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教育思想和教育制度的创新1(第2页)
我们需要研究今天有哪些制度阻碍着教育发展,怎样排除这些障碍;如何建立学习型社会的终身教育制度。对这些问题需要认真地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实际工作者和专家的意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提出政策性的建议。这里就我个人的一孔之见,提出几点可供思考的问题。
(一)要在教育投入体制方面有所创新
当前,我国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是教育资源的不足与教育需求旺盛之间的矛盾。教育资源的不足表现在量上就是高等教育的学额不足,不能满足广大青年求学的需求;表现在质上就是优质教育资源的严重不足,出现了从小学就开始为争夺优质教育资源的竞争,严重干扰素质教育的推进。要改变这种状况,除了国家要继续加大教育的投入外,还要节流开源。节流是提高办学效益。目前,一方面资金紧张,另一方面浪费现象也很严重。在同一地区,学校重复建设,资源不能共享;有的中小学建筑追求豪华,不求实用,如有的中学建有四个网球场,平时基本不用,成了参观的摆设,不仅造成巨大浪费,而且影响到地区的均衡发展。开源就是多种渠道集资。当前我国民办学校已有一定规模,但民办学校的地位不明确,政策不落实,行为不规范,使民办学校办学十分艰难。要弄清我国民办教育的特点,制定鼓励民办教育的政策。我国民办教育不像国外那样有教会或慈善基金会的支持,而是主要由两部分人举办:一部分是离退休的干部或教师,出于对教育的热情,通过各方面的支持,或通过贷款建立起来;另一部分是投资商看准了教育市场,以为有利可图,于是有的收取储备金,有的向银行贷款发展起来。这两类学校除少数进入良性循环外,多数还没有摆脱困境。如果政府不加以扶植,很可能造成不好的结果。国家应该通过立法,鼓励民间投资。民办教育促进法不久就能出台,相信这个问题能够得到解决。同时政府要像管理公办学校那样对民办学校加强管理,对不顾质量、唯利是图的学校加以整治。政府对国有民营的改制要持慎重态度,只能在薄弱学校进行,通过改制,吸纳资金,使薄弱校成为优质教育资源;不宜把重点学校改制,否则会扩大教育的不公平。
(二)要进一步改变政府管理教育的职能,增强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各级政府教育管理部门和教育机构的职权都有明确的规定,但不够具体。因此在执行的时候,政府教育管理部门往往管得过细、过于具体,从而削弱了学校自主办学的能力。从法律上来讲,公立学校的举办者是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是代表政府对学校管理,学校的经办者是校长。校长是代表学校的法人。学校应该有根据社会的需求和自己的能力设置专业、建设课程和聘任教师的权利。但目前除特许的6所大学外,公立高等院校都没有设置专业的自主权。中国如此之大,各地发展极不平衡,全国统一设置专业是不科学的。同时,只有学校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才能办出特色。在办学自主权方面,我们还有许多问题可以讨论。
可以建立一些中介机构,利用社会资源帮助行政部门管理学校。例如建立教育评估机构、民办学校认证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就可以腾出手来调查研究,为重要的决策做准备,在宏观上指导学校工作。
(三)建立民主的学校管理制度
学校的民主管理是为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使广大师生积极热情地参与学校管理。学校应该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教授会或者教授评议制度;校务委员会中应该有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参加。目前在我国的学校中,教育的主体——教师和学生都没有多少发言权。许多学校都建有教代会制度,但教代会更多的是关心职工的福利,而对教学、科研最有发言权的应该是教师。学生和家长在某种意义上是教育服务的消费者,他们有权了解教育服务的情况和质量。很多国家的学校建有家长委员会,我国少数学校才有这种组织。家长是学校很好的社会资源,它可以帮助学校解决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沟通学校与社会、学校与家庭的联系。
(四)建立学习型社会的终身教育制度
终身教育是现代教育最基本的特征。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及其在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方面的广泛应用,以及由此而带来的巨大变革,使得一个人在学校学习的知识和技能已远远不能满足这种变革的需要。人们必须不断学习,终身学习。终身教育就是为社会每个成员在他们需要的时候给他们提供学习的机会。
建立终身教育制度,就要做到各级各类学校的沟通和衔接,打破职业学校与普通学校的壁垒,允许学生根据社会需要和个人的爱好转换专业,学校之间互相承认学分等。当然,转换专业或互相承认学分等都需要有一定的规则,按照规则办事,但要打破学历主义的壁垒。现代社会是重视能力的社会,应该根据学生的能力来给他提供各种学习的机会,而不是束缚在一类学校或一种专业中,这样才能激发每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同时又不至于在高考时挤向普通高校的独木桥。
终身教育制度也就是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的教育,需要把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家庭教育联合起来,建成社区教育体系。学校教育是整个社区教育的一部分,又是社区教育的核心。学校要向社会开放办学,学校的资源,特别是智力资源要为社区服务,把学校的影响辐射到社区;同时吸纳社区的各种资源为学校发展服务,做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四
进行教育创新要以邓小平“三个面向”为指针,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江泽民同志指出:“进行教育创新,根本的目的是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7]教育创新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要扎扎实实地工作。创新离不开实践,要认真研究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深入探索新形势下教育发展的规律。
教育创新离不开已有的经验,要认真总结我们自己的经验,发扬我国优秀教育传统,根据新情况不断改进和完善教育内容和方法,创造新的经验。教育创新要吸纳世界一切优秀文化成果。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密切关注世界教育的发展趋势,借鉴世界上先进的办学经验,不断提高办学质量。教育创新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用教育信息化来带动教育现代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推动农村地区、西部地区的教育发展。
进行教育创新,就要开展教育研究。教育理论工作者要把教育创新作为今后教育理论研究的重点,把教育创新与当前的教育改革结合起来,争取在教育理论上有所突破。江泽民同志指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我国广大教师,要率先垂范,做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的弘扬者和推动者,做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努力成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人类灵魂的工程师。”[8]这既是对教师地位、作用的崇高定位,也是对我们提出的极高要求。我们要不辜负江泽民同志的希望和要求,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志存高远,脚踏实地,默默耕耘,**国敬业的楷模;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做学生的表率;生命不息,学习不止,严谨笃学,与时俱进,做终身学习的先行者。
[1]原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6期。
[2]江泽民:《在庆祝北京师范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02-09-09。
[3]江泽民:《在庆祝北京师范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02-09-09。
[4]《邓小平文选》第2卷,4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5]江泽民:《在庆祝北京师范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02-09-09。
[6]布鲁纳:《教育过程》,6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3。
[7]江泽民:《在庆祝北京师范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02-09-09。
[8]江泽民:《在庆祝北京师范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02-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