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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四 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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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正确进行会计记录,保证现金金额的真实,并与实存数额相符;

(3)保证有足够的现金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3。库存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库存现金内部控制的措施主要包括职务分离(或称岗位分工)制度、授权批准制度和现金业务控制点控制三个方面。

(1)职务分离制度

现金收支中相关职务必须分离,现金收付及保管只能由经批准授权的出纳来负责处理,其他职员不得接触支付前的现金。出纳也不得从事除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之外的其他账簿凭证的登记、填制工作,这即是日常所说的“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

(2)授权批准制度

企业对现金业务要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现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现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审批人应当根据现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现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现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3)控制点控制

实现控制目标,主要是要控制容易发生偏差的业务环节,即为控制环节或控制点。控制点按其发挥作用的程度而论,可以分为关键控制点和一般控制点。那些在业务处理过程中发挥作用最大,影响范围最广,对于保证整个业务活动的控制目标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甚至决定全局成效的控制点,即为关键控制点;相比之下,那些只能发挥局部作用,影响特定范围的控制点,则为一般控制点。如材料采购业务中的“验收”控制点,对于保证材料采购业务的完整性、实物安全性等控制目标都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因此是材料采购控制系统中的关键控制点;相比之下,“审批”“签约”“登记”“记账”等控制点,即是一般控制点。需要说明的是,关键控制点和一般控制点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某个控制点在此项业务活动中是关键控制点,在另外一项活动中则可能是一般控制点,反之亦然。

现金业务主要应设置的控制点及相应的控制措施:

①申请。企业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向审批人提交现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②审批。业务经办人员办理现金收支业务,须得到一般授权或特殊授权。经办人员须在反映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上签章。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原始凭证,并签字盖章。审查原始凭证,可以保证现金收支业务按照授权进行,增强经办人员和负责人员的责任感,保证现金收付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乱收乱支、假收假支及现金舞弊等问题的发生。

③审核。会计主管人员或其指定人员审查现金收支原始凭证,主要审核原始凭证反映的现金收支业务是否真实合法,原始凭证的填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审核无误后,签章批准方可办理现金收付记账凭证。

④收付。出纳员复核现金收支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按照凭证所列数额收付现金,并在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及私章。为了加强现金收付控制,必须建立严格的出纳责任制,对不相容职务进行分离,主要是出纳员必须根据经过审签的记账凭证收支现金,而不能直接根据原始凭证办理现金结算;出纳员不能编制收付记账凭证,不能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现金、支票、印鉴不能全部由出纳人员保管;非出纳人员不能兼职现金管理工作等。加强现金收付控制,是保证现金实物安全完整的主要环节,对于明确现金收付责任,防止贪污、挪用、私存现金,以及重付、漏收现金等都具有重要作用。

⑤复核。稽核员审核现金收支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并签字盖章。复核记账凭证,可以保证现金收支业务的正确性和会计核算的真实性,防止记账失实或及时纠正收付错误。

⑥记账。出纳员根据现金收付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分管会计人员根据收付凭证登记相关明细账;总账会计登记总分类账。分工登记现金账簿,可以保证现金收支业务有据可查,并保证各账之间相互制约,及时提供准确的现金核算会计信息。

⑦核对。稽核员或其他非记账人员核对现金日记账和有关明细账、总分类账;稽核人员签字盖章。核对现金记录,可以保证账账相符,现金核算信息正确和现金实物安全完整。

⑧清点。出纳员每日清点库存现金,并与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发现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及时查明原因,报经审批后予以处理。每天清点现金,能够防止现金丢失和收支、记账差错,保持账实相符。

⑨清查。由财务部门主管、审计人员和稽核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清查库存现金,核对现金日记账。清查时,应有出纳人员在场,核对账实。根据清查结果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如有误差须报批准后予以调整处理。通过清查,有利于加强对出纳工作的监督,防止贪污盗窃和挪用现金等非法行为的发生。

在现金内部控制系统各控制点中,“审批”“核对”和“清查”最为重要。由业务部门进行的原始凭证审批,可以保证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这是控制的第一关;由财会部门进行的账账核对,可以保证现金收付和会计核算的正确性,这是及时发现现金收付和现金账务记录错误的主要环节,对于保证会计、出纳人员工作质量具有重要作用;由清查小组进行的库存现金清查,可以保护现金安全完整,这是保护现金实物安全的最后一环。因而,这些环节都是现金控制系统中的关键控制点。

四、银行存款内部控制

1。银行存款内部控制的目标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及企业财务规定,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应主要实现以下目标:

(1)保证银行存款收付正确合法。企业应该严格按照银行管理条例办理银行存款收付业务,认真审核银行存款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

(2)保证银行存款结算适当及时。企业必须按照银行规定的结算方式办理各项收支款项,按不同结算方式的使用范围、条件和结算程序,及时、合理安排货款,避免预期托收、误期拒付、透支存款以及结算方式不当而影响资金使用效率。

(3)保证银行存款安全完整。企业应该严格管理银行存款,认真核对存款记录,妥善保管结算票据、专用印鉴和支票,及时核对银行存款和保证办理支票挂失,严禁出租、出借银行账户和转让支票,确保银行存款安全完整。

(4)保证银行存款记录真实可靠。企业应该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正确记录银行存款业务,如实核算收入支出活动,认真核对银行存款记录,保证银行存款记录真实可靠,随时提供准确的银行存款信息。

(5)确保单位银行存款账户有足够的余额,以保证企业经营所需的资金。

2。银行存款内部控制的措施

企业主要的资金收付都是通过银行办理的。企业一切的款项收入,除了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必须当日解送银行;一切支出,除按照规定的范围采用现金结算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因此,银行存款的管理是否有效是企业经营成败的决定性因素之一。为了加强银行存款的内部控制,企业应该建立银行存款的管理责任制,由出纳人员专门负责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会计部门应该认真执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结算制度,做好银行存款的核算工作,随时掌握银行存款的收支动态和余额,搞好企业货币资金的调度和收支平衡,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资金供应。审计部门应该通过对银行存款内部控制系统进行评审,促进企业加强银行存款的管理,防止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银行存款的内部控制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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