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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844—1845年的费尔巴哈论
马克思是如何将费尔巴哈批判转化成为我之物的?这一批判和《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时期的马克思的理论形成存在着怎样的联系?为了回答这些问题,笔者想首先论述一下1844~1845年出现的几种对费尔巴哈批判以及关于费尔巴哈的理论。正是这些批判和理论框架构成了当时意识形态论争的核心。如果不和这些理论发生联系,我们认为马克思的费尔巴哈批判也是不可能的。
1844~1845年的费尔巴哈论大概有以下四种流派。
第一种,是以赫斯和格律恩为代表,依据费尔巴哈“人的本质”观,在实践上批判其观想性的真正社会主义者的费尔巴哈论。从文献上看,主要有赫斯的论文“德意志的社会主义运动”(1844年5月执笔)、K。格律恩的论文“费尔巴哈与社会主义者”(1844年12月)等。
第二种,是基于自我意识哲学,以“人的本质”的实体化为问题的鲍威尔派的费尔巴哈批判。代表作有发表在《北德意志批评、文学和座谈杂志》第四期(1844年10月)上的匿名论文“路德维希·费尔巴哈”、鲍威尔的“类和大众”(1844年9月)、“费尔巴哈的特性描写”(1845年9月)等。
第三种和鲍威尔派有共通之处,其代表是施蒂纳的《唯一者及其所有物》对费尔巴哈的本质论所进行的否定性批判。
第四种,是主张现实的人道主义的马克思恩格斯的费尔巴哈论。从文献上看,有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1844年3~8月)、与恩格斯合著的《神圣家族》(1844年9~11月执笔,1845年2月出版)、《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1845年春)[1]、恩格斯的关于费尔巴哈的备忘录(1846年),以及《德意志意识形态》(1845~1846年)。
通过考察上述几种费尔巴哈论我们发现,以批判费尔巴哈为主题公开进行的讨论开始于1844年末。赫斯执笔于1844年上半年的论文“德意志的社会主义运动”,在批判费尔巴哈的观想性上可以说具有先驱性,其完全公开化是在1845年。并且,这种批判承认费尔巴哈通过对基督教的批判“打破了一切的理论谬误或者说矛盾的基础”[2],并以“人的本质”为前提,认为其在实践上就是“合作”[3]。但是,只要这种批判仍然是以费尔巴哈的理论框架作为基础,那就只能是一种浅层次的批判。[4]而到了1844年下半年,真正意义上的否定费尔巴哈“人的本质”论的批判出现了。这就是匿名论文“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施蒂纳的《唯一者及其所有物》。
前者,以鲍威尔的自我意识哲学为基调,对费尔巴哈的“人的本质”论进行了如下批判:
“即,费尔巴哈的方法只不过是,将人的本质作为一种最高事物和人对立起来。”[5]
“这种对立(历史上出现的各种对立),倒不如说是一种极为自然的对立。原因在于,人总是将自己的普遍性作为本质且疏远的事物与个体性对立起来,这种仅通过批判产生这种分裂的本质而获得自身的一体性的方式,正是根植于人的本质的。”[6]
对此,施蒂纳的《唯一者及其所有物》通过考察人的本质和个人之间的分裂,来否定费尔巴哈的类的本质论。
“费尔巴哈将精神定义为‘我们的本质’。这种‘我们的本质’与我们对立了起来,我们被一分为二成本质的自我和非本质的自我,我们怎能认同这一点呢?”[7]
“虽然最高存在的确是人的本质,但它只是人的本质而非人本身。因此,在我们的外部看来本质被看成是‘神’,但从我们的内部看来它被定义为‘我们的本质’或者‘人’,其实两者完全是相同的。”[8]
对于施蒂纳来说,问题在于“本质”和“我”的对立。从这里的“我”来看,费尔巴哈的“人”只不过是“人”这种神罢了,我们依然被压抑在“人”的金字塔式等级下。施蒂纳正是这样来否定费尔巴哈哲学基于“人的本质”的理论框架,并试图还原享受个人的固有性本身的(唯一者)。
施蒂纳的批判不仅指向费尔巴哈,还波及鲍威尔以及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等。他在唤起费尔巴哈批判这一课题的同时,也引发了黑格尔左派内部的意识形态论争。事态的发展简单记述如下:首先是恩格斯将施蒂纳的评论通过1844年11月19日的信件寄给了马克思,对此马克思很有可能回复了一封批判性的回信。接着,恩格斯、赫斯等人对费尔巴哈、施蒂纳的评价进行了议论。赫斯以此为题写作了《最后的哲学家们》并出版。另外,马克思在1845年春天,首次写作了为批判费尔巴哈的备忘录“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另一方面,费尔巴哈也针对施蒂纳写作了“与《唯一者及其所有物》有关的《基督教的本质》”一文进行反击,并发表在《维干德季刊》(1845年第2号)上。鲍威尔看到费尔巴哈的这篇论文后,公开了自己的“费尔巴哈的特性描写”。
这里我们仅就马克思的费尔巴哈批判问题,来考察一下恩格斯对施蒂纳的评价和赫斯的《最后的哲学家们》。
对于是否接受施蒂纳关于费尔巴哈的批判,恩格斯这样说道:
“施蒂纳的原则……就是边沁的利己主义。……原则上正确的东西,我们也必须吸收。……施蒂纳摒弃费尔巴哈的‘人’,摒弃起码是《基督教的本质》里的‘人’,是正确的。费尔巴哈的‘人’是从上帝引申出来的,费尔巴哈是从上帝进到‘人’的,这样,他的‘人’无疑还戴着抽象概念的神学光环。进到‘人’的真正途径是与此完全相反的。我们必须从我,从经验的、有血有肉的个人出发,不是为了像施蒂纳那样陷在里面,而是为了从那里上升到‘人’。”[9]
可以看出,恩格斯对施蒂纳是持批判态度的,恩格斯没有接纳施蒂纳的原则。但是,在施蒂纳批判的基础上,恩格斯论述了费尔巴哈的“人”的抽象性,将其与经验的个人相对立,这应该是恩格斯的自我批判。不仅如此,如后所述,从费尔巴哈也提出过扬弃“人”和个人的对立这一点来看,恩格斯承认了自己所批判的“人”的现实性,而且从整体上看,恩格斯还停留在费尔巴哈的理论框架当中,由此,我们也能看出恩格斯的摇摆不定。
也就是说,一方面,他接受了施蒂纳对费尔巴哈的批判,另一方面又没有把握住“人”和经验的个人的关联,因此,他和施蒂纳不同,没有怀疑“人”的现实性,这就是问题所在。
马克思给恩格斯的回信是怎样的?除了他对恩格斯的施蒂纳评价持批判的态度之外,其他内容我们无法知晓。恩格斯在1845年1月20日写给马克思的回信中表明自己同意马克思的意见时说道:“我以前给你写信的时候,还受到对该书(施蒂纳的《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直接印象的很大影响。”[10]在信中,恩格斯还告诉马克思说,赫斯也给出了和马克思“同样的意见”[11]。
那么,这个赫斯又是如何批判费尔巴哈和施蒂纳的呢?
赫斯在《最后的哲学家们》中,认为费尔巴哈哲学是“一种没有在理论上扬弃个别的人和类的人之间的区别的尝试”[12],他这样批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