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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方法论
朗吉弩斯不仅提出了以崇高为最高核心范畴的美学—文学批评理论,而且还相应地运用了内容极为丰富和极有价值的方法。
一归纳和亚里士多德
演绎法和归纳法是探讨理论问题常用的两种方法。所谓演绎法,意指运用一般原理来分析和说明特殊(或个别)对象或现象的思维方法。与演绎法相反的则是归纳法,意指从个别的或特殊的经验事实出发而概括得出一般性原理、原则的思维方法。
从总体上来讲,《论崇高》这部著作更多地使用了归纳法。吉尔伯特等在讨论到朗吉弩斯的美学观时,却因为他没有使用演绎法而贬低说:“朗吉弩斯未能从基本的原由中演绎出他的论题的本质,似乎只是提出了高尚风格的一系列特征,其中有些是有充分根据的,有的则几乎毫无道理。”[57]作为方法论而言,归纳法和演绎法各有短长,相比较而言,演绎法往往易于导致先验论。至于谴责他这部著作是**的产物,那是有失公允的。朗吉弩斯是极其重视方法论的,他在这部著作一开始就开宗明义强调在学术研究中方法论的极端重要性。他指出学术论文需有两个必要之点:首先,作者应当阐明探讨的主题;其次,而这点是更重要的,他必须指出,我们要凭什么方法来达到目的。朗吉弩斯本人也正是这样。至于批评他“未构成一个合理的体系”,则也未必尽善。这点,在本章第一节“继承和发展”部分已有所申述。
相比较而言,朗吉弩斯更多地使用了归纳法,在这点上他继承了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的传统,并不是先提出一系列原理、原则,然后循此演绎推论。而是根据文学、音乐、雕塑、伦理道德、政治领域以及自然界的大量个别经验事实,进行全面归纳综合而制定其美学—文学批评理论体系。这点,我们在第二节论证他将崇高看作是美学—文学批评中的最高范畴时,已经具体讨论过了。特别就文学而言,到他那时为止(甚至整个古代)还没有一个理论家像他那样,根据自荷马以来直到西塞罗等五十余个文学家的大量著作,其中甚至包括《圣经·旧约》,从大量个别的经验事实事例出发,归纳出以崇高为核心为最高范畴的美学—文学批评理论,而且他也并不是停留在就事论事,凭“**”阐述他的观点,而是在经过归纳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了绪论、思想论、辞格论、措词论、结构论、感情论等完整的框架结构。就其主观意图专门讨论崇高风格而言,确已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至于这个体系“合理”与否则是可以讨论的。
如果要以有一整套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伦理学、政治学体系来判别他能否进入“哲学家之列”,那他显然是不够格的。甚至要想试图将他列入某一个学派也是困难的。即便就是像吉尔伯特等那样,认为朗吉弩斯不能进入“哲学家之列”,但又认为他“是站在柏拉图一边,反对贬低柏拉图的凯齐留斯”[58],看来也是缺乏充分根据。试图将他的理论同前面第七章讨论到的柏拉图的有关理论相比较,在根本上几乎没有共同之点。至于像苏联学者纳霍夫那样,抓住朗吉弩斯著作中个别文学色彩极为强烈的话语,将他归类入“斯多葛主义的神秘的唯心主义”,或借他人之口认为朗吉弩斯是“柏拉图化的斯多葛派”[59],更其是缺乏根据的。就《论崇高》这部著作本身而言,很难将他归类进某个希腊、罗马哲学学派,但就其方法论上坚持归纳法,在美学—文学理论上遵循现实主义,那是比较接近写作《诗学》的亚里士多德的[60]。但又不尽然,朗吉弩斯的美学—文学理论,除了是现实主义的以外,又有浪漫主义的特色。朗吉弩斯之所以成为朗吉弩斯,之所以被认为伟大,也正在这里。
二比较
阿特金斯在讨论到公元前1世纪时著名修辞学家哈利卡纳苏的狄奥尼修斯时,认为他在文学批评中使用的是亚里士多德的归纳法以及历史比较法。[61]将这种论断用到朗吉弩斯身上同样也是恰如其分的,除了上面已经讨论过的归纳法外,历史比较法同样也渗透在其美学—文学批判理论中。
首先是历史的比较。
朗吉弩斯对《伊利亚特》和《奥德修纪》的分析可以说是一个典范。特别是近代以来,这两部史诗是否同一位诗人荷马的作品,一直是西方研究荷马的学者们热烈争论的问题。有人认为两部史诗在内容描写上有些不同,好像不是同一时代人的作品,也有人认为这两部史诗文字风格上相同之处大于不同之处。
这个问题,早在两千年前就引起了朗吉弩斯的注意,他将《奥德修纪》看作是《伊利亚特》的“跋诗”:
我认为,《伊利亚特》写于诗人才华的全盛时代,全篇生意蓬勃,富有戏剧性的动作,而《奥德修纪》则以叙事为主,这是暮年老境的征候。所以,在《奥德修纪》,你可以把荷马比拟落日,壮观犹存,但光华已逝了。因为他在这部史诗中再不能保持《伊利亚特》诗章所特有的那种调子,那永远不会流于平凡的崇高,那情节相继川流不息的发展,那瞬息千变的政治生活的描写,那取材于现实生活的意象的丰富性,反之,宛若退潮的沧海回到它的境界,在周围崖岸中波平如镜,所以我们看到荷马的伟大才华的落潮,他逍遥于荒诞无稽的野火奇谈的领域了。[62]
也就是说这两部作品的风格截然不同,写作于晚年的《奥德修纪》表明诗人“显得‘江郎’才尽”,伟大的天才已经衰退,陷入老年人爱讲故事的习性。根据风格的演变和不同,来判定某个作家著作年代的先后,这种方法,人们至今仍是经常采用的。
其次是特征的比较。
朗吉弩斯将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和《旧约·创世记》的神的描写进行比较,声称,荷马在缕述神灵的受伤、争吵、复仇、流泪、囚禁等许许多多的苦难时,“他竭力把《伊利亚特》中的人写成神,神写成人”。然而人类虽然不幸,死还是苦难的终结,所谓“苦海的归港”,但是,荷马却使得神灵不但享得永生而且遭受永劫。但是《旧约·创世记》中,摩西所写的神则是全能的,与荷马史诗中的神大不一样:“上帝说什么呢?‘要有光,于是有光;要有大地,于是有大地’。”[63]尽管,朗吉弩斯并未就此展开讨论,但确是揭示了希伯来文化与希腊文化、神灵观念上的本质区别。
朗吉弩斯指出,罗马的西塞罗和希腊的德摩斯提尼这两位雄辩家都有雄浑的气魄,这是他们的相同点,但就在“雄浑”这点也有各自的特点。德摩斯提尼的风格大体是在于“粗豪的崇高”,而西塞罗则如“瀑流急湍”。前者凭借他的勇猛、急进、力量和惊心动魄的词令,把一切燃烧起来,散之四方,可以比拟为“疾雷闪电”。而西塞罗则如野火燎原,席卷一切,扫**一切,他的内心往往有一股强烈而持续的火焰,时而东,时而西,又不断供给以燃料。[64]也就是说,他们两人在风格相同时,又有各自不同的特征。这里充分显示出朗吉弩斯在具体分析上的卓越才华。
柏拉图是朗吉弩斯最为关注的作家之一,多次以他和其他作家相比较。就崇高和铺张而言,柏拉图是“极其丰富多彩,宛若浩海,常常泛滥着一片雄浑的苍茫”。稳健颇有富丽堂皇的尊严,虽然不是冷淡,可就不是这样光辉四射了。相比之下,就风格而言德摩斯提尼则“较为热情,有许多如火如荼热情磅礴的焕发”[65]。就隐喻而言,色诺芬凭借此法,把人体的构造描写得如此壮丽,柏拉图则写得更加神妙,他称头为躯壳的城堡,颈为建筑在头与胸之间的地峡,脊椎镶在颈下好像枢纽,快乐是诱人作歹的饵,舌头是味道的试金石,心脏是静脉的结节,血液的通路为狭道。进而批评凯齐留斯竟然赞美演说家吕西阿斯(约前859—前780年)而贬低柏拉图。指出这是由于凯齐留斯自身的偏见,是受两种未加批判的感情支配,“他爱吕西阿斯甚于爱自己,而他憎柏拉图却还甚至爱柏拉图”,而事实却并非如此。[66]就境界的崇高而言,吕西阿斯是不能与柏拉图相比拟的,吕西阿斯不论在优点的广度或数量上都远逊于柏拉图,其缺点之超过柏拉图,甚于其优点之不逮。柏拉图是像神一样伟大的作家。[67]
朗吉弩斯甚至还进一步提出评判诗文优劣的标准:崇高而有小瑕疵的诗文高于才情中庸但是四平八稳无瑕可指的作品。他声称,他更其肯定天才但有瑕疵的作品,而不是平庸的完美作品。因为,最伟大的才华决不是十全十美的,而十全十美的精细容易陷于琐屑。伟大的文章,正如巨大的财富,不免偶有疏忽,而低能或平庸的才情,由于从来不敢冒险,永不好高骛远,多半也不犯过失,最为稳妥。而伟大的才情却因其伟大所以危险,这是理所当然的。例如,以抒情诗人巴库利德斯(鼎盛期前5世纪70年代)和开俄斯的伊翁(约前490—约前421年),同品达罗斯和索福克勒斯相比较:“前两位诗人是无瑕可指的,其风格的流畅可谓妙绝。反之,品达罗斯和索福克勒斯有时如野火燎原,席卷一切,但往往突然烟消火灭,陷于平平无奇。”[68]但以“天才的瑕疵同平庸的完美”相比较,宁愿挑选品达罗斯和索福克勒斯。
三辩证观
贯彻在整部《论崇高》中的另一方法论同时也是美学—文艺理论观的,是辩证观点。既看到有关双方相对立的一面,又揭示双方相统一的一面,从而要求以全面的观点和方法来对待有关的问题。前面比较具体地讨论过的崇高人格和崇高风格就是这样一对矛盾对立的统一体,上面讨论的天才的瑕疵和平庸的完美,同样也是对立统一体,所以要以全面的观点来评论其短长和相互关系。
(一)天才和技艺
天才和技艺的相互关系,从来是美学—文学理论中的重大问题。苏格拉底—柏拉图是极度强调天才的,并且把天才理解为“灵异”、“神灵凭附”、“迷狂”,那是带有神秘的宗教神学色彩的。但是,亚里士多德和贺拉斯则在承认天才的同时,更重视后天的培养和技艺。相比较而言,朗吉弩斯的观点是更接近亚里士多德和贺拉斯的,与此同时,他还强调天才和技艺的统一,这样才能达到“尽善尽美”。
首先,他对天才的理解不同于苏格拉底—柏拉图。这点在本章第三节详细分析过了,具体指作者这个主体拥有的思想、感性和想象力而言的心理、生理能力,与“神灵凭附”等神秘因素无关。这就是他所讲的崇高人格或天才的具体内涵。
其次,就其崇高风格的五个真正的源泉(因素)而言,第一、第二两个因素(“庄严伟大的思想”、“慷慨激昂的热情”)“主要是依赖天赋的”,其余三个源泉(“藻饰”、“高雅的措词”、“高雅的结构”)“则来自技巧”。在全书四篇中,第一篇共八章是绪论性的;第二篇思想论共七章是讨论第一、第二两个源泉,即讨论“天赋”的;第三、第四、第五篇共二十九章,是讨论第三、第四、第五个源泉,即讨论“技巧”(技艺)的;第六篇名曰感情篇是残缺的,现存的一章(第四十四章)实质上是讨论文学的发展与社会政治的关系。由此可见,朗吉弩斯是侧重于讨论“技巧”即修辞风格的。
最后,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在第四篇第三十五章专门讨论“天才与技巧”的关系时,强调两者的结合才能达到“尽善尽美”:
然而,且回到我们那论文的首篇所提示的原理上来,毫无错误的精确这一优点多半依靠技巧,而崇高,哪怕不是始终一贯,则有赖于崇高天才。所以,在一切场合都应该以技巧来帮助天然。这两者的结合大抵能达到尽善尽美。对我们所提的问题下个定论,我这番话是必须说的。[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