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美的本质(第2页)
接着,他就来探讨数理学科就美的研究作出的结果或下出的定义。但在这里,他并没有提到善,只是讨论到了美。
其次,美就是秩序、匀称、确定性。亚里士多德承认,数理学科确是没有明确地直接提到善和美,但是对善和美的探讨也是离不开数理学科的,数理学科所探讨的就是与美的主要形式有关,这样数理学科也就是与美有关的了:
美的主要形式是秩序、匀称和确定性,数理学科正是最明白地揭示它们。由于它们(我说的是秩序和确定性)是许多东西的原因,所以,很显然,数理学科在谈论这些东西时,也就是以某种方式谈论美的原因。[64]
这里,亚里士多德继承古希腊传统观念,将秩序、匀称等看作是美的本质。所讲的美,是可感事物、审美意义上的美,而不是第一哲学意义上的美。实际上也就是具体解释了原先所说的,美是“某些特定关系”。美取决于关系,具体讲就是秩序、匀称,以及由此而显示出的确定性。他实际上是在给美下定义,因为他将秩序、匀称、确定性看作是美的事物之所以成为美的本质。
亚里士多德这里所说的数理学科也研究了美,确有根据。我们在前面讨论毕达哥拉斯学派时已经指出过,该学派将美与数、比例、和谐、匀称等联系起来;柏拉图则将审美意义上的美,与尺度、匀称等联系起来。正因为这样,亚里士多德强调数理学科的研究是与美有关的。但是,亚里士多德是非常理智的,承认即便是这样,数理学科也只是“以某种方式谈论美的原因”。他最后指出,在其他地方还要更明白地谈到这些事情。遗憾的是,至少在《形而上学》中,他没有“更明白地谈到”美。但在《诗学》第七章,讨论到悲剧情节的完整与规模时,确凿又与此相联系地讨论到了美。
三美:由诸部分组成的整体
亚里士多德在给悲剧下了闻名遐迩的定义以后,接着具体讨论这则定义的各个组成部分,首先讨论了悲剧的六个组成部分中的第一个组成部分“情节”。既然已经断定悲剧是对一件圆满、完整又颇有规模的行为的模仿,而所谓完整,就是指有开端、中间和结尾。那么,他就从美学高度来讨论情节的完整性中的完整的意义。他声称:
一种东西要成为美的东西,无论它是一种有生命的东西,还是一个由部分构成的整体,其组成部分的排列要有某种秩序,而且还要有某种一定的大小。美是同大小和秩序有关的。[65]
这里,亚里士多德实际上是在进一步阐述《物理学》中所提出的美是“某些特定关系”。将这种特定关系和“整体”范畴联系起来,从而将“关系”范畴更为具体化了,并将其内涵具体化为“大小”和“秩序”:
一个非常小的有生物不能算是美的(因为我们对它的感觉是瞬间即逝的,因此变得模糊不清),一个非常大的有生物也不能当作是美的,例如有一个一千里长的有生物(因为我们不能同时看到它的全部,其完整一体性便不会进入视野内)。[66]
这里表明,亚里士多德从唯物主义认识论来讨论审美问题,人的视觉,由于无法从太小和太大的东西中观察到它们的秩序、比例,特别不能观察到它们的整体,所以也无法感受或鉴赏其究竟是美还是不美。
更值得注意的是,亚里士多德这里是从审美观点上来解释悲剧中的第一个也是首要的成分——情节,由于美的事物之所以成其为美,是与其大小、秩序而构成的整体有关,所以悲剧情节要安排得完整和有一定的规模。这点在亚里士多德的论述中是阐述得很清楚的:
正如那些有生物和由若干部分构成的整体具有一定的大小,易于被观看一样,情节也必须具有一定的长度,以便于记忆。[67]
美学史家们也已注意到这点,苏联著名美学家阿斯穆斯(1894—1975年),在其论文《亚里士多德美学中的艺术与现实》中,在讨论到《诗学》第七章中亚里士多德的这种观点时,就曾这样的指出:
艺术是对美好事物的客观属性的模仿。这些属性的先决条件,照亚里士多德的看法,则是包含在一定限度之内的一定体积和它在结构上的有机的完整性或相互依存性。[68]
四美和善:审美和伦理
就亚里士多德而言,从第一哲学的观点来看,作为原动者、第一动者、纯形式、理性、神来理解的美和善是同一个第一原理,万物追求的终极目的,就这种观点来讲,美和善是一回事。但是伦理道德行为的善和审美意义上的美,它们彼此间则是有区别的。
这里,来具体讨论亚里士多德是如何看待道德伦理行为的善和审美意义上的美之间的相互关系的。
亚里士多德在《修辞学》第一卷第六章讲到,发表政治演说的人,在讲演中要考虑到听众的利益,这就需要有什么是道德伦理行为中善的知识,就进而给这种善下了定义,并对什么是善(好)的事物进行了分析。他指出,审美意义上的美,既是伦理道德行为意义的善的组成部分,又有它自身独立的价值。
亚里士多德是从目的论出发进行这项论证的。他声称,快乐是属于善的事物,因为一切生物生来都追求快乐。由此推论出,种种快乐的事物和美的事物,都必定是善的事物,因为前一种事物可以造成快乐,“而美的事物中,有的是快乐的事物,有的是就其自身为人乐于选取的事物”[69]
接着他就由此作出了进一步论证。(1)美是善的事物的组成部分,所以是值得追求的。所谓善的事物是指以下这些品德:幸福,因为它是就其自身而为人选取的自足的事物,为了它我们才选取种种别的事物;正义、勇敢、节制、大度、大方以及其他这类品质,因为它们是灵魂的各种品德;健康、美和诸如此类的事物,因为它们是身体方面的品德并且能造成许多好的结果,例如健康造成快乐和生活,因此被认为是最宝贵的东西,它是大多数人最为崇尚的两样事情(快乐和生活)的环节。至于财富、朋友和友谊、荣誉和名声、讲话和做事的能力,以及天资聪颖、记忆力强、好学、敏捷以及所有诸如此类的禀赋,都是值得追求的,因为它们均可以造成善的事物。(2)和美有关的艺术,即便不能造成其他善的事物,其自身也是值得人们去追求的:
同样,一切科学、艺术,甚至是生活也都是这样,因为即使不造成其他善的事物,它们也是就其自身为人选取的。[70]
被认为是归之亚里士多德名下的伪作《亚历山大修辞学》中。也有相类似的观点,将美看作是人的躯体的组成部分:
躯体的优点乃是良好的素质,美、强壮和健康;灵魂的优点则是智慧、明智、勇敢、节制和正义。财富和朋友是同属灵魂与躯体的优点。与这些相反的东西就是无益。[71]
此外,亚里士多德还提出“道德美”,认为它值得人们追求:
道德上的美或高尚,由于其自身的原因而为人所向往,同时那也是值得称赞的东西;或者说,其为善,因为是善而令人感到愉快。[72]
这里虽然是谈道德美,但也表明亚里士多德肯定美是自律的,有它自己独立存在的、自为的价值。
五审美和理想城邦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第七卷第四章中,将理想城邦的建设和美联系起来进行讨论。
他在讨论各种城邦政治的基础上,进而提出理想城邦的设想。他声称,缔造理想城邦,首先要解决其前提条件,如果不具备相应的生存条件,就不能产生一个理想的城邦,因此政治家和立法家就应该像工匠制造东西那样,必须具备同他们的技艺相适应的原料。政治家和立法家缔造理想城邦所需要的原料,首先就是众多的人口。
一个城邦人口太少则不足以自给,太多则难于维持秩序。城邦的重要在于其实际构成,一个繁庶的城邦未必就是一个伟大的城邦。人口过多的城邦,很难或者说是不可能有良好的法制,那些治理有方的城邦,没有一个不是对其人口进行控制的。接着亚里士多德就联系到美的本质在于数量和大小,所以大小有限度的城邦,才是最美的城邦:
人们知道,美产生于数量和大小,因而大小有限度的城邦就必然是最美的城邦。城邦在大小方面有一个限度,正如所有其他的事物——动物、植物和各种工具等,这些事物每一个都不能过小或过大,才能保持其自身的能力,不然就会要么整个地丧失其本性,要么败坏。[73]
亚里士多德这里主要是在谈理想城邦的人口结构,从他的小国寡民的观点出发,加之当时生产力尚处于低下的水平,以达到自给自足为理想的限度。值得注意的是,他将这种限度,同构成美的本质的数量和大小相联系。将美的本质理解为数量和大小,是他的一贯的观点,但这里,将数量和大小同“限度”联系则是值得注意的,“限度”的含义虽不能与“尺度”同日而语,但毕竟已经是相近的了。此外,值得引起注意的是,他通过数量、大小、限度等间接地将美和事物的本性联系起来了。当然这些都是通过对理想城邦的讨论来进行的,但也必须由此注意到,亚里士多德是一个经验论的理性主义者,他往往是通过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上升到一般的理论,这种对城邦建设的探讨,无疑也促进了他的美学理论。这点,我们将在讨论到他高度重视城邦建设的审美要求时,得到进一步的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