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一只蝙蝠可能是什么样子1(第2页)
这解释了基本科学发现的常见陈述的神秘风格,它们常作为人们在没有真正理解时必须予以赞同的命题公布出来。比如:人们在很小的时候就被告知,所有的物质其实是能量。但他们事实上虽然知道“是”的意思是什么,但大多数人对什么使这种说法成真并没有形成概念,因为他们缺少这样的理论背景。
此刻,物理主义的地位类似于物质是能量这一假说为前苏格拉底哲学家说出时所享有的地位。关于它怎么可能为真,我们没有形成概念的基础。为了理解心理事件是物理事件这一假说,我们不只是需要对“是”一词的理解。关于心理术语和物理术语怎么可能指称相同的事物的观念尚属阙如,而且与其他领域中的理论同一性的常见类比尚未提供这种观念。之所以没有提供,是因为,如果我们根据通常的模式解释心理术语对物理事件的指称,那么我们得到的要么是分离的主观事件的再现,它们是对物理事件的心理指称借以实现的作用,要么是一个关于心理术语如何指称的错误说明(如一个因果行为主义说明)。
奇怪的是,我们可以证明我们不能真正理解的某物之真实性。假如一个蠋被一个不熟悉昆虫变态的人锁在无菌的菜橱之内,几周后,这个菜橱被重新打开,里面便出现了一只蝴蝶。如果这个人知道菜橱一直是关着的,那么他有理由相信,这个蝴蝶现在是或者过去曾经是一个蠋,即使对它在什么意义上可能如此没有任何观念(一种可能性是:蠋包含有一个微小的有翅的寄生虫,它吞食了这个蠋,然后变成了一只蝴蝶)。
可以想象,对于物理主义我们就处在这样的地位上。戴维森曾论证过,如果心理事件有物理的原因和结果,那么它们必定有物理的描述。他认为,即使我们没有——而且实际上不可能有——一种一般的心理物理理论,我们也有理由相信这一点。他的论证适用于有意识的心理事件,但是我想我们也有一些理由相信,感觉是物理的过程,虽然没有条件理解这是如何发生的。戴维森的观点是,某些物理事件有不可还原的心理属性,而且能用这种方法描述的某个观点也许是正确的。但是我们现在能对之形成概念的任何东西与它风马牛不相及;能使我们设想它的理论究竟是什么样子,我们对此也没有任何观念。
对是否能阐明经验有客观特征的意义这一基本问题(在这里,大脑完全可以不予提及)几乎看不到什么探讨。换言之,问我的经验的确像什么,以对立于它们怎样呈现于我,这样问有意义吗?除非我们理解了这个更根本的观念,即它们有客观的本质(或者说客观的过程可能有主观的本质),否则我们就不能真正理解它们的本质可由物理描述加以把握这一假说。[12]
我想提出一种猜测性的建议,以此来结束本文。从另外的方向来探讨主客之间的鸿沟问题是可能的。暂时撇开心灵和大脑的关系问题,我们可以按其自身的方式寻求对心理的东西的更加客观的理解。在目前,倘若我们不依赖于想象——不采取经验主体的观点的话,我们就完全没有条件去思考经验的主观特征。形成新的概念,设计一种新的方法——一种客观的、不依赖于移情作用或者想象的现象学,这应当被认为是一种挑战。虽然它什么也不能抓住,但它的目的应当是:以一种能为不具有这些经验的生物所理解的形式描述至少部分描述经验的主观特征。
我们必须阐发这样一种现象学以描述蝙蝠的声呐经验;但是从人类开始也是可能的。比如说,人们可能想阐发这样一个概念,它可以用来向生来就盲的人解释:观看可能是什么。人们最终大概会头撞南墙,但是,也应有这样的可能,即设计一种用比我们目前更多的、更精确的客观术语去予以表述的方法。这种不严格的、多种方式联用的类推是没有用的——如“红色就像喇叭的声音一样”——它常出现在关于这一课题的讨论中。这对于任何一个既听到过喇叭声又看到过红色的人来说是一清二楚的。但是,知觉的结构特征可能更容易进入客观的描述,即使会有某种遗漏。用来置换我们所熟悉的、以第一人称形式出现的那些概念的概念,可以让我们得到一种对我们自己的经验的理解,而轻描淡写的描述和主观概念所造成的无间距性则否认我们有这种理解。
撇开现象学自己的兴趣不说,在这个意义上是客观的现象学也许会承认经验的物理[13]基础的种种问题具有更好理解的形式。接受了这种客观描述的主观经验方面可能是那种更熟悉的客观解释的更好的候选者。但无论这种猜测是否正确,只有当对主观与客观的一般性问题作出了更多的思考时,关于心灵的物理理论似乎才有可能被周密地考虑。否则,即使我们没有规避心身问题,我们甚至也不能把它提出来。
(高新民译)
[1]选自高新民主编:《心灵哲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Whatitisliketobe。。。”在当今心灵哲学中是一极常见的表述,表达的是一个已受到广泛争论的问题。在中文中,有的将其翻译为:“成为……像什么。”这是不妥的。因为作者明确表示,它的意思“不是像或类似什么”,而是指“它对于主体自身是怎样的”。根据这一说明,结合表述的实际形式,本中译一律译为“成为……是什么样子”。这当然也未完全传达作者的意思。现在看来,任何中译都难以做到这一点。最好的办法是记住作者自己的解释。
[2]也许实际上没有这样的机器人。复杂到像人一样行动的任何东西也许有经验。但如果的确是这样的话,那么它就是一个不能仅仅通过分析经验概念就能发现的事实。
[3]它不能与我们对之无法矫正的东西相提并论,因为对经验我们不是没法矫正的,而且经验也存在于缺乏语言和思想的动物中,而它们对它们的经验完全没有信念。
[4]试比较R。罗蒂:《心身同一性、隐私和范畴》,《形而上学评论》,XIX,尤其是pp。37-38。
[5]我所谓“我们自己的情况”,不仅意指“我自己的情况”,而且意指我们没有疑义地用之于我们自己和别人的心理主义观念。
[6]因此,英语短语“它可能是什么”的类似的形式易引起误解,它不是指“它类似于(在我们自己的经验中的)什么”,而是指“对于主体自身来说它是怎样的”。
[7]地球以外的任何有智力的生物与我们完全不一样。
[8]这比我借助想象的帮助,设想出超越物种间的障碍可能要容易得多。例如,盲人能够通过声呐形式或通过拐杖的咔嗒声或敲打声探知附近的物体。也许一个人如果知道那可能是什么,就能够通过外推,大致地想象出:拥有蝙蝠的、精致得多的声呐可能是什么。某人自己与其他人、其他物种之间的距离可能一以贯之地存在于任何地方。甚至就其他人来说,对成为他们可能是什么的理解,仅仅是局部的,当一个人转向一个和他自己很不相同的物种的时候,仍可以得到一个更低程度的局部理解。想象显然是非常灵活的。但是,我的观点不是说我们不能知道成为一只蝙蝠可能是什么。我没有提出这个认识论上的问题。更确切地说,我的观点是:即使对成为一只蝙蝠可能是什么要形成一个概念(更不必说知道成为一只蝙蝠可能是什么),人们也必须采取蝙蝠的观点。如果他大致地或部分地予以采取,那么他的概念也会是大致的或部分的。它好像就存在于我们现在的理解状态中。
[9]因此,即使只有在一个更广泛的人类观点之内才能对更加主观和更加客观的描述或观点本身作出区分,我想提出的问题也是可以被提出来的。我不赞成这种概念相对主义,但没有必要拒绝提出这样的观点:从其他情况中所获悉的从主观到客观的模式不可能容纳心理物理的还原。
[10]问题不仅仅是这样,当我看“蒙娜丽莎”的时候,我的视觉经验有某种质,它的踪迹不可能被任何观察我的大脑的人发现。即使他的确观察到有关于“蒙娜丽莎”的微弱的映象,他也没有理由把它和经验同一起来。
[11]因此,这种关系不会是一种偶然的关系,就像原因与它的不同结果的关系那样。一定的物理状态以一定方式被感知,这是千真万确的。S。克里普克论证说,对心理的东西的因果行为主义及相关的分析之所以失败,是因为他们仅仅把“疼痛”解释为疼痛的偶然的名称。经验的主观特征(克里普克称之为“它的直接的现象学的质”)就是这样的分析所遗漏的基本属性,而且它也是这样的属性,即根据它,它必然成了它所是的经验。我的观点与他的观点有密切的关系。像克里普克一样,我发现,如果没有进一步的解释,某种大脑状态一定有某种主观特征这一假设就是不可理解的。在把心灵和大脑的关系视作偶然的理论中,没有出现这样的解释,但是也许还有其他的选择,不过尚未被发现。
一种解释心灵和大脑的关系是如何必要的理论仍然会把克里普克的问题即解释它为什么是偶然的留给我们。在我看来,这个困难用下面的方法是可以克服的。我们可以从知觉、感应或者象征方面,通过把某物呈现给我们自己的方式去想象它。我并不想说,象征式的想象如何起作用,但是在另外两种情况下所发生的情况部分地是这样的。为了从知觉上想象某事物,我们应把我们自己放在一种类似于我们在知觉它时会进入的有意识的状态中。为了感应式地想象某事物,我们应把我们自己放在这个事物本身的有意识的状态中(这个方法只能用来想象我自己或其他人的心理事件和状态)。当我们试图去想象在没有它的相关联的大脑状态的情况下也发生的心理状态时,我们首先得感应式地想象这个心理状态的发生:即是说我们把我们自己放在一种在心理上类似于它的状态中。同时,我们试图去知觉地想象这个有关联的物理状态的未发生,方式是把我们自己放在与第一个状态不相关的另一状态中:它类似于这样的状态,即如果我们知觉到这个物理状态未发生,我们就会处在其中。在物理特征的想象是知觉式的且心理特征的想象是感应式的地方,据我们看来,我们能想象:即使没有它的相关联的大脑状态,任何经验也会发生,反之亦然。它们之间的关系会是偶然的,即使它是必要的。因为类型根本相异的想象是各自独立的。
如果人们错误地理解感应式的想象,好像它是像知觉式的想象那样起作用的,那么偶尔会有唯我论发生:因此想象任何不属于某人自己的任何经验似乎是不可能的。
[12]这个问题也存在于其他心灵问题的核心里,它和心身问题的密切联系经常被忽视了。如果一个人理解了主观的经验怎么可能有客观的本质,那么他就会理解除了自己之外还有主体存在。
[13]我没有给“物理的”这个术语下定义。很明显,它不仅仅适用于能为当代物理学的概念所描述的东西,因为我们预期有更进一步的发展。一些人可能认为,没有什么能阻止心理现象最终被认作是有其自身地位的物理的东西。但是不管物理的东西有别的什么,它必须是客观的。所以,如果我们关于物理的东西的观念得到拓展以致包括心理现象,那么它将不得不赋予心理现象以客观的特征——不管是不是通过根据别的、已被当做是物理的东西对它们加以分析做了这样的工作。但对我来说,更有可能的是心理—物理关系最终会在这样的理论中得到表述,它的基本术语显然不属于两者中的任何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