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征收赋税的方式(第2页)
既然波斯帝国未曾实行过包税制,那么,波斯帝国的赋税是如何征收的呢?丹达马耶夫认为:“征税的责任由萨特拉庇(即总督)、诺马尔赫(古代埃及的地方行政长官)、市长和农村长老承担,而在位于强国边境的行省,则由部落领袖承担。”[6]
若干资料证实了丹达马耶夫的论断。例如,色诺芬的《长征记》在说到小居鲁士时写道:
还有,每当看到一个人治理事务公正精明,不但能治理好辖区,而且能上缴税收,居鲁士从不解除他的职务,而总是要扩大他的疆土。结果是他们乐于努力工作……[7]
色诺芬在其另一本书中说,波斯帝国有两种官吏,分别管理军事和民政。
一种官吏负责管理居民和劳动者,并向他们征收贡物,另一种官吏统率军人和守备队……如果指挥官能保持农地安宁,而文职长官使土地荒废而人口稀疏,指挥官就要谴责文职长官。因为大体说来,如果土地耕种得不好,就不能维持军队的开支,也不能收缴贡物。在派有总督的地方,总督要同时照管好这两种事务。[8]
这也说明征收赋税是行政当局的任务。
在《大流士一世关于马格涅西亚的希腊神庙的指示》的敕令中大流士批评自己的地产管理人私自征收了本应由行政当局征收的捐税。[9]
在伪亚里士多德的《经济论》中也讲到地方行政当局直接征税:“波斯王传令卡里亚的僭主马约索鲁斯输款纳贡时,马约索鲁斯把国内最富有的人召来告诉他们波斯王要求贡物,而他本人则可以免交。于是一些得到授意的人即刻答应纳贡,还当场呈报每人应付的数额。这样一来,那些富有的人部分碍于体面,部分出于惶惧,只得应承下来。结果实际献出的款项远大于应交数额。[10]前面说到的让吕西亚人纳固定人头税的事也是由行政当局出面征收的,而非由包税人征收的。
但行政当局又是如何去征收的呢?有资料说当时有专门的税收征收人,可能是由他们去征收的:
BEIX75:
税收征收人普呼尔之奴隶胡恩查拉尔和沙姆拉姆之子纳麦尔,根据曼努斯坦的委托和印章,从穆拉树的后代恩利尔-苏姆-伊丁之手获得阿塔薛西斯统治第40年住在印度人居民点的拉巴沙之子卡尔杜苏的弓的份地、提尔-扎巴吐地方的努拉纳布之子马尔都克艾提尔的弓的份地、(住在)提尔-扎巴吐地方的属于苏沙努队的尼丁吐贝尔之子贝尔-阿布乌祖尔和比特伊利努利的弓的份地的征收给国王之家的全部税收的一半和3。5明那银子。他们应将阿塔薛西斯统治第40年的全部税收付清并送交曼努斯坦,而后把契据转交给穆拉树的后代恩利尔-苏姆-伊丁。[11]
在这里,税收征收人是从穆拉树商家的后代恩利尔-苏姆-伊丁之手征收一些弓的份地的税。因为穆拉树商家租佃了所说的那些人的土地。
可能,在有的情况下,纳税人是直接将实物税交到王宫的。YBTVII,129的内容可能就反映了这种情况:
在巴比伦之王、全国之王冈比西斯(二世)统治第2年的都乌祖月1日之前,乌鲁克城伊丝塔尔(女神)的神庙奴隶达雅恩-艾列什之子伊丝塔尔-吉米兰尼应将王室所需,而由艾安那(神庙)交给他的200桶枣椰子酿造的甜酒装(上船),并运到阿巴努(城的)王宫中去。如果他不运到的话,那么将受到国王的惩罚。[12]
上述这些事实说明,穆拉树商家未曾承包过税收,波斯帝国也未曾实行过包税制,赋税是由地方行政当局征收的,税收征收人显然是国家的公务人员。
[1]见阿甫基耶夫:《古代东方史》,第611页。
[2]见苏联科学院:《世界通史》,第二卷(上),中文版,第18页。
[3]转引自丹达马耶夫和卢康宁:《古代伊朗的文化和经济》,第197页。
[4]卡尔达西亚:《穆拉树档案》,(G。Cardascia,LesarchivesdesMurasu,189-198),1951年;参见丹达马耶夫和卢康宁《古代伊朗的文化和经济》,俄文版,第196-197页。
[5]见《剑桥伊朗史》,(CambridgeHistoryofIran)第2卷,第577-578页。
[6]见《古代伊朗的文化和经济》,俄文版,第197-198页。
[7]见色诺芬:《长征记》,I,9。
[8]见色诺芬:《经济论·雅典的收入》,第14页。
[9]见《古代东方史文选》,第2卷,第59页,1980,俄文版。
[10]见《古代希腊罗马经济思想资料汇编》,第188页。
[11]见《古代东方史文选》,第40页。
[12]见《古代东方史文选》,第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