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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无人的村落(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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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所谓的扎营只是围著篝火铺开睡袋休息。

班杨把守夜的顺序排成了四班,遵循著战斗力高低搭配的原则,给刘易安排了一个叫做戈登的小伙子当队友。

眾人睡著之后,刘易时不时往火焰里扔一两块木柴,跳动的火光映红了二人的脸。

良久之后,戈登主动开口问到,“你打贏了猎狗桑鐸·克里冈?”

刘易点点头,“是的,兰尼斯特家的小子诬陷我用捡来的尸骸冒充战利品欺骗国王,然后国王就让我和他打了一场,以確定我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

“你真的欺骗了他么?”

“谁,国王?”

“是。”

刘易摇摇头,“当然没有。就算真的有人欺骗他,那也不会是我。”

戈登冷笑一声,“嘿,国王的判罚……”

“你见过国王?”

戈登用树枝拨弄一下火堆里的树枝,“见过,以前我还是一名侍从的时候,曾经跟隨主人参加过君临城里举办的比武大赛。可惜我的主人打过两场之后就输了,只赚了一套盔甲。不过就那一回也让我们过了好几个月的舒服日子。”

“后来呢?”

“后来……我的主人在一次剿灭土匪的战斗中战死,我想带走他的遗物,被僱佣我们的领主判定为盗窃,然后就被送到了这里。”

刘易沉默下来,不知道该说什么。

过一会儿,戈登继续说道,“桑鐸·克里冈是个好手,那一届比武大赛里,我记得他打到了倒数第三轮,不过还是败在詹姆兰尼斯特手下,没能进入决赛。

当詹姆·兰尼斯特將最一名对手挑翻在地,骑著马走过观眾台时,看台上的贵妇们,像圆月之夜的狼群一样尖声嚎叫,拼尽全身力气向他投掷手绢,但他一个都不理会,只接受王后的一枝。

我主人当时告诉我,如果弒君者愿意用容貌再向七神兑换一些力量,肯定能拿到那场比赛的冠军。”

刘易好奇问到,“那最后谁是冠军呢?”

“魔山,格雷果·克里冈爵士,一个超级大块头。

他一路干翻了七八个对手,在半决赛打倒了弒君者,又在决赛打倒了御林铁卫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拿到了冠军。

不过在我看来,还是『无畏的巴利斯坦爵士更强一些,要知道他的头髮鬍子都已经白了,但与魔山的差距也不过一根髮丝的距离。如果他们俩在相同的年纪,肯定是巴利斯坦爵士贏。”

“那不一定……”刘易摇摇头,“要知道,在比武或者其他有规则限制的比赛中,经验可以弥补体能上的差距。

如果魔山真的像你所说这么壮,真的打起来,巴利斯坦爵士恐怕输多贏少。”

戈登喝了口酒,试著想了想年轻的巴利斯坦爵士与魔山的战斗,不得不承认道,“的確如此。和魔山对战,光是想想我都觉得要尿出来了。”

刘易接过戈登递过来的酒囊,喝了一口,也从自己的腰包里拿出一块肉乾递给戈登,两人一边吃肉喝酒一边轻声聊天,打发著这寂寥的夜晚。

从閒聊中,刘易听得出来,对於追隨主人在南方閒逛的日子,戈登十分怀念。

刘易好奇问到,“那你想要回去么?”

戈登耸耸肩,“回去做什么呢?从披上黑衣的那一天起,长城就是我的家。

其实我在这里过得也不错,不愁吃不愁穿,发了军餉就去鼴鼠村耍两把,除了比南方冷了一些,也没什么不好。”

刘易抱著膀子,不由得打了个哆嗦,“这恐怕不是冷了一些吧?我去的地方少,你可別骗我。”

“哈哈……”

等到换班的人醒来,刘易躲进了自己的被窝里,心里想著,这是一帮被七国遗弃的汉子,却又在这块冰冷的土地上找到了自己的归宿,不禁替他们感到开心起来。

第二天清晨,一行人继续向北走,没到中午,就看到了第一个村庄。

到了村子外,班杨没见到有活人在户外活动,便让奥瑟和杰弗两个黑衣兄弟进去探查。

提著武器小心翼翼地走进村里,推开屋子的大门,两人只看到这十来间低矮昏暗的房屋里,早已没有了任何人影,也没有留下哪怕一件有价值的物品。

班杨接到匯报后,翻身下马走进村子,一间房一间房地细细检查了一遍,猜测道,“我想他们应该是迁移了。可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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