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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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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这些年,倔强,野生,独活。

那些多年的老习惯,是我唯一没有变化的地方。我是一个,总把自己放第一位的人,我知道这是很自私的事情。

我会按照我自己想要的生活去活,我像中了毒一样固执违背父母最初对我的期盼,坚持自己十年前就想要做的事情——写作。十年前,我还是个初一的学生,十三岁,写了两本厚厚的手稿,书名叫《那一年,我们没有过完春天》。那时,我从书店里一摞摞的书最后一页,抄写每一个出版社的电话号码,抄在我手稿的留白的首页。

然后一个电话,一个电话的打过去,所有的出版社均拒绝,只当是一个年少的孩子开的玩笑。

至今,我自己都无法想象我当年的勇气。每当现在的我,在写作中受到了挫败,我都会问我自己,想想当年的自己,是怎么勇敢地坚持下来。

周围的朋友,还有我的编辑,常说:湖是生来注定要写作,天生吃这一碗饭的。

有的时候,几个月不写一个字,从一个城市穿梭到另一个城市,在市井里,逛菜市场,逛花鸟鱼虫市场,头发凌乱也不梳理,被妈妈贴上标签,是野生的孩子。

有的时候,疯狂起来,不吃不喝写三十个小时,写到后来,走火入魔一般,又哭又笑嘴里念念叨叨,写完大结局,把电脑合上,倒头就睡,严重脱水,瘦了足足五斤。等我起来,老妈看见我的脸,吓得问我是怎么了,人不人鬼不鬼。我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形容枯槁,脸色黯淡,我对自己笑了。

我还得意洋洋对老妈说:你看看,二十多年来,你什么时候见我做事疯狂认真成这样?没有吧。

是啊,没有了,我想这世界上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件事,也不会像写作这样能够让我不吃不喝连续做三十个小时了。

有时想想,自己是自私的,做自己喜欢的事,疯狂,执着,固执,听不进劝,让辛劳的父母在忙碌中还要为我担心。

认识一个也热爱文字的孩子,我问她会打算以后走写作的道路吗,她说不会,虽然很喜欢写作,但写作挣不了多少钱,以后我要经商,挣很多钱让父母享福。

我听了,沉默了,我想我是不孝的,也曾想过要挣很多钱让父母不再辛劳,可最后,写作还是把我的孝心比下去了。

我总说自己是个自私的人,我爱上了一个男人,一个没房没车刚毕业的男人,准确说,还是个男孩,说好听点是青年才俊,说白了就是个穷小子。

老爸老妈听说我恋爱了,急着要见见他,帮我把把关,其实,我和他已经谈了好几年了,04年我还在读高一,我们就早恋了。我告诉爸妈,他一没房,二没车,人品还行。爸妈喉咙动了一下,那是哽咽的动作吗,他们说,没事,带回来见见,钱不是最重要的。

我和他手拉手回家,我们像一对孩子。

老爸和老妈都对他很满意,我骄傲地说,那是,我的眼光能差吗。

老妈说,没房子就租房结婚,老美不都说租房比买房划算吗,你们俩好好奋斗,别有那么大压力。

老爸说,丫头,没房子就没房子呗,你俩在外别拼命工作挣钱,房子老爸来想办法。

终于,他还算争气,买了房,我俩计划存点钱买车,老爸和老妈终于松了一口气,老妈说那阵子,你爸天天晚上彻夜不睡,为你操心。

父母,把这些压力都独揽了。

我想我是自私的,无论工作,无论爱情,我都曾让父母深深地担忧。

我一直都是为了我自己活着,追求自己的梦想,追求自己的爱情。

幸而,我没有辜负我自己,亦没有辜负我的父母。

写作成了我一生中最愉快的事情,现在妈妈也常看我的小说,我十三岁写的那本书出版了,为了纪念第一本书,我把笔名改成第一本书女主的名字。

白槿湖,大家都叫我湖。

上一次奶奶住院,我们在外等候检查结果,爸爸坐在我左边,男友坐在我右边,我趴在男友的腿上睡了一会,觉得一个姿势久了睡着不舒服,又换个姿势转过来趴到爸爸的腿上继续睡。

我眯着眼,悄悄听到他们俩的对话。

爸爸说:“这小丫头熬了一晚上夜累坏了。”

男友说:“叔叔你也累了,今晚我守在医院,你们就别守着了。”

我的心里,温暖的不得了。

看到最近有关范冰冰的采访,我忽然对这个霸气的绯闻女王刮目相看,她说:我不用嫁入豪门,我就是豪门。她又高姿态地说:我从来就不是为了别人而活。

我渐渐相信,我当初坚持的那份信念,坚持的那四个字——我欢就好,并没有错,虽然过程曾让父母担心牵挂,而现在,我亲爱的爸爸妈妈,你们可以踏实放心,女儿一生都未曾迷失过自己,走再远都能找回自己最初的信念。

如我在每本书的作者简介里写的:一生决意做自己喜欢的事为谋生计,一生决意与喜欢的人相伴一生。

那便是,我欢就好。

——写于南京

201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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