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三节 教育信息公开(第1页)

章节目录保存书签

第三节教育信息公开

教育信息公开,是指教育部门(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也包括相关政府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获取、利用、传播、保存和负责处置的信息,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内容,都应该向社会公开。教育信息公开是个系统工程,主要涉及信息公开的主体、信息公开的内容、信息公开的方式、信息公开的保障四个方面。

一、教育信息公开的背景

(一)信息公开是世界行政改革的主要趋势之一

“自二战结束以后,一场以行政公共信息公开为核心内容的改革在全球范围内兴起。为实现行政公共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美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和日本、韩国等亚洲国家都先后制定了统一的信息公开法。毫不夸张地说,行政公共信息公开已经成为时代的潮流。”[14]截至目前为止,世界上已经有40多个国家或地区制定了信息公开法,采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二)信息公开是我国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我国政府改革的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强调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从暗箱行政向透明行政转变,从免责行政向责任行政转变,并最终建立和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运行机制。“公开是现代社会的一项基本特征,它有别于传统社会惯有的封闭、独断、暗箱操作,体现了民主、开放、科学决策的现代管理新思路。”[15]

党的十五大提出“政务公开”;党的十六大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提出“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政府重大经济社会问题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程序,充分利用社会智力资源和现代信息技术,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在十届全国人大会议上,把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一起写入了宪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而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就很难做到实质性的政治参与,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就无法保证。从这个意义上讲,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三)入世为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契机

“信息公开和信息自由成为世贸规则的基本要求和各国政府规制改革的主导方向。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政府经济规制改革的重大挑战便是如何促进信息公开,确保企业和消费者的信息自由权。”[16]我国加入WTO后,在教育服务领域上,我国除了特殊教育服务(如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教育)和国家义务教育之外的其他教育领域都做出了开放的承诺。应该说,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教育服务贸易的开放程度是相当大的,涉及了大多数教育领域,尤其是普通教育系统和职业培训系统,开放程度相当可观。我国教育服务贸易的开放意味着教育领域也必须履行世贸体制当中有关信息公开与政策透明的要求与义务。

(四)社会危机加速了信息公开的进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行政法学专家莫于川教授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是一种观念的革命,而政府官员的观念还存在传统惯性。传统观念的转变不是一两个月就能够完成,甚至不能依靠政府官员自觉的行为。事实上,它往往是这样一个过程:出现了因为没有及时公开信息而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伤害到民众利益,从而引起相当不满的典型案例,被曝光了,失职官员被惩处了,带来相当大的触动,政府进而有了公开的意识。[17]如果没有SARS这场灾难,中国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不会暴露得如此清晰而彻底。[18]鉴于SARS教训,国务院在2003年5月中旬制定和颁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规定国家建立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制度,应当向民众及时、准确、全面发布信息。[19]

教育领域的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北京市教委制定的《北京中小学生人身伤害预防与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派人指导、协助事故处理。[20]

(五)教育信息不透明问题严重

信息不透明问题在教育领域非常普遍。如招生录取、职称评定、基建采购、人事安排、选拔干部等过程中的暗箱操作,义务教育达标率、高校就业率等数据造假,学校发布虚假广告,学历与学位证书造假,考试分数公布权的垄断与寻租等。

案例4考试分数公布权的垄断与寻租

近年来,关于教育部门将考试分数的公布权当作商品一样加以出售的事不断发生。如2001年6月4日,四川省招办开办的四川省招生考试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四川省绵阳市报刊副刊研究会的广告经营部签订了独家有偿发布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名单的《协议书》,研究会广告经营部向咨询公司支付“信息使用费”22万元。而绵阳市报刊副刊研究会的广告经营部又以20万元的价格将当年成都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名单的独家发布权卖给《四川青年报》社广告部。后因“信息使用费”的支付问题产生纠纷,而引发了我国首例高考信息买卖诉讼案。[21]2003年7月7日,新华社通稿报道了江苏省招办通过竞标方式,以120万元的高价将该省今年高考分数发布权独家卖给了江苏省电信,引起了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22]2004年3月14日,人民网又报道了陕西省研究生招生办将报考本省各高校研究生的考试分数的发布权出售给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考生要在该网站上查询成绩,都必须在指定地点购买一张3元或6元的密码卡。[23]

二、教育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一)教育信息公开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问题一直是教育实践与教育研究中的热点问题。影响教育公平的因素有很多,如经济因素,东部与西部、城市与农村、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造成教育经费的投入也不同;社会分层因素,穷人与富人的孩子所接受的教育也大相径庭;政策因素,教育政策中的“城市取向”、“重点学校取向”、“重点班级取向”;还有教育观念中的“精英教育”等都会影响教育公平。而教育信息的不透明则进一步加剧了教育不公平,尤其是在学校招生与学生入学这个环节中,由于招生程序、招生规则,以及招生过程的不透明,给“有权人”与“有钱人”提供了暗箱操作的机会。教育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暗箱操作,促进教育公平。

案例5“就近入学”考验政府信息公开[24]

针对就近入学当中的信息不透明进而影响学生公平入学的问题,广州市人大代表杨承华在2003年5月12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一系列有关“中小学生就近入学”的建议。他认为,各区公办名校应向市民公开详细的招生方案,并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杨承华指出,由于历史原因,广州市中小学发展不平衡,各区、各学校间硬件设施、教学水平差异较大,“等级”分明。因此尽管近年来广州市要求小学、初中不得收取择校费、赞助费,一律改用就近入学和电脑派位方式,但在具体操作中,仍然存在不正之风。中小学等级学校招生已成为市民投诉的热点,甚至不少人称之为“腐败重灾区”。近些日子,广州各大媒体就集中曝光了一些诸如此类的投诉——比如某名牌小学示意地产公司,只要肯缴纳赞助费,有关部门就可以把其楼盘划入该校招生地段……因此,杨承华建议,广州市教育局应要求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每年招生摸查工作结束后,立即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并接受其监督。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中小学校地段划分标准、划分程序;当年招生地段划分方案详图;等级学校招生地段适龄儿童摸查情况;等级学校计划收取捐资助学的学生;等等。同时,详细的招生方案,例如招生地段怎样划分出来,收取多少地段生、非地段生等信息,都要向市民详细公布,且“公布的媒介应当是包括网络在内的大众传媒,而不仅仅是在学校门前贴个告示”。

(二)教育信息公开有利于保障学生安全

学生安全问题一直是政府与家长都非常关注的问题,因为学生(尤其是中小学学生)是社会的弱势群体,面对突发事件时往往缺乏应变和处理能力。而近年来校园安全事故不断发生,威胁着学生的生命安全与财产安全。为此,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和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要求扎实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造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的良好治安秩序和文明育人环境。但在实践当中,由于信息没有及时地公开,而使学生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事件时有发生。

案例6中国校园系列强奸第一案背后的缓报瞒报[25]

刘静曾是四川达县高树中学的一名初二女生,2003年9月26日凌晨2点,她在学校宿舍被人强奸,歹徒走后,她和同寝室女生大声呼救,赶来的值班校领导和老师却对她说:“不能报案,也不能告诉你父母,名声重要呀!”天亮后,高树中学倒是去派出所报案了,不过,他们的报案原由却是:女生宿舍被盗了。直到2003年11月8日,此事才因另一桩猥亵案被捅破。今年5月9日,强奸刘静的歹徒被抓获。歹徒名叫杨传山,33岁,达县九岭乡12村农民,文盲。自2001年4月起,已有证据表明其在校园作案19宗,被其强奸的女生达15人。这一系列案件破获后,警方称之为“中国校园系列强奸第一案”。参与案件侦破的达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暴力案件侦查大队刘业兵大队长说,在这一系列案件中,和刘静所在学校的校领导态度一样,瞒报和缓报案件现象普遍存在,导致破案的最佳时机被延误。因此,警方坚信,杨传山的作案数至少在30宗以上,而被他侮辱的女生也绝对不止15人。在这起系列校园强奸案中,如果学校能够及时地把学生受害的真相告诉警方,就不会延误警方破案和抓住罪犯的时机;同时,如果学校能够把信息告诉学生和家长,让他们保持高度的警惕,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变措施,那么就不会有这么多的学生成为受害者。

(三)教育信息公开有利于遏制教育腐败

近年来,教育系统腐败案屡屡曝光,教育领域已成了职务犯罪的高发区。主要集中在七个环节:招生录取环节、教材和教学设备采购环节、购买学生保险环节、对外承包教学点环节、单位财务资金管理环节、学校的基建工程环节、人事管理和调动环节。教育腐败的成因非常复杂,但其中有两条非常重要的原因,一是权力高度集中,缺少制衡机制;二是权力的行使缺少透明度,容易搞暗箱操作或权钱交易。因此,从源头上防止腐败,一是要形成权力行使的合理制衡机制,避免掌握权力的人滥用权力;二是改变权力行使的方式,使其过程处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而实行社会监督的前提则是信息的彻底公开,最不愿意把信息公开的即是那些利用职权进行舞弊的人。信息不透明是所有腐败现象的根本特征,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四)教育信息公开有利于提高办学效益

我国一方面是教育经费严重不足,另一方面是教育资源的极度浪费,资源浪费与资源不足的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严重制约着我国办学效益的充分发挥。在目前教育投入不足的情况下,人们往往把注意力放在如何加大投资力度上,而对如何更好地使用有限的教育资源来提高办学效益却重视不够。很多教育部门把大量的资金用于修建豪华的办公楼、体育馆、图书馆、教师住宅,用于购买先进的电脑等教学设施、设备;用于各种场合的巨额招待费;用于教职工的工资、福利、津贴;而真正用于教育教学质量改进的资金却少得可怜。教育经费的使用由于缺乏透明度,失去了强有力的监督,从而降低了办学效益。

(五)教育信息公开有利于改进教育质量

在传统观念中,教育质量的改进是在政府监控之下实现的,当政府发现学校教育质量下降时,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监控。政府要对整个教育系统进行监控,首先必须拥有足够的信息,如果信息不完整、不及时,甚至信息虚假,那么政府就不可能做出正确的决策与引导。同时,随着教育市场化和教育民主化理念的深入,人们意识到,教育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同时也需要市场的介入与社会的参与。通过把竞争机制引入教育领域,把教育选择权与参与权赋予家长,家长会自主地根据自身的教育需求选择不同的学校,家长的选择导致学校的“优胜劣汰”,从而最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而家长实现教育选择权的前提就是能够拥有足够的信息,了解每所学校的运行状况。

三、教育信息公开的主体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