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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美的本质(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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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美的本质

前面讨论了亚里士多德有关美的理论的形而上原理,那是建立在他的客观唯心主义的本体学说基础上的。但他毕竟不像柏拉图那样是更为纯粹的客观唯心主义者,而是具有唯物的经验论倾向的客观唯心主义者。在他有关可感的客观存在的事物中的美的观点中,就明显显示出这种唯物的经验论倾向。至于作为这种倾向的唯物的经验论倾向的认识论基础,将另行具体讨论。

一美:客观事物的关系的总和

亚里士多德除了将“美”、“最高的美”、“永恒的美”看作是神、理性、原动者、纯形式、现实性,宇宙万物追求的终极目的外,还从审美快感意义上探讨了存在于可感的客观事物中的那种美。如果说前者是属于形而上范畴的美的话,后者则更接近于审美意义上的美,将美看作是存在事物中的“某种特定关系”。

这种观点,是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第七卷第三章讨论“所有的质变都属于可感的性质”时提出来,并进行论证的。他在该章一开始就指出,任何事物的质变,都取决于事物自身,取决于事物的可感的特性,质变是和该事物内部的特性密切相关的:

任何质变事物的质变,都是由可感的原因引起的,并且,质变只能存在于那些自身直接受可感特性影响的事物里。[52]

接着,他就批评和澄清两种错误的质变观。

第一种错误观点。人们最容易认为,在外形和形状中存在着质变。实际上,在外形和形状中并不存在质变。就外形的变化来讲,不存在质的变化。当某种事物的外形发生变化时,在它已经完成了外形的变化时,我们就不再用它所由构成的质料的名称来称呼它了。例如,作为原来的铜是质料和形式的统一体,但当铜被用作质料,雕塑家根据特定的形式雕塑成一座铜像时,人们不再用作为质料的铜来称呼这座铜像(其他如由蜡构成的蜡烛、由木头构成的床也同样如此),而是另行分别用派生词称呼它们为铜塑的、蜡制的、木制的,但所由产生的雕塑并没有发生质变。而且,当某事物受到影响或已被质变时,我们仍然用原来的名称来称谓它们。例如,当铜和蜡随着温度的变化而变为干燥的、流动的、温热的和坚硬的时,我们依然用质料的名称来称呼它们是干燥的、流动的、温热的和坚硬的铜或蜡。亚里士多德由此得出结论:

虽然或许任何一个事物的产生过程中都必然包含有某一事物的质变(例如有质料的浓缩或稀散或变热或变冷),但产生的事物本身并不发生质变,它们的产生过程也不是质变。[53]

第二种错误观点。人们最容易认为,在状态中以及在获得而失去这些过程中存在着质变。但实际上,其中也并不存在质变。亚里士多德声称,无论是身体状态的变化,还是灵魂状态的变化,都不是质变。因为,有些状态的变化是好的,有些状态的变化则是坏的,但是无论是好的变化或坏的变化都不是质变。相反,好是某种完满性,因为每当某一事物获得了自己的良好性时,就被说成是完满的,因为事物在这时候是最符合本性的。例如一个圆,当它完全成为圆时,也就是完满的和最好的。而劣则是这种最符合本性的状态的消失或分离。因此,正像我们不把房屋的落成说成是质变那样,因为把墙头和屋顶说成质变,或者把正在加墙头和盖屋顶的房屋,说成是它正在发生质变,而不说它是在完成,都是错误的。至于好和坏,以及获得好和坏的事物方面的情形也是这样;因为,一些是完满,另一些是分离,因此,都不是质变。[54]

亚里士多德接着指出,一切优秀卓越的东西,都取决于内在和外界环境的某种特定关系,而这种关系是与适当比例密切相关联的:

我们说一切优秀卓越的东西都取决于它所处的某些特定关系。因为,我们把诸如健康和适宜等身体的优秀卓越,看成是热和冷在身体内相互之间的,或者对于外部环境的关系中,按适当比例混合的缘故;美、强壮以及其他的好和坏的状况也都是如此。因为,它们每一个都取决于各自所处的某种特定的关系,并且都把自己的具有者,置于与特有的影响相关的好的或坏的状况中。[55]

一切优秀卓越的东西,也就是人们习惯于称为是美好的东西,它们之所以成为优秀卓越,并非取决于人们主观的评价,而是取决于客观的特定关系,这种关系既有内在的,也有外部的。这里的关系,也就是指“适当的比例”。美、身体的健康以及其他的东西都是这样。就“美”而言,亚里士多德这里指出了以下诸种特征:(1)美是客观的,它不是取决于人们主观的意识,而是取决于某些特定关系。(2)这些关系并不是孤立的,既有内在相互之间的关系,又有与外部环境的关系,即外在的关系。美的东西之所以为美,就是取决于事物的客观的内在的和外在的关系。(3)这里所讲的关系,就是指“适当比例”。由此,我们认为,亚里士多德在这里是将美看作由适当比例构成的各种客观的内在和外在关系的总和。

亚里士多德在这里,将美、身体的健康等优秀卓越的东西,与“关系”范畴联系起来,并非是偶然的。“关系”范畴,在人类认识史上,正是由他第一个提出来的。在其早期著作《范畴篇》中,将迄今为止人类的认识成果,概括为十个范畴:本体、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态、状况、活动、遭受。[56]并就“关系”范畴的含义,作出了定义性的说明:“这样一些事物被称作关系,它们或者通过别的事物,或者与别的事物相关而被述说。”[57]

人们将关系理解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事物、对象及其特性之间互相作用、互相影响、互相依赖、互相比较的一种形式。事物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的特性之间的关系,是由世界物质统一性所决定的。有的甚至将关系理解为规律。亚里士多德在这里,不是一般地讨论美或关系,而是将两者联系起来,从审美领域对美之所以为美进行了探讨,认为美不是一般的关系,而是与适宜的比例有关的那种内在关系和外在关系之总和。这无疑是人类审美史的发展上的重大认识成果。

直到18世纪,杰出的法国启蒙思想家狄德罗(1713—1784年)在其为《百科全书》撰写的关于“美”的词条《关于美的根源及其本质的哲学探讨》(1752年)中,在有意识地探讨和总结自柏拉图以来直到哈奇生(1694—1747年)有关“美”的学说的基础上,才再次系统地提出和论证了“美在于关系”的理论:

我把凡是本身含有某种因素,能够在我的悟性中唤起“关系”这个概念的,叫作外在于我的美;凡是唤起这个概念的一切,我称之为关系到我的美。[58]

尽管狄德罗在这篇论文中未指名提到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但也表明亚里士多德先于狄德罗提出美在于“某些特定关系”,确是在美学史上的一项重大成果。其难能可贵之处在于,亚里士多德不仅提出了这种观点,而且还对此进行了论证。

二美的主要形式:秩序、匀称和确定性

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第十三卷前五章,论证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数”和柏拉图的“理念”不是本体时指出:“美的主要形式是秩序、匀称和确定性。”

他在讨论数学的研究对象时指出,对于同一类具体的事物,如果我们从不同的方面去研究它,就可以形成若干门不同的学科。例如,我们研究事物的运动,就是物理学;研究事物的数量关系,就是数学;研究事物的体、面、线、点的关系,就是几何学;研究事物的雌雄等关系,就是生物学;研究事物(人)的疾病和健康,就是医学;研究城邦的善,就是政治学;研究人的善,就是伦理学,“这种善对于个人和城邦可能是同一的”[59]。正因为他在理论上能够认识到这点,并总结了当时人类在各个领域的认识成果,从而创立了许多独立的专门学科:逻辑学、物理学、心理学(研究灵魂——心灵的学科)、生物学、伦理学、政治学、诗学、第一哲学(形而上学)等。他在从事理论探讨和实践活动中认识到,不同的学科是从不同方面研究客观事物的,将这一方面的特性和整个事物及事物的其他方面分离开来,也就是抽象出来,单独进行研究,这样就形成不同的学科。在此以前,希腊哲学家们还没有认识到这点,远不能对客观事物及其不同方面进行有意识的、独立的研究,只有到了亚里士多德才达到了这种认识,所以西方各门学科的创立,往往都要追溯到亚里士多德。这充分体现和标志着亚里士多德在人类认识史上的无与伦比的卓越地位。

亚里士多德进而又在许多学科中,制定出一个标准,用以区别和确定哪一种学科是最基本、最精确的:

那在原理上更为在先、更为单纯的,也具有更大的精确性,因为单纯性就是精确性。[60]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凡是抽象程度越高的学科,其对象越是一般的、普遍的,其学科的科学程度也越高、越精确。他的这种观点,已经蕴含着我们今日所说的“哲学是关于最一般规律的科学”的观点的最初萌芽。

亚里士多德声称,他是按这种方式将本来并不分离的东西分离了开来。这里所谓的分离,并非是指实际上或事实上的分离,而是指思想上的抽象。例如,数量关系和点、线、面、体的关系,都是不可分割(不可分离)地客观地存在于事物之中的,彼此不可分离,但出于研究的需要,将数量关系从事物中分离出来、抽象出来进行独立的研究,就构成算术研究的对象,从而也就构成算术这门独立的学科。将点、线、面、体的关系从事物中分离出来、抽象出来进行独立的研究,就构成几何学研究的对象,从而也就构成几何学这门独立的学科。

接着,他就在探讨数学与善、美的关系时,提出了“美的主要形式是秩序、匀称和确定性”的观点。

首先,“善”(thegood)和“美”(thebeautiful)是不同的。古希腊哲学家直到亚里士多德,对善和美是不加区别的,往往在同义的意义上使用,但在这里则将这两个范畴严格地区别开来了。即便是在写作时期较早的《形而上学》第十二卷中,善、美这两个范畴仍然不加区别,在广义的理性、神、原动者、纯形式的意义上一起或交替地使用着,在写作时期较晚的第十三卷中,则趋向于将它们区别开来。但这里所讲的善,已经不是形而上第一哲学意义上的善,而是道德伦理意义上的善:

因为,善与美是不同的,善永远是在行为中,而美则在不运动的事物中也可以找得到。那些人认为数理学科不涉及美或善是错误的。[61]

这里,亚里士多德将作为与伦理道德行为有关的意义上的善,与审美意义的美,明确地区别了开来。

这里所讲的“那些人”,诠疏家们认为是指苏格拉底的学生、昔勒尼学派的创始人亚里斯提卜(约前435—约前360年)。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第三卷,谈到哲学主要应该研究十四个问题,其中第一个问题是:对于四因(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目的因)的研究,是不是同一门学科的任务?[62]提到亚里斯提卜嘲笑数理学科,其依据是各种技艺(艺术),即便是手工技艺(艺术),如木匠和鞋匠也讲“做得好些”或“做得坏些”,但在数理学科中却不讲善和恶。

亚里士多德不同意亚里斯提卜的这种指责,他声称,作为伦理行为的善,与静止不同的事物中的美是不同的,不能说数理学科与善、美无关:

因为,数理学科关于善和美谈论得很多,也为之做过不少证明。要是数理学科并非直接提到它们,可是数理学科指出了它们的结果或定义,这就不能说数理学科全没有涉及美与善了。[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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