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幼儿教师自我认同的双向影响因素分析(第2页)
幼儿教师把自己看成幼儿的“母亲”,而“母亲”这个词本身就具有强烈的感情色彩。这种如“母亲”一般强烈的情感体验,会让教师把幼儿当作自己的孩子般疼爱。这种感受深刻地影响了教师对教师职业的感受,使他们感受到教师职业原本的美好以及这份职业的内在价值。这种对教师职业的积极感受会影响教师对自我的评价与认可,并使教师产生努力工作、实现自己价值的强大动力。
另一位幼儿教师说:
“让我欢喜让我忧的幼儿职业,让我有了很多感受和想法,面对天真活泼的幼儿,心中充满职业的使命感,更多的是一个女教师,又是母亲,又当朋友,当姐姐,尽管会有一些误会和不公,但是当干工作时,又觉得更应努力,全心投入。”
“让我喜欢让我忧”是这位教师对幼儿教师职业的总体感受。幼儿教师职业和其他职业一样,既有让人满意的方面,也有让人苦恼的方面。但是“尽管面对一些误会和不公”,这位幼儿老师还是表现出了对工作更加努力和投入的态度。正是因为她“心中充满职业的使命感”,使她克服职业中的消极方面。职业使命感是这样一种情感,它会使教师产生对工作、对孩子的责任感,这种责任感会使人排除万难,向着自己内心的信念不断地做出努力。精神的力量是伟大的,教师事业正需要这种坚韧不拔的精神去支持和完善,而职业使命感正是这种精神力量的源泉。职业使命感促使教师努力工作,并且也会使教师体会到教师职业的美好,进而形成对自身的肯定与认可。
(三)作为幼儿教师的成就感
成就感是愿望与现实达到平衡产生的一种心理感受。指一个人做完一件事情或者做一件事情时,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愉快或成功的感觉。幼儿教师的成就感主要体现在幼儿的健康成长上,这种愉快的心理感受是幼儿教师获得自我肯定的源泉,也是获得自我价值感的重要途径,而自我肯定与自我价值的获得直接影响着幼儿教师的个体自我认同。
在问卷结果中,有老师说:
“每天和孩子们在一起非常忙碌,但还有一些快乐,看到孩子们快乐成长,就看到了自己的成就。”
“与幼儿在一起可以让我保持一颗童心,与孩子们一起成长是幸福的,看着他们的点滴进步,我也很有成就感。”
“辛苦,但很快乐,看到家长的满意的目光,我很有成就感。”
孩子的健康成长带来的成就感,使幼儿教师获得一种自我意义感,产生对教师职业的认同,而这是推动幼儿教师努力工作的“内驱力”,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与幼儿教师的“内驱力”密不可分。
(四)通过教育儿童实现的自我成长
自我成长可以理解为一定程度上的自我实现。现代性背景下的“自我实现”,是由美国现代著名的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最先提出来的。自我实现源自于个人自我实现的需要、个人自我发展的需要,它是继人的生理需要、归属需要、自尊需要等基本需要的优势出现之后而产生的最大力量和最大强度的总体需要,即自我完善这一人性的需要。由此而观之,自我实现乃是个人的最高价值。“自我实现也许可以大致被描述为充分利用和开发天资、能力、潜能等。这样的人似乎在竭尽所能,使自己趋于完美。”[8]我们可以发现:马斯洛的自我实现概念实质上就是人类成长与发展、利用和实现自己潜力的心理需要,这种潜力、冲动或需要的实现与满足是不可阻止的必然趋向,它是人的本性所规定的东西,或者说就是人性的有机构成成分[9]。
幼儿教师的自我成长,实际上是幼儿教师自我实现需要的满足。这是一种积极的情感体验,这种体验满足了幼儿教师发展和实现自己潜力的心理需要,实现了自己的价值,促进了自我实现。这种积极的心理需求有利于教师的积极的个体自我认同的形成。在关于幼儿教师自我认同的问卷中发现,幼儿教师在自我成长方面的感受很多。
“当一名幼儿教师能够获得自身的发展,成功的愉悦,与孩子一起成长,体验生活的快乐。”
“自身成长,专业化加强,做教师很幸福!”
“看到孩子们在自己的教育下,在各方面有进步感到很快乐,孩子们的单纯、天真、可爱让我感觉当幼儿教师太好了。”
这些话语都是幼儿教师通过幼儿成长实现自我成长的真实写照。所以说,通过满足幼儿教师自我实现的需要能够促进幼儿教师个体自我认同。
四、幼儿教师的社会性影响因素削弱了幼儿教师的社会自我认同
随着教育不断变革,社会对教师职业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和期望,教师为了适应这种要求和期望,就不得不对自身做出改变。在任何一个社会或时代,都会对教师职业提出某些与社会变革特征相吻合的外在规定性要求,当教师个人不具有这种角色规定性时,则被看作是“落后”(或者是“抗拒”)的表现。[10]社会对教师职业的要求具有“规定性”,但是教师作为一个“人”,他对教师职业也有自身的期待,在这两者之间的对抗和冲突中,教师逐渐发生对自身的改变和调整,这是一个动态建构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并且,教师作为教师集体中的个人,对职业的期待会受到来自其他集体成员的影响,这种影响是通过社会交往来实现的,如果教师在社会交往中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那么教师就会形成对职业的消极感受和低认同感。如果教师对职业产生不满情绪,就不会主动达到社会对教师的要求和期望,并且会导致自身的矛盾和冲突,从而影响教师的社会自我认同。
(一)幼儿教师较低的社会地位
所谓社会地位,指人在社会结构体系中所处的位置。决定人们社会地位的因素有很多,现代社会学奠基人之一、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认为,其中的主要因素应该是经济因素、社会文化地位和权力因素[11]。衡量一个人的社会地位时,总离不开经济收入、社会权力和职业声望等基础性要素。根据问卷调查的结果,在这里,我们主要讨论经济因素和社会声望两个因素。
1。经济地位较低
经济地位是一个人社会地位的重要指标,经济地位的衡量标准可以是经济收入的多少或财富的多寡,是影响教师社会地位的主要因素,也是教师社会地位评价的主要依据。在我国,幼儿教师的经济收入和待遇一直都比较低。
从纵向来看,20世纪末以来幼儿教师的经济收入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时至今日离我国《教师法》第25条规定的“教师平均工资不得低于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的要求相去甚远;从横向来看,幼儿教师与其他职业的经济收入之间也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就是与同为教师行业的小学、中学、大学教师比较而言,幼儿教师也是处于最底层。由此可见,幼儿教师完全没有得到它作为一种教师职业所应该得到的待遇。有老师谈到经济收入时说:
“我感到当幼儿老师非常光荣,我也很喜欢,我干了20多年,但是工资实在太低,无法正常生活。”
“想好好奉献,却独增伤感;幼儿园利润很高,教师待遇很低,我非常热爱教师事业,但一年7600元的工资让我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事业。”
为什么有的幼儿教师谈到工资时会“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事业”。一直以来,社会对教师的定位总是只求付出、不求回报,是“照亮别人,燃烧自己”的“蜡烛”,片面注重教师的奉献价值。然而,教师是一种职业,这就意味着教师职业作为一种谋生手段也需要经济收入的支持。教师作为一个社会人,也需要物质来进行交往,并不能只依靠“精神食粮”来生活。我们要把教师看作“现实”中的人,而不应该看作“理想”化的人。虽然教师的任务是教书育人,但较低的外在物质回报会影响教师的职业感受,造成教师对工作的消极情绪,使教师形成较低的社会自我认同。
我们发现,在谈到收入时,幼儿教师普遍表示出了不满,认为收入与自身的劳动付出不成正比。此外,在民办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中,没有编制的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相比于在编教师来说,差别非常明显。幼儿教师的福利待遇也同样不理想,其中,非公办幼儿教师的处境最为艰难,不仅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办园,而且享受不了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等社会福利政策。有的私立幼儿老师说:
“工资低,和付出不成比例,幼儿教师在校没有保障(社会、生活、医疗等)。”
“幼儿教师的付出和收入不成正比,连最基本的三险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