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指称1(第1页)
论指称[1]
一
在我们从事通常应说成是对于人、对象、地点、事件或过程作出陈述的这类事情的过程中,我们十分普遍地使用某种语词来提到或指称(referto)某一个人、单个的对象、特定的事件、地点和过程。我把这种使用语词的方式称为“唯一指称用法”(uniquelyreferringuse)。很普遍地以这种方式来使用的几类语词是:单称指示代词(“这个”和“那个”);专有名词(如“威尼斯”、“拿破仑”、“约翰”);单称人称代词和非人称代词(“他”、“她”、“我”、“你”、“它”);以及单称的、以后面跟有名词的定冠词the起首的、带有定语修饰或不带有定语修饰的词组[2](如“该桌子”、“该老人”、“该法国国王”)。其中任何一类里的任何一个语词,都能作为传统上被认作是单称的主—谓词语句的那种语句的主词而出现;并且,当它们作为语句主词而出现时,它们就会作为我希望加以讨论的那种使用的例证。
我并不打算说,属于这几种类型的语词,除了我想要加以讨论的那种用法之外,别无任何其他用法。恰恰相反,它们显然还有其他用法。显然,任何说出“鲸鱼(thewhale)是哺乳动物”这个语句的人使用“鲸鱼”这个语词的方式,完全不同于那些有必要严肃地说出“那条鲸鱼(thewhale)袭击了那只船”这个语句的人使用该语词的方式。在第一个语句中,人们显然并没有提到一条特定的鲸鱼[3],而在第二个语句中,则显然正在提到一条特定的鲸鱼。另外,如果我说“拿破仑是最伟大的法国军人”,那么,我就应该用“拿破仑”这个词去提到某一个体,而不该用“最伟大的法国军人”这个词组来提到一个个体,这个词组只是用来说出关于我已经提到过的个体的某件事情。人们自然会说,在我使用“拿破仑是最伟大的法国军人”这个语句时,我是谈论关于拿破仑的某件事情,我关于他所说出的事情便是:他是最伟大的法国军人。当然,我能够用“最伟大的法国军人”这个语词去提及一个个体,例如,说“最伟大的法国军人死于流放之中”这个语句时就是这样。因此,至少某些属于我所提到的那几种类型的语词,显然能够具有不同于我所急于要加以讨论的那种用法的其他用法。我不想赞同的另一说法是,在任何给定的语句中,仅仅有一个语词是以我打算加以讨论的方式来使用的。情况恰恰相反,显然可能有不止一个语词。例如,人们很自然地会认为,在严肃地加以使用的“那条鲸鱼袭击了那只船”这个语句中,我是在说出某件关于某一鲸鱼和某一船只的事情,并且,我在用“那条鲸鱼”和“那条船”这两个语词去分别提到特定的对象;或者,换句话说,我是在以唯一指称方式来使用每一个这样的语词。可是,一般来说,我将把注意力限于如下情况:在其中以唯一指称方式来使用的语词是作为语句的语法主词而出现的。
罗素的摹状词理论与我在前面所提到的那四种类型语词中的最后一种(即具有“如此这般”形式的语词)有关,而这一理论仍为逻辑学家们所广泛接受,把它作为对于这类语词在日常语言中的用法的正确说明,我想,我说出的这种情况是确实无误的。我首先想要证明,在人们这样看待摹状词理论的情况下,这一理论包含某些根本性的错误。
摹状词理论被构思出来是为了回答关于具有“如此这般”形式的词组的哪种问题或哪些问题呢?我认为,至少可以把这些问题之一说明如下。假定某人现在要说出“法国国王是贤明的”这个语句,没人会认为所说出的这个语句是无意义的,每个人都会同意说,这个语句是有意思的(signifit)。但是,每个人都知道,现在没有法国国王。所构思出的摹状词理论所要回答的问题之一就是:像“法国国王是贤明的”这类语句,甚至当不存在对应于它所包含的摹状词的事物(例如,在本例中,不存在对应于摹状词“法国国王”的事物)时,如何能够是有意义的?罗素认为对这个问题予以正确回答是很重要的,他之所以这样认为的原因之一是,他认为,也许给出的其他回答是错误的,而证明这一点是很重要的。他认为是错误的、从而急于为其提供另一种替代的回答,可能会表现为下述两个虚妄的论证之中任何一个的结论。假设把语句“法国国王是贤明的”称为语句S,于是,第一个论证有如下述:
(1)词组“法国国王”是语句S的主词。
因此,(2)如果S是一个有意义的语句,那么S就是一个关于法国国王的语句。
但是,(3)如果在任何含义上都没有法国国王,那么,该语句就不是关于任何东西的,因而也不是关于法国国王的。
因此,(4)既然S是有意义的,那么,在某种含义上(在某一世界中)必定存在(或虚存[subsist])法国国王。
而第二个论证有如下述:
(1)如果S是有意义的,那么它或是真的,或是假的。
(2)如法国国王是贤明的,则S为真;如法国国王不是贤明的,则S为假。
(3)但是,仅当(在某种含义上,在某一世界中)有某个东西是法国国王时,“法国国王是贤明的”这个陈述和“法国国王不是贤明的”这个陈述才会以同样的方式为真。
因此,(4)既然S是有意义的,那么就会得出如前所述的相同结论。
这种论证的谬误是相当明显的,并且,正如我们所料,罗素反对这样的论证。他说,假定一个由奇异的实体所构成的世界(法国国王便属于这个世界),这违反“甚至在进行最抽象的研究时都应当保持的那种实在感”。可是,罗素反对这些论证的结论时,承认这些论证的原则更为重要,相形之下,罗素反对这种论证这一事实就不是那么令人感兴趣了。设词组“法国国王”为词组D。那么,我认为,罗素反对这两种论证的理由可以概括如下。罗素说,错误就产生于这样一种想法,即认为,D无疑是S的语法主语,同时也是S的逻辑主词。但是,D并不是S的逻辑主词。事实上,尽管从语法上讲S具有单称主语和谓语,但是,从逻辑上讲根本不是一个主—谓词结构的语句。S所表达出的命题是一种复合的存在性命题,其中一部分可被描述为“唯一存在性”命题。为了显示出这种命题的逻辑形式,我们应该以在逻辑上适当的语法形式来重写这个语句。这样一来,S与表达主—谓词命题的语句之间令人迷惑的虚假相似就会消失,并且,我们就会避免那种我在上面已略述其概要的错误论证。在回顾罗素对S的分析的细节之前,我们要注意至此我所予以说明的罗素对摹状词的分析解答似乎所暗示的东西。他的回答似乎在暗示,在出现类似于S的语句的情况下,由于(1)这种语句在语法上具有主—谓语的结构形式,并且(2)它的语法主语不指称任何东西,因此,对应于这种语句的无意义所能做出的唯一可供选择的结论就是,这种语句其实(在逻辑上)根本不具有主—谓词的结构形式,而是具有某种完全不同的形式。并且,这也就似乎等于说,如果存在有任何真正具有主—谓词结构形式的语句,那么,这些语句是有意思的(beingsignifit)或这些语句具有意义(havingmeaning)这一事实本身,就可保证存在着由逻辑的(同时也是语法的)主词所指称的某物。此外,罗素的回答似乎在暗示,存在着这样的语句。这是因为:S与其他语句之间在语法上的相似会使人误以为S在逻辑上具有主—谓词的形式,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就必定确实存在着在语法上相似于S,具有主—谓词形式的其他语句,为了说明不仅罗素的回答看来暗示着这些结论,而且他至少接受了这些结论当中的头两种,考虑他对于他称之为“逻辑专名”(logies)的那类语词所作的分析就足够了,罗素把这类语词与像D这样的、他称之为“限定摹状词”(defiions)的那类语词进行了比较。关于逻辑专名,罗素说了或暗示出了下述两个命题:
(1)它们且仅有它们,能够作为真正具有主—谓词形式的语句的主词而出现。
(2)如果我们想使一个语词成为逻辑专名,但又没有它所代表的某一个体,那么,该语词就是无意义的。这是因为,这种语词的意义正是该语词所指定的那个个体对象。因此,为了不折不扣地成为一个名称,这样的语词必须指定某物。
显而易见,如果有任何人相信这两个命题,那么,他要保全语句S的意义的唯一方法,就是否认S在逻辑上是具有主—谓词形式的语句。一般地我们可以说,对于从其语法结构上看似乎是关于某个特定个人、个体对象或事件的语句而言,罗素承认它们仅仅能以下述两种方式成为有意义的:
(1)第一种方式是:它们的语法形式如果被当成它们的逻辑形式,那将是使人误解的;并且,它们作为像S那样的一种特殊的存在性语句,应当是可分析的。
(2)第二种方式是:它们的语法主词是逻辑专名,该逻辑专名的意义,是语法主词所指定的个别事物。
我认为,罗素在这个问题上无疑是错了。有意义的、用以唯一指称方式所使用的语词起首的语句就不能归入上述这两类的任何一类语句之中。如果说,通过把这种以唯一指称方式所使用的语词称为“摹状词”意味着它们应根据罗素的摹状词理论所提供的模式加以分析,那么,这种语词就决不是逻辑专名,也决不是摹状词。
(在这种含义上)并没有什么逻辑专名,也没有什么摹状词。
现在让我们考虑罗素所进行的分析的细节。根据罗素的分析,任何断定S的人都会断定:
(1)有一个法国国王。
(2)仅有一个法国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