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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译者(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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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这些体验,无论它们究竟是被动性的,还是主动性的,都既是缺乏意义的,也是不具有连贯的同一性的。当它们实际上被我们经历的时候,它们都不是作为分别存在和独特的存在物而给予我们的。不过,一旦它们后退到了过去,与我们形成了一段微小的距离的时候,也就是说,一旦它们变成了“过去”的时候,我们就有可能转向它们,对它们进行前面已经提到的诸如反思活动、认识活动、识别活动这样的活动了。一旦一种经验被从自我之中发射出来的“光柱”所捕获,它就会被从这种绵延之流中“提升出来”,进而变成某种清晰的、独特的、独立存在的存在物了。只有在这个时刻,由于这种转移注意力(Zuwendung)的活动,这样的经验才会获得意义(Sinn)。我们也许可以把这种赋予意义的过程与制作一幅显微镜载片的过程进行一番比较。正像标本会在制作这种显微镜载片的过程中丧失某种东西,也就是说丧失了生命那样,经验在把意义呈现出来的过程中也会丧失某种活生生的东西、丧失各种沉浸在绵延过程之中的具体性。因此,认识到下面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即这样一来,无论是被动性的经验,还是主动性的经验,都会受到集中关注并通过注意力的凝视而被具体化。这样一来,从某种当初存在于意识流之中的二元性出发,也就是说,从被动性经验和主动性经验的二元性出发,许茨便看到了正在产生出来的另一种二元性,亦即存在于富有意义的抑或承载意义的经验和没有意义的经验之间的二元性。

自我是不会给它那实际上正在发生的任何一种经验赋予意义的。的确,有一些经验,亦即那些距离一个人的人格的核心最近的经验,是永远都不会被这个人赋予意义的。不过,绝大多数经验都有可能通过回顾的方式被赋予意义。然而,幸运的是,我们也可以通过预期的方式把意义赋予那些未来的经验。在这里,我们不可能再现许茨对有关我们究竟如何预期未来经验的问题进行的、高度复杂的研究和论述。不过,这种展望未来的过程却是行动(Handeln)概念所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行动就是旨在实现某种明确的未来目标的行为。不过,正像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这种被当作明确的目标来描述的东西,也就是说,这种被当作某种经过确切地界定的、完全的目标来描述的东西,必定会具有某种过去的成分。因此,行动的目标必定既具有某种未来的成分,也具有某种过去的成分。为了表达这种复杂的情境,许茨从语法学那里借用了一个术语。他指出,我们是“通过将来完成时态”(modofuturiexacti)来描绘行动的目标的。也就是说,我们是把这种目标,或者说是把这种已经完成的行动,当作某种公开的、已经完成的行动来描绘的——即使它依然处于被预期的状态,情况也仍然是如此。也许可以把我为了拜访一位友人而离开屋子这件事情作为这个方面的例子而举出来。即使我依然在走在去这位朋友家的路上,我就已经把去拜访这位朋友当作一件已经公开和已经完成的事情来描绘了。许茨把这种如此得到描绘的拜访叫作“活动”(Handlung)——我们在本书之中将始终用正体字来表示这样的表达方式。而这样一来,另一种二元性就出现了:它就是存在于正在进行的行动和已经完成的活动之间的二元性。通过从海德格尔那里借用一个术语,许茨把这种被通过将来完成时态而如此描绘的、已经完成的活动,当作行动的设计(Entwurf)来谈论。许茨指出,“被设计出来的是活动,而活动则既是这种行动的目标,也是由这种行动造成的。”

而这样一来,设计便成了某种意义复合体或者意义脉络(Sinnzusamenhang)——在这样的意义复合体或者意义脉络之中,不断进行的行动的任何一个阶段都可以找到其意味。要想撇开行动的任何一个既定的阶段来考虑整体性的行动所具有的意图,是很方便的。这样的意图被称为行动的“目的动机”(Um-zu-Motiv)。接下来,许茨便把这种动机与“原因动机”(Weil-Motiv)非常鲜明地区别了开来,后者是某种存在于我的过去的事件,正是它导致了我设计这种独特的活动。原因动机只有通过回顾的方式才能得到把握;与我已经完成的活动现在实际上处于过去不同的是,它的原因动机被认为处于更远的过去,或者像许茨所指出的那样,它是通过过去完成时(modoplusquamperfecti)而得到描绘的。比如说,如果我在天下雨的时候打开雨伞,我的原因动机就是我对这场雨的感知,而这样的感知则补充了我具有的有关雨水对衣物的影响的知识,诸如此类。另一方面,这里的目的动机则是使衣物“保持干燥”。鉴于当代进行的、与有关决定论和自由意志的问题联系在一起的、有关人类行动的本性的讨论[8],许茨对这两种动机之间的这种区别的全部研究和论述都是特别有意义的。

在第三章之中,许茨转向探讨有关主体间性理解的问题。他强调指出,他的目的并不是为有关我们如何知道其他心灵的存在的、至关重要的哲学问题提供某种解答。这是一个有关主体间性的先验问题。毋宁说,许茨所涉及的是,当我们假定了有关变形自我(thealterego)的一般性论题,并且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时候,我们用来认识其他人的体验的方式究竟是什么。在这里,我们所关注的,是用来理解其他人,或者说用来理解与我们迥然不同的人(Fremdverstehen)的方式。因此,在这里,注意到许茨所做出的、对真正地理解另一个人和把这个人的行动和思想当作具有诸如此类的类型的对象来加以抽象的概念性说明的区分,是非常重要的。这种区分显然是与我们在日常生活之中都会做出的某种区分相一致的。《西区故事》(WestSideStory)里的著名歌曲对社会工作者进行的讽刺性描绘,便生动地体现了局限于这里的第二种探讨方式的、对人们的理解过程。理解者对另一个人正在参与其中的、一般性的行动单纯性的理解,只不过是把他自己的各种经验按照某些范畴进行排列而已,或者也可以说,这就是许茨所说的“自我阐释”(Selbstauslegung)。另一方面,对另一个人的真正的理解则是更加具体的事情。它是一种感知类型。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能够直接地直观另一个人的各种主观经验。它所意味的是,我们之所以能够从意向的角度出发来把握这些经验,是因为我们假定,对于他的内心生活来说,他的各种面部表情和他的各种姿态都是某种“表达领域”。这就是许茨所谓的参与者的“身体呈现”或者“肉体的既定性”。在这里,至关重要的因素是同时性。我们感知到另一个人的意识流是沿着某种轨迹流淌的,而这种轨迹从时间的角度来看则与我们自己的意识流的轨迹平行。这两种绵延流都得到了同步,而且,在社会互动过程中,它们是可以相互联结起来的。这就是人际关系的本质,因此,它对于我们认识其他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当然,就我们对其他人的内心生活的认识而言,我们都处于某种劣势地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认识是间接的和不连续的。不过,许茨得出了下列饶有趣味的结论,即这里还存在着另一种意义——从这种意义出发,我们能够比认识我们自己更加充分地认识其他人。因为我们能够在其他人的主观经验正在实际发生的过程中来“观看”这些经验,而我们要想凝视我们自己的主观经验,则不得不等它们已经逝去,不得不在它们退到过去之中的时候才能做到。正如任何一个人都无法认识他自己的人格的“风格”那样,任何一个人都不能在行动过程之中观察他自己。

因此,Fremdverstehen(理解其他人)也就是对主观意义的真正的理解。正像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我们必须小心翼翼地把它与对客观意义的理解区别开来。所有各种文化方面的对象或者“产物”,都既可以进行客观的解释,也可以进行主观的解释。比如说,如果有人做出了2+2=4这样一个判断,那么,这种判断无论从它的逻辑“内容”的观点出发来看,还是从这个特定的人究竟为什么会在这个特定的时刻做出这种特定的陈述的观点出发来看,都是饶有趣味的。只有通过理解这位说话者的各种动机,我们才能把握他的主观意义。

对于各种文化科学的方法论来说,这种对于客观意义和主观意义的区分是具有一些明确的含义的。一种文化产物的意义内容是独立于其创造者而存在的。人们可以把它当作某种可以由某个人,或者甚至可以由任何一个人来创造抑或反复制定的东西来看待。这也就是许茨通过遵循胡塞尔的思想而谈到的“有关‘我可以再做一次’的想象力”。可以把这样一种产物的创造者设想成某种匿名的“个人”。纯粹经济学的各种概念和法则便具有这种匿名特征。另一方面,经济史的各种概念,诸如“西方资本主义”或者“种姓制度”,则只有根据特定的个体或者群体所具有的各种动机才能加以理解。前一类概念都具有普遍有效性;而后一类概念则不具有普遍有效性。在提出这种论题的过程中,许茨试图做的是在马克斯·韦伯和路德维希·冯·米泽斯所分别采取的、具有论战性的对立观点之间,采取某种中介性的立场。迄今为止展现在人们面前的是,所有各种文化科学都涉及各种富有意义的产物,其中的某些文化科学是以某种更加客观和匿名的方式来理解这些产物的,而另一些文化科学则没有进行这样的理解。这些文化科学之中的某一门文化科学实际上究竟是否把握了主观意义本身,这却是另一个问题。

这便促使我们走向了至关重要的第四章,它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为我们展示的是一门关于社会世界的现象学。当然,它只是通过梗概的方式被展现出来的,因为在这部著作之中,许茨仅仅为各种更加详尽的调查研究奠定了一些基础——他的希望是他本人或者其他人此后可以进行这些调查研究工作。

正如韦伯已经表明的那样,人们严格说来是根据“社会行动”这个概念来理解社会世界的;现在,许茨则把“社会行动”界定为其目的动机包含着对另一个人的意识流的某种参照的行动。一个行动的动机有可能只是对他人进行观察或者进行理解。或者它也有可能旨在影响他人。沟通过程就是有关这里的后一种社会行动的一个例子。如果情境是这样的,即这里存在着某种客观的、与互利互惠的意向**易抑或与“交叉参照”有关的或然性,那么,某种社会关系就是存在的。社会关系具有三种基本类型:其中的一种社会关系是使两位参与者在其中仅仅是观察对方,一种关系是使其中的第一位参与者影响第二位参与者,而第二位参与者只是对第一位参与者进行观察,还有一种关系则是使其中的两位参与者相互影响。不过,这里还有第四种情况——在这里,一个人是在并不试图以某种方式影响他人的情况下来观察他人的,而且,这里的后者并没有意识到前者的存在。这样的关系并不是一种社会关系,而是严格意义上的社会观察过程。

我们现在看到的是许茨的理论贡献的关键性部分。他认为,我们的社会经验构成了一个范围广阔的世界(sozialeWelt),这种世界是通过某种极其复杂的,由各种维度、关系和认识方式组成的网络而构成的。首先,他对直接经验的社会实在和存在于直接经验的视界范围之外的社会实在进行了区分。直接经验到的社会实在(Umwelt)是由我的各种直接的伙伴构成的——我可以在上面已经提到的意义上直接地觉察他们。而我没有直接觉察的那些伙伴则可以分为三种类型。首先出现的是由我的同时代人构成的世界(Mitwelt),其次是由我的前辈们所构成的世界(Vorwelt),最后出现的则是由我的后来人所构成的世界(Folgewelt)。我的同时代人是由于下列事实而区别于另外两类人的,即他们从原则上来说都是有可能变成我的伙伴的。

由于其他人所“栖居”的社会领域的不同,我们与这些人的联系方式也有着巨大的不同。比如说,我针对一位伙伴而形成的是许茨所谓的“你取向”(Dueinstellung)。如果这种取向具有相互性,那么,某种面对面情境就会出现,我们也就因此而具有了某种“我们关系”(Wirbeziehung)。在这种由直接经验的社会实在构成的世界之中,在观察过程和各种社会关系之间存在着某种独特的联系。首先,我当然能够通过同时性来观察我的各种伙伴,而这样的能力使我得到了某种超越于其他任何一个人之上的优势地位,因为他们只是在对这些伙伴进行完全间接的观察。比如说,当一位朋友谈话的时候亲临现场,便与阅读他的书信截然不同。我不仅能够把握他所说出的话的客观意义,而且还能够倾听他的音调,观察他的各种姿态和其他方面的身体运动。不过,这里存在的区别并不完全是这些呈现给我的具体的征兆。这里还存在着某种额外的优势地位:我还可以探究他的眼神,询问他究竟打算表达什么意思。换句话说,我可以把直接的社会观察转化成某种直接的社会关系。

另一方面,我所具有的有关我的同时代人、前辈和后来人的知识,则都是间接的。就我的同时代人而言,他们虽然都确实和我共同存在于客观的时间之中,但是,我却无法通过某种真正的同时性来觉察他们,而是只能通过某种准同时性来描绘他们。我所看到的并不是他们实际进行的各种身体方面的运动,而只是他们的产物,诸如各种信件之类的东西。我不可能通过某种直接的把握(ihabe)来领会他们,而是只能和他们保持某种距离,借助于某种特定的推理过程来领会他们。我们把这些产物当作如此这般的某种内心过程所造成的结果,当作如此这般的某种情绪所造成的结果,当作如此这般的某种目的动机所造成的结果来加以解释,因此,我们是把我们正在讨论的同时代人当作具有如此这般的某种类型的个人来加以解释的。简而言之,当我们解释同时代人的行为的时候,我们都会诉诸各种理想类型——要么诉诸各种行动过程类型,要么诉诸各种人格类型。因此,当我们从前科学的观察向科学观察过渡的时候,还没有出现对各种理想类型的运用。毋宁说,这种运用是在我们从直接的社会经验向间接的社会经验过渡的时候才出现的。

因此,对于我来说,我的同时代人都不是完全具体的个人。他们的具体程度很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对于我来说,我的一位我在上星期还见过面、刚刚又给我寄来一封信的朋友所具有的具体性,几乎是和他曾经亲自站在我面前没有什么区别的。不过,有可能销毁我的信件,而我在把信件投入信箱的时候只是假定了其存在的邮政局的职员,却几乎完全是“匿名的”。我们只能根据某种相应的、相对来说抽象的他们取向,在一定的距离上和一位同时代人形成某种关系,形成某种他们关系[9],而只有通过使用理想类型,这样的关系才有可能形成。

可以根据不断增加的匿名性的程度来对各种理想类型进行排列。比如说,我的不在场的朋友、他曾经向我描述过的他的兄弟、我曾经阅读过其著作的教授、邮政局的职员、加拿大议会、各种诸如加拿大本身这样的抽象的实体、英语语法的各种规则,或者法学的各种基本原理等,都是存在的。由于这些类型变得越来越抽象,我们当然会距离各种实际的主观意义复合体,或者说距离各种个体的脉络越来越远。我们对各种客观的意义脉络的运用越来越多了。不过,这些客观意义脉络本来所指涉的就是各种具有或多或少的匿名性的主观意义脉络。最后,我们终于看到了对“什么是社会科学?”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的回答。许茨的回答是,社会科学是一种客观的、由各种主观意义脉络建构而成,并指涉这些主观意义脉络的意义脉络。正如韦伯所主张的那样,社会科学的根本性手段就是理想类型。虽然理想类型在对另一个人进行间接理解的任何一种情况下都存在,但是,它在社会科学之中却可以发挥特殊的作用。它必须适合某种整体性的、由构成科学知识的总体性复合体的其他客观概念构成的等级体系。

现在,读者已经比较概括地了解了许茨在其最后一章之中、在竭力回答“理解的社会学的基本问题”的过程中所使用的概念工具了。当然,这种概述仅仅是某种指引而已,因此,只有通过非常仔细地阅读这部著作本身,读者才能理解它。然而,一旦人们把握了这种概念工具本身,许茨所提出的有关彻底阐明存在于马克斯·韦伯的各种概念的基础之中的含混不清之处的倡议,看起来便很容易付诸实施了,而且,他在此前一直在进行的、穷根究底式的现象学分析也就显得不可或缺了。这样一来,读者也就可以清楚地理解,一份有关社会科学的、真正的现象学引论究竟是什么样子了。

乔治·沃尔什

1967年1月于日内瓦,纽约

[1]作者在这里指的是20世纪。——中译者注

[2]参见LewisW。Beck:“能动者、行动者、旁观者和评论者”(“Agent,Actor,SpedCritic”),该文载《一元论者》(TheMonist),第XLIX卷,第2期。

[4]有关米泽斯的立场的观点,可以参见其《人类行动》(HumanAewHaven,1963年版,第30-32页,第59-64页,尤其是第61-62页、第251-255页,以及第126页。

[5]参见威廉·狄尔泰:《全集》(GesammelteS),StuttgartundG?ttingen,1958年版,第Ⅶ卷,第191页。

[6]参见海因里希·李凯尔特:《科学和历史学》(SdHisteeReisman英译,并由ArthurGoodard编辑,Prion:VanNostrand,1962年版。

[7]无论就启发而言,还是就具体细节而论,作者对这个部分的撰写都受惠于由AlfredStonier和KarlBode撰写的、名副其实的著名概要“对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新探讨”(“ANeroaethodologyoftheSoces”),该文载《经济学刊》(Eica),第Ⅳ卷,1937年,第406-423页。不过,不论就具体的探讨而言,还是就某些有关术语的观点而论,它都与这篇概要有所不同,甚至可以说有根本的分歧。

[8]参见LewisW。Beck:同上引书。关于从分析哲学出发对这种观点进行的一般性论述,参见斯图尔特·汉普希尔(StuartHampshire):《思想和行动》(ThoughtandAewYork,1960年版。

[9]许茨在这里使用的术语是Ihrbeziehung,而在德语中,Ihr是一个和不合规范Du(你)相对的、合乎规范的第二人称代词。根据勒克曼的观点,我们通过把它转变成第三人称的“他们”来表达这里所包含的“距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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