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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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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考试制度由来已久,早在《尚书》中,就有记载:四岳举鲧治水,帝曰:“异哉!试可乃已!”而四岳举舜嗣位,帝曰:“吾其试哉!”从先秦一直到魏晋时期,人才的选拔一般通过别人的举荐,缺乏一定的评判标准,存在随意性。而在隋唐时期,科举制度作为国家选拔人才、任用官员的重要手段被确立起来,并在宋得以完善,一直持续到1905年清朝宣布废除科举制,持续了1300多年。这是世界上最早的同时也是影响力最大的公开、统一的考试制度,促进了不同社会阶层的流通,打破了官员的世袭制。在近代,当科举制度通过传教士带回西方之后,也促进了近代教育考试制度的诞生,从这个角度来说,科举制度对世界文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我们也看到,在科举制度的后期,由于考试形式的僵化,使得读书人只懂得四书五经的内容,写得出八股文,而其实并没有真正地考查到读书人的才华,也就使得对人才的选拔趋于瘫痪。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采用全国统一的高等学校入学考试(简称:高考)作为高等学校录取高中毕业生的手段。尽管在“**”期间,高考被迫中断,但是在1977年拨乱反正之后,高考得以恢复,并且在改革开放的三十余年中通过多次改革,成为目前最为公正、公平的高等学校入学考试方式,使无数学子通过高考成为了天之骄子,从此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但是在高考恢复的三十多年间,对高考的各种利弊的讨论从来没有停止过,各方对于高考的施行与废止、沿袭与改革都进行了激烈的争论。目前看来,我国高考主要存在以下两个问题。

(1)一考定终身

高考是高中毕业时进行的终结性考试,考查考生三年来的学习成果,以决定考生能否被高等学校录取,且每年只进行一次。在目前优势教育资源相对有限的情况下,就意味着要进入优秀的学校,只能在高考中奋力一搏,取得好成绩。因此一次性的考试便给考生带来了巨大的复习压力和考试压力。随压力而产生的考试焦虑,容易使得考生出现在复习或考试时过度担心考试结果、情绪低落等现象,从而影响学习效率和考试发挥。并且在考试时考生一旦失误,成绩不理想,对考生的打击也是巨大的,容易使其长时间内情绪低落,甚至产生轻生的念头。这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发展是种巨大的威胁。

同时,考试压力带来的还有教学的简单化,高考变成了指挥棒,教学中考试大纲取代了教学大纲,“考什么,教什么”。教学内容紧密地围绕考试大纲来进行,而忽略了教学大纲中的其他内容,如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这就使得学生的知识广度变窄,不利于学生建立起牢固的学科知识体系。

此外,一次性的考试形式制约了考卷内容的丰富性。由于要对学生过去三年(或者更长的时间)的学习成果进行考核,考试内容将十分广泛。但是考虑到时间和难度等因素,一次考试所考核的知识点是有限的,不可能面面俱到。而从考生的角度来说,对三年所学知识进行系统复习所需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都是巨大的,但是考试却只覆盖其中一小部分,投入与产出比严重失衡。另外,这对某些知识掌握不佳的学生来说很不公平,并不能反映其真实的学业水平。

(2)考试选拔功能单一性

高考之所以被全国亿万考生所重视,最核心的还是其选拔功能。高考通过划定不同的分数线,起着将考生划入本科高校或者专科高校的作用,在现代心理测量学中,此类测验属于标准参照测验的范畴。目前的高考采用单份试卷的形式,考核的内容倾向于考查学生的思维能力和高中的知识,简单地通过分数的高低,将高分学生划入本科高校,而将低分学生划入专科高校,从而实现对学生的分类,显然是不合理的。本科高校和专科高校对于学生的能力要求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更倾向于逻辑思维的能力,后者更倾向于操作动手的能力。根据加德纳的多元智力理论来说,学生并没有聪明和愚笨之分,只是在智力的结构方面有所不同。因此,高考通过分数的高低区分本科和专科的做法并不合理。

2。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

在教育考试的研究与应用中,美国一直走在世界前列,也为我国的高考改革提供了许多先进的经验。与中国的高考类似,美国的SAT和ACT考试部分决定了美国考生申请高校是否能够成功。而SAT和ACT都采用了一年多次的考试办法,每年进行4~6次,学生可以选取任意一次或者多次参加测试,并选取最好的成绩进行大学申请。

进行多次考试,必然涉及不同批次考试成绩的比较问题,ETS采用测验等值技术解决此类问题。可以看到,通过多次考试的形式,使得美国的学生并不存在很大的考试压力,可以自由地选择考试的时间和成绩,也就不存在所谓的一考定终身的问题。不过SAT考试本身与高中的课程无关,因此考生选择何时进行考试不存在太大影响。

在考试形式多元化的方面,作为我们邻国的韩国也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韩国的考试制度虽然也是统一考试的形式,但部分吸取了美国的SAT考试的形式,将统一考试分为修学能力Ⅰ和修学能力Ⅱ两个部分,修学能力Ⅰ为国语、外语、数学等必修的科目;修学能力Ⅱ为考生自选的科目,考生根据所报考的学校要求进行选择。这样在统一考试的基础上,赋予高校一定的自主权,也减轻了学生的负担,可以自由选择。

此外,我国台湾在考试制度的改革上更加大刀阔斧。原先台湾地区实行大学联考和职高联考,两种院校的考试相对独立。在2002年,台湾地区取消了联考制度,转而实行多元考试机制。所有的考生都要先参加考查国文、英文、数学、自然和社会的学科能力测验,考核其基本的知识;然后再根据考生的不同意愿和能力,自主选择参加若干指定科目考试或者各个高校的自主考试,实行分类考试。并且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的学生也可以报考职高院校,使得两种教育制度之间的人才得以流通,也增加了考生的选择。

韩国和中国台湾的改革通过各个高校自主选择所需考试科目的方法,对学生进行了分类考试,考生不用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减轻了负担,也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报考合适的院校。

3。考试制度改革的方向

鉴于我国高考的考试形式存在以上两个问题,《教育规划纲要》中专门提出了对高等学校入学考试改革的方案,“以高等学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探索实行社会化考试”,并且提出“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入学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这对于原有的高考制度来说,将是巨大的变革,同时,也将促进我国考试技术研究的进步。

第一,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

目前的高考制度对于失误是“零容忍”的,一旦考生失误,那么十几年的努力就付之东流。要减少失误带来的影响和压力,最行之有效的办法便是打破“一考定终身”,探索有的科目在高三的一年中进行多次考试的形式。考生可以参加任意一次或多次考试,由多次考试的成绩确定其最终成绩。

但是要实行部分科目的一年多次考试,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便是:哪些科目或内容是适合一年多次考试的?传统认为,理科科目如数学、物理、化学等涉及精细计算,考生容易失误,可以尝试选为多次考试的科目。但如前所述,SAT与高中的课程无关,ACT尽管与高中课程有关,但是也着重考查其思维能力,因此考生可以选择任何时间进行测试。但是目前我国高考的内容与高中课程是紧密结合的,学生的考试成绩与其复习时间的长短成正比,这样就可能出现较早安排的考试无人参加的局面,那么多次考试就失去了意义。所以考试时间的改革并不能只是增加考试次数那么简单,而应该与考试内容的改革相辅相成。如将考试的内容与实际课程适当分离,加强考查学生的能力。保证学生在任一时间参加考试其成绩都不会产生很大变化。

第二,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

从考试的功能来说,高考预测的是考生进入大学之后取得成就的高低,而对于强调动手能力的专科高校来说,普通的高考未必能预测其学生将来的成就。因此打破一张试卷考几百万人的局面势在必行。在今年进行的两会上,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指出:要逐步实施高等学校的分类入学考试,今后全国本科、专科一起考试的制度要加以改变。《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在今后的改革与发展当中,“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入学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今后,在全国只考本科考试,专科的考试下放到省里进行,把本科、专科分开。

通过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原来希望进入本科高校学习的考生仍然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考,而想要进入专科院校学习的考生,则只需要参加各省分别组织的专科考试或者注册即可。这样既减轻了高考组织的成本,将部分权力下放给各个地方,也减轻了想要进入专科院校学习的考生的学业负担,并且能发挥各自的特点。

进行分类考试,是因为本科和专科对于学生的要求不同,本科培养的是能够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现代化建设的高级专门人才,而专科培养的是动手能力强、适应社会要求的高素质技术型人才,二者对学生的要求以及培养的方式上都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就需要使用不同的试卷进行选拔,以区分两类学校的选拔标准;而不是单纯将一张较难的试卷用于本科入学考试,较简单的用于专科入学考试。之所以将专科考试下放地方,是由于各地对于技术型人才的需求是不同的,需要因地制宜进行对应的选拔和培养,而不是对专科教育的降级和歧视。此外,也需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通过宣传转变大众对于职业教育的看法,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让更多合适的人选择职业教育,而不是盲目考取文凭。

第三,推进考试技术在考试形式改革中的应用。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和“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两项改革措施,这对我国考试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出了新的要求。

首先,在试卷内容结构方面,“一年多次考试”需要保证每次考试的试卷结构相同,即测量的是同一个学科的相同内容,才能保证对每次考试的学生都是公平的。在分类考试中,除了基本的知识考查之外,还需要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进行针对性命题,如对本科高校考生,加入考查其逻辑、批判、创新等思维能力;对专科高校考生,加入考查其实际操作能力,并可以在题型上进行创新,不局限于纸笔测验的形式。

其次,随着部分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推行,解决多次考试之间成绩可比的问题需要依靠测验等值技术。测验等值技术已在美国被广泛采用,ETS有专门的团队对各次考试的等值进行操作及研究,但是等值在国内却少有研究,并且极少在实际中应用。测验等值,最常用的是采用多次测试之间的锚题(共同题)进行等值,并将锚题分数计入总分以提高等值精度。SAT,大学英语四、六级等考试都采用了此类方法。但是多次考试增加了锚题曝光的次数,可能对考试的安全带来不利的因素。实际操作中应采用打散锚题,不单独施测;或经常更换锚题,以控制其曝光次数等方法保证锚题的有效性。

最后,任何技术的应用都应该透明化,向公众进行详细的解释,使其理解并相信这些技术的使用能够切实有效的提高高考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才能使一系列的改革顺利进行。

第四,探索实行社会化考试。

在美国,考试的管理和实施是分离的,大学理事会(CollegeBoard)负责管理各项大学入学考试,而美国ETS负责提供和施测SAT测验。ETS是非盈利私立机构,通过收取考试费用来维持运转,而维持运转之外剩余的经费则全部用于技术研究。这样不但使考试成功社会化,也能有效推动考试研究的进展。并且除了SAT之外,考生也可以选用ACT考试进行大学入学申请,有较大的选择性。

在我国,考试的管理和组织都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和各省市考试主管部门完成的。但随着上述改革措施的逐步推行,高考从原本一年一次,变为一年多次以及本科、专科分类考试,每次考试都需要严格的组织和实施过程,这对国家级和各省市的教育考试部门来说,将是较大的负担。如何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源办好高考,减轻政府成本也是不得不考虑的。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在改革的过程中,可以尝试将考试的管理和实施进行分离,“探索实行社会化考试”。考试管理仍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进行,对考试进行审查和监督;而考试的实施适当引入社会力量,鼓励非政府机构(如大学、非盈利组织)开发有效科学的考试形式,供大学和考生选择。并且在社会化的过程中,通过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促进社会资源在办考试的过程中,推动考试的研究进展,以保证自身的竞争力。

但是,考试的社会化需要谨慎,资本的逐利性容易产生徇私舞弊的恶果,从而破坏最基本的公平。因此需要通过立法规定考试机构的非盈利性,并严格审查考试的公平有效性,规范考试的各个过程,并对一切违法行为进行最为严厉的处罚。同时,也应该充分调动舆论和社会监督的力量,对社会化考试进行有效监督。

(三)完善高考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专门人才、创新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

国家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对人才的要求也更加多元化。高校招生关系着国家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对于人才的多元化需求就必然要求建立更加健全的多元招生机制,以适应当前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飞速发展。《教育规划纲要》指出,“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方式和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在今后招生录取改革当中,应逐步形成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为主,“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等多元录取机制并存的招生制度。

1。我国招生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我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主要有三个渠道:一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制度,二是各地的免试推荐保送生制度,三是部分高校的自主招生制度。

(1)高考招生选拔制度

高考创建于1952年,因其公平、高效等优点沿用至今,并在国际上享有很好的声誉。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后,全国高校一直采用统一高考、分省录取的招生模式选拔新生。这种“一刀切”的选拔方式存在一定局限性,使得许多平时成绩优秀、高考发挥欠佳的学生,在文学、艺术、体育、文史哲基础学科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以及有特殊才能、在专业领域很有发展前途的“偏才”“怪才”因总分不够而被大学拒之门外。从招生的角度来说,对高考的批评主要集中于以下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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