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崇高的原理(第3页)
阿里斯忒亚斯、荷马、阿拉图斯所描写的暴风巨浪是客观存在的,他们要是没有亲身经历过就不可能写得如此生动,但由于三人有不同的崇高人格,不同的思想、感情、想象力,所以分别写得“瑰丽如花”、“惊心动魄”、“玲珑雅致”,在风格的崇高上显示出明显的区别。这正如人们所说的“文如其人”,或“风格即人格”。
三崇高风格结构有机整体性
具有特定崇高人格的主体(如诗人),面对特定的客观事物(客体),要写出具有崇高风格的诗篇时,并非凭刻板地摹写客观事物就能奏效的,这就与题材的选择和组织密切相关,即与文章的结构有关。朗吉弩斯强调在结构上的有机整体性:
使文章达到崇高的诸因素中,最主要的因素莫如各部分彼此配合的结构。正如在人体,没有一个部分可以分离开其他部分而独自有其价值的。但是所有部分彼此配合则构成了一个尽善尽美的有机体。同样,假如雄伟的成分彼此分离,各散东西,崇高感也就烟消云散,但是假如它们结合成一体,并且以调和的音律予以约束,这样形成了一个圆满的环,便产生美妙的声音。
朗吉弩斯并没有紧接着指名提出谁是这种尽善尽美的有机体结构的代表人物,统观整部著作,似乎唯独荷马、柏拉图和德摩斯梯尼达到了这种崇高意境,他对这三个人是最为推崇不过的,那是只有崇高人格和崇高风格都达到极点的作者,才能达到这种最高意境。
朗吉弩斯进而指出,作为有机统一的整体,题材的选择和组织也是能够使风格显得崇高的重要因素,而不是把客观事物巨细无遗地全部写进到作品里去就能显示出崇高风格来的。这就需要在题材上有所选择和重新组织,他强调要抓住和表现本质的部分:
在一切事物里总有某些成分是它本质所固有的,所以,在我们看来,崇高的原因之一在于能够选择最适当的本质部分,而使之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53]
他认为在这方面,即题材的选择和选材的组织方面,古希腊女抒情诗人萨福(约前7世纪后期—前6世纪)堪为典范。萨福在描写恋爱狂的痛苦时,就是取材于现实中恋爱所带有的征候,其优点“在于她能选择和组织那些最主要最动人的征候”:
我觉得他宛若神明:
他坐在你面前倾听
你那充满蜜意的话,
你那惹人怜爱的笑声,——
这使得我的心
在胸中鼓动不停。只要看你一眼,
我便说不出声,
我的舌头不灵。
一种微妙的火焰
立刻在我身上传遍,
我眼花,视而不见,
我耳鸣,听而不闻;
我的汗好像甘霖,
我浑身抖颤;
我的脸比草还青,
我觉得我与死亡接近。
朗吉弩斯对萨福如此高超地选择最适当的本质成分,使之组成一个有机整体的崇高风格,予以高度的评价,认为她召唤了灵魂、肉体、听觉、视觉、舌头、脸色,仿佛这一切都离开了她,从而不得不使人击节称赏。她感受到彼此矛盾的感觉,她发冷,发热,思想不清,如痴如狂,因为她生怕自己接近了死亡。她要表现的不是单一种感情,而是许多感情的结合体,实质上萨福这里写出了男女之间情爱的典型形象。尽管朗吉弩斯未曾明确使用相类似的概念,但在他下述的评论中是蕴含着这种观点的:“所有钟情的男女都显出这些征候,而萨福的卓越的优点,我曾说过,在于她独能选择最动人的地方,而使之组成一个整体。”[54]其他如荷马也同样如此。
朗吉弩斯进而指出,优异的结构甚至可以弥补作者崇高品赋方面的不足:
许多散文家和诗人,虽则没有崇高的品赋,甚至绝无雄伟的才华,而且多半使用一般的通俗的词儿,而这些词儿也没有什么不平凡的意义,可是单凭文章的结构和字句的调和,便产生尊严、卓越、不同凡响的形象。[55]
例如,以模仿修昔底德的风格见长的西西里历史家斐利斯托斯(前435—前356年)和喜剧诗人阿里斯托芬就是这样。悲剧诗人欧里庇得斯之所以是诗人,“与其说靠他的思想,毋宁是靠他的结构方法”[56]。他的悲剧著作《疯狂的赫拉克勒斯》中,有些诗行是极其通俗的,但是因为塑造得合乎比例,便显得崇高,表明风格对人格可以起到积极的反作用。此外,由于使用音律得当,就足以达到稳定的壮丽意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