为一个形式主义批评家,在下午作为一个社会道德家来解释《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马克思,既为形式的技术服务又为意蕴的主旨效力这两种愿望”。[107]
德·曼不是一般地指出符号与意义之间有不一致的方面,而是把这种不一致看成语言本身的特性,他说:“能够将意义掩藏在一个令人误解的符号中,这是语言的独特权力,正如我们将愤怒或憎恨掩藏在微笑背后一样。”[108]这就是说,语言符号与意义之间的不一致乃至对立,并非语言中特殊、罕见的现象,而是语言的普遍规律和独特品性,正是这种不一致,导致文本意义的不确定性和充分阅读理解的不可能性。从符号与意义分裂这一语言的特性出发,德·曼得出了“阅读的可能性永远不能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109]这一结论。
再次,德·曼集中探讨了语言的修辞性问题。在《阅读的寓言》中,他用大量的文本阅读论证了如书的副标题“卢梭、尼采、里尔克和普鲁斯特的比喻语言”所揭示的,各种文本的语言在本质上是修辞的、隐喻的,而不是指称或者表达的。“我毫不迟疑地将语言的修辞的、比喻的潜在性视为文学本身,尽管这样做也许有点儿与普通的习惯相去更远。我能够举出许多前例来证明文学与修辞手段的这个等同”[110],不但文学的根本性在于修辞,连批评的语言也是修辞的,“文学和批评——它们之间的区别是骗人的——被宣告(或被赋予特权)说是永远最精确的语言,而结果却是最不可靠的语言,人类正是按照这个最不可靠的语言来称呼和改变自己”。[111]同样,文学的、哲学的、法律的语言都是修辞性的。
他是从尼采那儿获取这一重要启示的。在他看来,尼采把修辞性视为语言的最真实性质,是语言本身所特有的本质,因此,语言的典型结构不像传统语言学所说的那样是表现或指称表达(意义)的结构,而是一种修辞结构,这不啻是对传统语言观的一个颠覆。他还引证了尼采消解“真理”概念的一段话:“真理是一群移动的隐喻、换喻和拟人说,总之是人类关系的总结。人们从诗学和修辞学上对这些人类关系加以理想化、更换和美化,直至在长期反复运用之后,人们感到它们已经可靠、规范和不能废除。真理是其假象性已被遗忘的假象,是已被磨光、丧失其特征、现在仅作为金属品而不再作为硬币起作用的隐喻。”[112]德·曼认为,尼采这里主要强调的是一切语言的比喻性,“真理”概念的比喻性、象征性即修辞性,表明真理不过是谎言的隐喻、骗人的假象,而由此可推定:一切语言都有修辞(隐喻、象征等)的特性,因而一切语言都有欺骗性、不可靠性、不确定性。
把修辞性列为语言的根本特性,这是对西方传统形而上学的反叛。根基于传统语言观的西方形而上学传统奉行“逻各斯中心主义”即语词中心主义,认为语言的权力源于语言同它的指称或意义的符合一致,因而语言服从于思想或意义的表达,语言可与认识和纯粹直接的意识经验相一致,由此可直接推导出从柏拉图到黑格尔的种种形而上学观念。而现在德·曼不仅否认语言与其指称或意义相一致的“神话”,而且把修辞性(从而为不确定性、虚假性、欺骗性等)视作语言本身固有的根本特性,认为语言在其本身范围内存在着语法和修辞之间的张力,即不确定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德·曼建立起他的解构主义理论。
为了论证这一点,德·曼举了一个著名的反诘例子:当阿尔奇·邦克的夫人问他要从鞋孔上系他的保龄鞋,抑或从鞋孔下系鞋时,邦克反问:“有什么区别?”其妻天真、耐心地解释了两者的区别,却惹怒了邦克,因为他的反问并不真要询问区别,而是表达“我根本对区别无所谓”之意。德·曼把此例所显示的语言与意义间的双重(字面和比喻)关系称为“修辞学的谜”,指出:“并非在我们一方面懂得了字面意义,另一方面懂得了比喻意义的时候,而是在我们无法依据语法手段或其他语言学手段来确定可能完全不相容的两个意义究竟哪一个占有优势时,疑问句的语法模式才变成修辞模式。”[113]其意是,语言的修辞性根本将逻辑悬置起来,因而语言的指称或意义变得变化莫测,难以确定。德·曼由此推及文学文本的语言结构,认为其修辞性更为突出,其意义更难确切地把握,因此文学阅读中完全可能存在着两种无法调和,甚至相互消解的阅读。他以叶芝的名诗《在小学生们中间》为例:
栗树啊,根系粗壮、花朵盛开,
你是树叶、花朵,抑或树身?
啊,伴随乐曲晃动的躯体,啊,明亮的眼神,
我们怎能分辨舞蹈和舞蹈着的人?
他抓住最后这一句诗进行读解,一方面认为传统的从修辞(比喻义)角度的读解是可行的,假设“最后一行诗应读作反诘,诗的主题的、修辞的语法产生一种从第一行到最后一行的连贯阅读”,“这种连贯性使提喻变成最有**力的隐喻:以类似反问的平行句法来描述树的有机美,或以舞蹈来描绘性欲与音乐形式的交融”;另一方面又认为仅从字面义上读解末行诗也可成立,“由于符号和意义这两个本质上不同的成分非常错综复杂地缠绕在诗人所描写的形象化‘存在’中,因此,我们怎么可能作出区分,从而避免犯分辨根本无法分辨之事的错误呢?……字面义的读解则导致主题和陈述更加复杂化”,其结果是,“比喻义读解所建立的整个结构可能被按字面义的读解暗中破坏或解构”。德·曼由此认为,“两个完全一致但又完全对立的读解可能被绞合在一行诗中,这行诗的语法结构清晰,但它的修辞方式却颠倒了整首诗的语气和模式”,“两种意义不得不互相直接对抗,因为一种读解恰恰是被另一种读解所斥责的罪过,并且不得不被它所消解。我们也不能以任何方式就两种读解的优劣问题作出正确的裁决;没有一种读解能够缺少另一种读解而存在。没有舞蹈者就不可能有舞蹈,没有指称就不可能有符号”。[114]德·曼由此认为阅读面临的总是这种意义悬置不定的困境。
德·曼对文学文本解构的另一范例是对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在斯万家这边》中一段有关阅读行为的描写的读解。这段文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