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审美与重还故园(第5页)
[90]波菲利:《普洛丁传》,第2节。
[91]吉尔伯特等:《美学史》,149页。
[92]普洛丁:《九章集》,第4集第8章第1节。
[93]详见本卷第七章第三节。
[94]普洛丁:《九章集》,第1集第6章第4节。
[95]同上书,第1集第6章第6节。
[96]普洛丁:《九章集》,第1集第3章第1节。
[97]参看本卷第七章第三节之“一”(普洛丁并非全文引证《斐德罗篇》,248D1—4),以及第四节之二(灵魂马车和审美观照),而且他的解释和柏拉图也不尽相同。
[98]根据阿姆斯特朗英译:《普洛丁文集》,第1卷,153页注2。
[99]详见范明生《柏拉图哲学述评》第九章“至善论”,468~477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
[100]朱光潜译:《柏拉图文艺对话集》,123页。
[101]阿姆斯特朗英译:《普洛丁文集》,第1卷,150页。
[102]普洛丁:《九章集》,第1集第3章第1节。
[103]“哲学的原理”,希腊语为“logoustousphilosophias”;阿姆斯特朗英译为“thedoesofphilosophy”(“哲学学说”),麦肯纳等英译为“thetruthsofphilosophy”(“哲学的真理”)。
[104]普洛丁:《九章集》,第1集第3章第1节。
[105]“爱神的顶礼者”,希腊语为“erotinos”。也有译为“爱美者”的,鉴于柏拉图在《斐德罗篇》(248D1—4)中将“philokalon”(“爱美者”)和哲学家相提并论,所以这里将“erotikos”译为“爱神的顶礼者”。
[106]普洛丁:《九章集》,第1集第3章第2节。
[107]详见本卷第七章第三节之三(审美的历程)。
[108]柏拉图:《斐德罗篇》,246C1。
[109]普洛丁:《九章集》,第1集第3章第3节。
[110]柏拉图:《美诺篇》,82A—85B。参看范明生《柏拉图哲学述评》第二章第二节“回忆说”。
[111]普洛丁:《九章集》,第1集第3章第3节。
[1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145页。
[113]普洛丁:《九章集》,第1集第3章第5节;柏拉图:《斐莱布篇》,58D6—7。
[114]策勒:《希腊哲学发展史》,第3卷第2分册,608页。
[115]普洛丁:《九章集》,第1集第3章第5节。
[116]T。惠特克:《新柏拉图学派:从希腊化历史中进行的研究》,101页,剑桥,1918。
[117]普洛丁:《九章集》,第1集第3章第4节。
[118]同上书,第1集第3章第4节。
[119]同上书,第1集第3章第4节。
[120]“原初的种”、“最大的种”、“种”与“理念”,在柏拉图那里是同义词。见康福德:《柏拉图的认识论:柏拉图的〈泰阿泰德篇〉和〈智者篇〉》,255~256页。普洛丁和柏拉图持相同的看法。
[121]普洛丁:《九章集》,第1集第3章第4节。
[122]普洛丁:《九章集》,第1集第3章第4节。
[123]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上卷,334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