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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可能世界102(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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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正如因瓦根(PetervanInwagen)曾向我指出的那样,这使得(1)变得毫无内容。它仅仅说每一个世界都同于某个世界。即使仅只存在十七个世界,或者一个世界,或者甚至根本不存在任何世界,这种说法仍将是正确的。关于丰富性或者完备性,它根本没有说出任何东西。对(2)而言,情况也同样如此。

假设我们认为,一个至为确定的“状态”与一个确定程度较小的“状态”——即一种被看做集合的性质——是同一类事物。于是,一个至为确定的“状态”就将是一个单元集。现在,“状态”的确不同于世界。而且,它们是抽象的(在集合是抽象的这样的意义上)。但是这对恢复(1)的内容没有任何帮助。一个“可能的状态”是一个非空集合,这样(1)就在琐碎地说,每一个单元集都拥有一个成员。[11]

或者也许一个“状态”不应该是一个单元集,而是一个基于不可分辨性的等价类。我不知道是否存在不可分辨的世界。倘若存在这样的世界,我本人乐于说,存在着一个世界可能处于的不可分辨的状态,正如我会说一个双向永恒重现的世界为一个人提供了无数不可分辨的状态——每个时代对应一个这样的状态——一样。但是其他人也许不喜欢不可分辨的“状态”的观点。他们也许会因此欢迎这样一个保证,即无论世界是不是不可分辨的,“状态”将永远不是不可分辨的。这样(1)就在琐碎地说,每一个等价类都拥有一个成员。

或者假设我们认为一个“状态”是一世界的内在本性,是极为复杂的结构共相,正如弗瑞斯特(Forrest)在他的《世界可能处于的状态》(WaysWorldsCouldBe)一文中所认为的那样。基于这种假设,一个“可能的状态”就是一个得到了例示的共相。这样,(1)就在琐碎地说,这些状态中的每一个都有一个世界来例示它。

我们也可以认为(1)是在说,我们所认为的一个世界可能处于的每一种状态均是某个世界实际所处的状态;这就是说,一个世界的每一个看起来可能的描述或概念实际上确实适合于某个世界。这样,我们就使得(1)成为一条真正的充裕性原则,然而是一条不可接受的原则。如果这样理解的话,(1)是在不加区别地赞同随便什么样的可能性观点。

现在,我作出结论,(1)和(2)均不能作为充裕性原则来使用。让它们如此琐碎吧。这样,我们需要以一种新的方式来说出(1)与(2)似乎要说的东西:存在着足够多的可能情况,在逻辑空间中没有空隙。

为此目的,我建议我们应该留心休谟对不同存在物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否认。为了表达可能世界的充裕性,我需要一条再结合原则,根据它,将不同可能世界的部分拼合起来产生另一个可能世界。粗略言之,这条原则是说,任何事物都可以与任何其他事物共存,至少假定它们占据不同的时空位置的话。同样,任何事物都可以不与任何其他事物共存。这样,如果可以存在一条龙,并且可以存在一只独角兽,但是不可以并列地存在一条龙和一只独角兽,那将是逻辑空间中的一处令人无法接受的空隙,将是充裕性的一个失败。并且如果可以存在一个可以与某个活的人体的其余部分相连的、正在说话的头,但是不可以存在一个与某个人体的其余部分分离的、正在说话的头,那也将是充裕性的一个失败。

我的意思是说,充裕性要求可以存在这样一个分离的事物,它精确类似于某个与一人体相连的正在说话的头。也许你不愿称那个事物为一个“头”,或者你不愿称它所做的事情为“说话”。我有些倾向于不同意,并且有些倾向于怀疑,语言的惯用法为这样一个牵强的问题提供了一个稳妥的答案;但是这不要紧。无论这个事物被称作什么都完全无关宏旨。同样,当我谈到可能的龙或者独角兽时,我所意指的是这样的动物,它们适合于我们用这些名称所意指的那些原型。在这里,我不关心克里普克关于这些动物是否被那些名称正确地称呼的问题。

我不能完全接受这样的表述:任何事物都可以与任何事物共存。因为我认为世界并非部分交叠,因此每一个事物都仅仅是这些世界当中之一的部分。来自一个世界的一条龙和来自第二个世界的一只独角兽本身既不在龙的世界,也不在独角兽的世界或者在某种第三个世界共存。一个与人体连接的头并不作为一个与人体分离的头在某个其他世界重新出现,因为它根本不在任何其他世界出现。

通常,我会用对应物关系来取代跨界同一性,但是在这里我并不准备这样做。我不能接受这样一条原则:任何事物的一个对应物都可以与任何其他事物的一个对应物共存。对应物由相似性所统一,但相关的相似性通常是非常外在的。尤其是,起源的一致通常具有决定的重要性。假如我早年以不同的方式度过,那么现在我可以在如此之多的重要方面有所不同——此时此刻,我想到的是某个其他世界的人,他主要凭着起源的一致,很少依靠后来生活中内在的相似性而成为我的对应物。很可能会发生这样的情况(至少在对应物关系的模糊性得到某种程度的消解的情况下):没有任何东西能够是龙的对应物,除非其周围世界相当大的部分与龙的世界非常一致;同样,没有任何东西能够是独角兽的一个对应物,除非其周围世界的一个大的部分与独角兽的世界非常一致;不存在一个与龙的世界和独角兽的世界都非常一致的世界;因此不存在龙的对应物与独角兽的对应物共存于其中的世界。就其自身来考虑,龙与独角兽是可共存的。但是如果我们采用对应物的方法,我们就不再就其自身来考虑;在对应物关系所关注的外在相似性的范围内,我们把它们连同其周围环境一起加以考虑。

通过相似性来表述我们的再结合原则是适当的。例如,应该说存在着一个类似龙的某事物和一个类似独角兽的某事物在其中共存的世界。但外在的相似性在这里是不相干的,因此我不应该谈论共存的对应物。相反,我应该说龙的一个复制品与独角兽的一个复制品在某个世界共存,与人体相连的正在说话的头在某个世界拥有一个与人体分离的复制品。

复制是一个有关共享性质的问题,但处于不同位置的复制品并不分享其所有性质。我曾经根据完全自然性质的共享定义复制,然后把内在性质定义为在复制品之间绝无相异可能的那些性质。这使得这样一种可能展现在我们面前,即复制品也许在它们与其周围环境的关系上外在地相异。这个世界中的复制品分子也许由于其中一个是一只猫的部分而另一个则不是而相异。不同世界中的复制品龙也许由于其中一个与一只独角兽共存而另一个不与其共存而相异。复制品头也许由于其中一个与一个人体的其余部分相连而另一个不与其相连而相异。

不仅两个可能个体,而且任何数目的可能个体都应该容许通过共存的复制品的方式而进行的结合。实际上,这样一个数目可能是无穷的。再者,任何一个可能个体都应该容许与其自身的结合:如果可以存在一条龙,那么同样可以并排存在这条龙的两个复制复本,或者十七个乃至无穷多个这样的复本。

但是现在出现了麻烦。只有有限数目的不同事物才可以在一个时空连续统中共存。这个数目不能超过一个连续统中点的无穷基数。因此,如果我们拥有多于连续统那么多的可能个体需要复制,或者如果我们想要任一单独个体的多于连续统那么多的复本,那么连续统将会太小而无法容纳所有那些看起来为我们的原则所需的共存事物。

我们是否应该坚持这条简单而未经限制的再结合原则,沿着它所指引的方向前进,并且得出结论说时空区域的可能规模比我们可能期望的要大?我不得不承认,这的确很诱人。而且,我找不出任何能够说明为什么一个可能的时空区域永远无法超越一个连续统规模的令人信服的理由。但是,如果我们从一条意在表达关于时空区域会如何被占据的充实性的原则出发,却发现我们的原则出人意料地改变自身,引出了关于时空区域自身可能规模的结果,事情就显得很不可靠了。

我们的原则因而需要这样一个附加条款:“规模和形状允许的话。”关于一个世界能够被可能个体的复制品填充的程度的唯一限制是,一个世界的诸部分必须能够一起适合于时空区域的某种可能规模和形状。除此之外,任何事物都可以与任何事物共存,且任何事物都可以不与任何事物共存。

这留下了这样一个关于充裕性的有待解决的问题:什么是时空区域的可能规模和形状?时空区域拥有数学上的表现,阐述充裕性的一个适当的方式将是说,对于某个突出类中的每一个表述而言,都存在这样一个世界,其时空区域是这样被表现的。为我们提供“突出类”的候选者的任务是数学的任务。……

我们有时通过想象中的实验来说服自己相信,事物是可能的。我们想象一匹马,想象一只角在它的头上,由此我们便相信,独角兽是可能的。但想象是可能性的一个拙劣的标准。我们能够想象不可能的事物——如果我们不想象其全部细节并且同时想象其全部的话。我们不能想象可能事物的全部细节并且同时想象其全部,我们不能,如果它是复杂的话。用直尺和圆规构造一个正十九边形是不可能的;而构造一个正十七边形则是可能的,但十分复杂。无论在何种意义上,只要我能够想象可能的构造,我便能够想象不可能的构造。在这两种情形中,我都想象一个由弧线和直线构成的结构图,多边形在其中间。我并不一条弧线一条弧线地并且一条直线一条直线地去想象它,正如我并不一个斑点一个斑点地去想象带有斑点的鸡一样——正是以这样的方式,我没有注意到不可能性。

如果我们将想象实验看做一种以再结合原则为基础而进行的非正式的推理方法的话,那么我们便对想象和可能性之间的联系做了足够多,但并非太多的使用。想象一只独角兽并且推断其可能性,就是进行这样的推理:马和角是可能的,因为它们是现实的;我们可以按照想象的方式将它们并置在一起;因此独角兽是可能的。

在《命题对象》(Propositios)一文中,蒯因提议,我们可以将一个可能世界看做一个数学表现:也许是一个实数四元集合,它给出了由物质所占据的时空的点的坐标。他的方法可以进行进一步的扩展,从而适用于各种规模和形状的时空,适用于不同种类的物质以及场的点状片段的占据,或许甚至适用于非空间事物对时间的占据。……我将论证,我们不应该将世界与任何这类数学表现相等同。不过,我们却应该接受这样一种对应:相对于每一个蒯因式的代用世界,都存在着一个拥有所表现的占有和空置模式的真正的世界。这正是对再结合的一种求助。但是我们不再将其应用于较少数量的中等规模的事物,例如马或者头上的角。相反,我们将其应用于点状的事物、时空点本身,或者也许物质或场的片段。从无可争议的可能的点状事物出发(它们之所以是可能的,或许由于它们是现实的),我们将其大量的(有连续统那么多,或者更多)复制品拼合在一起来创造出某一整个世界。数学表现是一种簿记装置,它确保“规模和形状允许的话”这一限制条款得以满足。

我的原则的另一作用是解决了(反对者或许会说,我的原则恰恰假定了这个问题的解决)自然规律是否是严格必然的这一问题。它们并非是严格必然的;或者至少那些限制何物能够在不同位置共存的规律不是严格必然的。吃面包事件是可能的,因为它是现实的;就如挨饿事件一样。由于任何事物都可在任何事物之后出现,所以可以将二者的复制品并置;由此产生了一个违反面包具有营养这条规律的可能世界。还存在着同样违反更为重要的基本自然规律的可能世界(也许那些限制何物能够在一单个位置共存的规律除外),例如这样一条规律(如果它是这样规定的话),即没有任何东西在电荷属性上同时既是正的又是负的。毫不奇怪,我的原则禁止不同存在物之间的严格的必然联系。我所做的就是采用关于规律及因果关系的休谟式立场,并且转而将其当做关于可能性的论题来使用。同样的论题,不同的侧重点。

在所有那些存在着的可能个体当中,有些个体是这个世界的部分;有些个体则不是这个世界的部分,而是这个世界的部分的复制品;有些个体整个来看不是这个世界任何部分的复制品,但它们可以被分成各个部分,这些部分当中的每一个都是这个世界的某个部分的一个复制品。此外还存在着并非如此可分的其他可能个体:它们拥有部分,但它们的部分当中没有一个是这个世界任何部分的复制品。我称这些可能个体为殊异个体(这就是说,相对于这个世界而言,它们是殊异的;同样,个体也可以相对于另一个世界而言是殊异的。例如,这个世界中的许多个体相对于那些更为贫乏的世界而言是殊异的)。一个包含殊异个体的世界——相应地,其自身亦是一个殊异个体——我称之为一个殊异的世界。

在《共相理论的新任务》(NewWorkforaTheoryofUniversals)一文中,我将殊异自然性质定义为这样一种性质,它不为这个世界的任何部分所例示,不能被定义为这样一种合取或结构性质,它们可以从全部被这个世界的部分所例示的那些成分构建起来。[12]任何例示一个殊异性质的事物都是殊异的个体;一个殊异性质在其中得以例示的任何一个世界都是一个殊异的世界。

但反之则不然:我们可以拥有这样一个殊异个体,它没有例示任何殊异性质,而相反却以一种殊异的方式将非殊异性质合并在一起。假设严格说来,正电荷与负电荷并非不相容;只是由于意外或者由于偶然规律,没有任何这个世界的粒子同时具有这两种性质。那么,一个确实同时拥有这两种性质的其他世界的粒子就是一个殊异个体,但不必拥有任何殊异性质。

这样的世界会是一个异常丰富的世界:相对于它而言,没有任何个体、世界或者性质是殊异的。没有理由认为我们享有居住于这样一个世界的特权。因此,关于可能性的任何可接受的解释都必须为殊异可能性留下余地。

因此,认为所有世界都通过对这个世界的部分(它们是可能的个体,因为它们是现实的)进行再结合而产生的说法行不通。我们不能仅仅通过重新组合非殊异可能性的方法来得到殊异的可能性。这样,我们的再结合原则并没有反映出可能性的一切充裕性。

不仅允许世界时空部分的再结合,而且允许世界非时空部分——共相或者特普——的再结合的原则将能提供更多的东西。它将产生没有例示殊异性质的殊异个体。但我要说,(1)这样一条原则——不像我的那条原则——在是否存在共相或者特普这一问题上不能保持中立;(2)既然我们也需要殊异性质的可能性,这条原则仍将不会走得足够远。

尽管再结合将不会从这一世界的部分中产生殊异的世界,然而它适用于殊异的世界。它排除了应该仅仅存在少数殊异世界的说法。如果存在一些,那么就会存在更多。在任何为形状和规模所允许的排列中,任何殊异事物都可以与或者不与任何其他殊异事物或者任何其他非殊异事物共存。

4。现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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