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羞感的基本形式 关于羞感起源的学说(第2页)
尼采的论断不无道理:美属于女人害羞的特性。因为一般而论,真正的羞始终建立在对肯定的自我价值的感受之上。这种羞仿佛蕴含着一个无声的询问:某种形式的“公开”是否有资格承受那种价值。在灵魂的羞涩上,这个询问针对具有肯定价值的情绪冲动(例如爱和好感的情绪冲动),或针对一种好的个性,就它们而言,个人对它们的反省,尤其是一种非常自由的**似乎已经从它们的价值中有所收获;在身体羞感上,则是针对一切身体的优点和美。在保护感的功能上,羞感只能指向肯定的自我价值;因为只有这类价值要求并需要呵护。生命朦胧地感觉和意识到自己越高贵,它的羞感就越强烈;龌龊的东西对它的威胁越大,天性为他最高贵的核心所设的那层天然保护罩就越牢固。羞涩只指向个体的肯定的自我价值,这就是一种本质联系。因此,另一方面,羞涩的发现也始终是“美”的发现。原因在于,对于那些尚不明显的在羞涩中“预感到的”美——羞涩执意掩饰它们,羞涩具有审美上的象征价值,有鉴于此,羞涩是一种美的东西。这里有一种非常奇妙的现象:被发现的羞涩方才使发现者仿佛感觉到一种价值深度,一种从不可能直接给定的、与发现的价值的维度不同的价值维度,在这种维度中,无尽的宝藏依然沉睡着,同时也放射出迷人的光芒。
羞涩是“美的”,因为它是一种美的、完全直接的美的承诺。它的承诺方式是“美的”,因为这种承诺是无意的承诺,通过对美的东西的掩饰,它才无意识地指出美的品质的隐秘存在。(灵魂的)羞涩想要掩饰的善的东西,也是通过直接物的形式才变为美的,在这种形式中,善的东西成为现实,譬如在保留着天然的羞涩“壳”的善良人身上。值得注意的是,甚至明显丑的,如一个丑女人,在其羞涩表达被发现时也会变美,这种表达仿佛在说:“我并不像你认为的那样丑。”与此完全相同,敬畏才会使人发现世界的价值深度;反之,没有敬畏心的人必定永远只满足于世界价值的表层维度。
从这种联系出发也就不难理解,作为最突出的审美的——爱欲的魅力之一,身体羞感也只是在性的领域才起作用。在女性的所有魅力中,恐怕再没有比她竭力掩饰的羞感更令人动心的了。似乎可以由此看出,正是通过这种更强烈的吸引,羞感又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通过自己的掩饰和种种反抗所获得的呵护力。但情感生活不至于如此荒谬!假如羞只是某种否定的东西,某种无用的力,这个推论大概就不可避免。但是,正如羞感一方面靠性本能维持,另一方面,它只存在于爱的能力的范围之中,它并不拒绝爱的表达,而是在爱占据主导地位之前,拒绝性本能冲动的表达。不过在理解性地把握对方的羞感这种功能上,羞感反应的这种内在建构和这种结构也完全相同。相关者之所以能够理解他人的羞,不是因为他本人想必体验过羞感,如今面对他人的羞态复制羞感,而是因为他自己的本质同样具有这种结构体。因此,他对他人的羞的“理解”程度现在也完全取决于,在这种结构中,本能和行动在何种程度上作用于相关个体。这就形成了以下定势:借助于羞感反应的结构之中的爱的成分——它已经构成了在被吸引之前“理解”他人的羞的前提,男人必定以某种程度关注女人的羞态,女人的羞态就只能以同样的程度吸引男人。因为正是男人的内心态度上对女人的爱,像她的羞涩一样,追求女人的个体的自我价值并力图呵护它,而且是性的领域中那种特殊的自我价值:只有当女人无疑能够明确地爱的时候,她才委身于人。因为正如女人和被追求者的羞态存在于此,当她还没有明确的爱时,她拒绝表达和顺从性的本能冲动,甚至在内心感受上漠然视之;同样,男人或追求者的羞态存在于此,只有当他相信自己同时被爱的时候,他才以他相信的程度继续他的物质性更强的追求。在同样情况下,鉴于他在该女人身上获得的经验变化不定,他的追求的程度也只等同于他自己爱的程度。因为爱与回应之爱按照其律令是本质联系。但是,只要他在爱,他就必须肯定绝不能违逆女人的羞涩。只有他的爱的表达,而绝非对他的本能冲动的表露或认可,才能通过增强回应之爱并以正当的方式消除羞态,后者反而使羞态强化为固执的反感和随之产生的厌恶。
换言之,如果羞就其二重性而言是一种魅力:作为萌动的(固然还不坚定的)爱的标志和一种美的东西,[7]它使人“预感到”那种美丽的而且可见的品质,那么,一方面,只有爱者可以为它所吸引;另一方面,由它的美的价值,它仅仅对于爱是一种魅力,而不是对于本能,它已经使内心不再关注于本能的冲动,而且更强烈地阻止着这种冲动的表达或与这种冲动相应的行动。所以,女人的真正的羞态增强男人的爱,但是抑制本能。正如羞本身就是高贵的生命的特殊表达,它也只能诱使高贵的生命趋于爱。所以,好色之徒感受不到羞态之美,而只觉得羞态抑制他的欲望。如果一个女人向他表现出真正的强烈的羞态,他就会立刻放弃对她的追求[8];相反,羞态会激励作为爱者的爱者,长久地遏制作为追求者的爱者,直到爱的坚定性的增强使它逐步自行化解。至于在羞态对于客观上(即对于繁殖的质量)同样富有价值的性结合的自我保护功能之外(仍然作为羞感现象本身),由于它对生命更为高贵的男性个体的吸引价值,以及作为对比较卑鄙的个体的排斥手段,羞态怎样在崇尚价值的同时,作用于依靠既存的性本能冲动方才“可能的”繁殖领域,这将在后面讨论。
我明确强调以上所述仅仅针对真正的羞感反应的现象。因为它们完全不适合某种尤其在表达上相似的现象——“献媚”,与献媚相适合的恰恰相反。
献媚与羞感反应表面上颇为接近,其实却有着天壤之别。作为一种游戏形式,献媚也不是有意图、有目的的行动,而是一种不由自主的表达行为,尽管一旦存在,它也很可能为一切可能的目的和意图所利用。在低于人的生物界,我们从未发现任何羞感表达,可是就像游戏本能一样,献媚在动物、鱼、鸟、狗等身上肯定存在,在此,它作为一种前哨战和性游戏也领先于性选择和性结合。这已经表明它的等级远远低于羞。献媚似乎在它出现的所有阶段均表现为:雌性一方做出表达活动,这些活动意味着对雄性求偶的游戏似的规避,同时也意味着为激发和强化求偶而施加刺激,其方式是,通过在表达上一再允诺一种最终满足,同时通过暂时而频繁地取消这种前景来激发性本能。
这种模式的献媚行为可能有成千上万种身体和心灵的变种,我们在此不再一一追寻。[9]更为重要的是,更高等级的献媚仿佛只是模仿任何痒感的周期性过程,而痒感几乎无异于生命的感觉感受,它可以同样强烈地为其他一切(感官)感觉质和感觉形式及其附属刺激所激发,因此并不等同于它们之中的任何一种。痒感十分重要,并导致了许多生命功能,以下所述属于它的本质:痒感不是连续不断地增强,而是随着导致它的感受及其强度跳跃式地逐级增强,最终,正是对进入痒感的渴求成分和紧张成分本身的任何满足或消除,增强着那种紧张,同时更强烈地要求通过适当的刺激消除它(例如抓搔,有食欲时进食,有快感——最剧烈的极度痒感——时摩挲性器官)。因此,在过程形式上,痒感也与那些献媚式的反射形式相近,在后者那里,任何由刺激引起的活动本身,或由此活动决定的感受都为继续和增强此活动构成了一种刺激。痒感的这种周期以此告终:引起痒感的特定刺激量在一个时间单位已经暂时强化地扩散出来(这种量并未增长),这样就可以使这种痒感的强度提高到极限,在此,通过适当的处理排除痒感,并以此达到整个身体的绝对满足乃是必然结果,满足感必然产生。因为通过刺激量的暂时扩散,各初始紧张之新的满足点或消除点被导入下一过程,而刺激事件结束时产生的终极紧张已经加剧到某种程度,这种程度远远超过了在扩散较轻或立即作用的情况下,同一刺激所能达到的紧张程度。基于同样的事实,一条狗会越来越凶地扑向我送到它跟前的食物,如果我一再将食物收回,然后再送过去。[10]还是基于这个事实,一个人的“利欲”(如人们所说,它大概有过之而无不及)则以完全不同的方式膨胀,如果我完全随意地给他十个5马克,十五个10马克和五个20马克,而不是一次赠送他300马克。赌徒的赌博狂热无疑随输赢变化的大小而增减(如果最终结果相同),这种心理也主要基于这个事实。
就此而言,献媚是对男人的性兴奋的一种自然的强化,这种强化是根据上述法则并且通过女方的刺激的暂时扩散和满足而达到的。换言之,献媚是一种严格符合痒感的增长法则的行为。仅仅从这种基本模式来看,献媚缺少任何灵魂的和尤其是道德的意义。但是,通过与灵魂经历之表达的已经有所体验的相似性,具有这种自然和天生的周期性的女人行为,[11]会在不同程度上刻意导致这种冲动:用那种周期(它不真正地表达现象)来伪装那类灵魂经历,这时,献媚可以立刻在人身上获得上述意义。
对此,当然没有任何灵魂体验比对羞的灵魂体验更为适合,后者的表达同样深刻地流露出萌动的爱,允诺不曾预料的美,并在美中唤醒爱。因为羞在表达上具有某些与献媚共同的东西。献媚的女人与害羞的女人一样“躲躲闪闪”,二者都是时而垂下目光,时而瞄人一眼。但是献媚不可能唤醒任何一种爱。它只是激起本能,因此不能呵护个体,而是相反,它危及带有它的个体。可是,如果利用献媚过程来做出并不存在的羞的模样,献媚就变为“**性的”,也应当受到道德谴责。因为性“**”并非单纯为了让对方性兴奋,而是在子虚乌有的爱和价值的伪装下有此图谋。在这种意义上,献媚变为一种在表达上对害羞的模仿。不过在献媚的与害羞的垂目和袖手之间,即使在单纯的表达现象上也保持着众多差异。就献媚而言,注意力在垂目时就已经窥视着举目,窥视着效果,根本没有发生那种“抛回到”自己的自我——它怀着羞,仿佛在自己增长的包含着那种自我消逝的愿望,那种“羞煞的心情”(如像语言如此独特的描述);即使在回避时,即使在转向其他无害的事物和转向自身的假象上,献媚的女人的精神注意力也始终清醒而明确地指向对方。可是就羞的垂目而言,对于那种要求——即要求公开的价值,同时却要求隐秘地意识到个体的肯定的自我价值,羞是十足的谦卑,它笼罩并呵护着这种自我价值。与此对照,那种献媚则是十足的傲慢,是有意识的公开的自大感和自大要求,但也是对内在价值虚无的极其隐秘的意识。即使完全撇开这种“轻浮的”献媚,在普通女人身上也保持着自然的周期性的献媚,尤其在隶属于爱的时候,它与羞并存,是完全独立和正当的。
反之,如果使以羞象征、服饰等来施加**的献媚在客观上象征化,这就应当在最准确的意义上叫作“轻浮”。轻浮完全区别于**,更区别于猥亵和粗俗。就轻浮而言,无论一个评语,或是一句戏言,无论**,或是在**的范围以外(例如“轻浮地”贬低值得敬畏或羞法的东西),始终存在着这种情况:一种象征价值——无论是表达象征的价值,或是符号象征的价值,二者皆充当对羞或畏怯和敬畏所掩护的东西的价值象征——被当作披露和放弃这种羞护盖物的价值象征加以应用或利用,这就违背了它的意义。一者是对羞的象征价值,另者是将这种象征价值当作对无耻的东西的价值象征加以应用或利用,在我看来,这两者之间的冲突恰恰可以解释“轻浮”的质。这种形式多样的现象最清楚地表现在一切所谓半遮掩物的轻浮刺激上,确切地说,表现在被罩子遮蔽的东西的明显强调意图上。在此,罩子本身是一种对羞的象征价值;然而,这种象征价值还是充当着披露羞禁止披露的东西的价值象征。
[1]体验与表达的联系也不是因果联系,而首先是一种本质联系,因此也是一种认识联系。在此请参阅拙作《现象学与同情感理论》的附录一。
[2]灵魂的羞涩感的衍生和化合则与此不同,如敬畏、惊怵、因同情而羞涩等。
[3]最终将羞感现象混淆为“害羞的感觉”。
[4]我借用的这种恰当的区别出自科恩斯塔姆(OskarKohnstamm):《艺术即表达行为》,慕尼黑,1907。
[5]关于英美人士的拘谨和献媚情态的根源,详见后文所述。
[6]参见拙文《论自欺》,载《病理心理学杂志》,1911(1)。
[7]毋庸置疑,较之于引起羞感反应(如脸红等)并经受着萌动的爱的个体,姑娘的羞感反应会更强烈。
[8]例如,追求享乐的人会觉得克服羞态“太累”。
[9]西美尔(Simmel)将献媚与**,甚至与柏拉图的著名定义联系起来,发现委身与拒绝在献媚中交替出现,我们觉得这是完全错误的。献媚与**毫无关系。献媚完全在本能的范围之内,它总之远不像西美尔所认为的那样神秘。首先在我看来,西美尔并没有注意到,它原本不是“对某种东西”(例如对委身和拒绝,即对一种心灵事件)的真正的表达流露,而只是一种绝不表达任何东西的周期性活动。它尤其不是一种真正的委身冲动和一种哪怕表面的拒绝——否则它至少接近害羞。参阅西美尔:《哲学文化》,莱比锡,1911。
[10]在突发的食欲中有一系列相对的满足点,这些满足点在进食之前就有了,它的增长促成食欲的增强。因此,应区别食欲中的满足与食欲的满足本身,正如性兴奋(如**)中的满足与性兴奋的满足本身不同。
[11]男人献媚,除非他具有女性特征,即使撇开他的媚态,这些特征也表现为“女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