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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舍勒生平和主要论著年表

刘小枫编

1874

8月22日生于慕尼黑,其父GottliebScheler(1831—1900)为王室领地管理员,出自法兰克福地区的新教家庭;其母Sofiegeb。Fürther(1844—1915),出自富裕的犹太家庭;下有一妹Hermine(1903年逝)。

1888

趋近天主教会。

1894

毕业于慕尼黑Ludwig公学,同年秋在慕尼黑大学开始哲学、心理学课程。

1895

夏季学期开始学医学,冬季学期转柏林大学,从W。Dilthey和G。Simmel学哲学和社会学。

1896

对社会问题发生兴趣;1896年秋至1897年冬,在耶拿大学念哲学,与J。Goldstein组织哲学学会。

1897

12月,在哲学教授R。Eu、国民经济学教授Pierstorff、地理学教授Regel指导下获哲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论逻辑原则与伦理原则之关系的确定》(耶拿1899年出版)。

1898

游学海德堡。

1899

论文《劳动与伦理》;1899年返耶拿,在R。Eu指导下通过讲师资格论文《先验的方法与心理的方法》(耶拿1900年,莱比锡1922年第二版);

9月20日在慕尼黑受洗入天主教会;

10月2日在柏林与AmalieOttilie(Amélie)结婚。

1900—1901

在耶拿大学任编外哲学讲师;在Halle初遇胡塞尔。

1905

儿子W。Heinrich出世(20世纪30年代末遇害于纳粹集中营)。

1905—1906

计划出版《逻辑学》一书,读胡塞尔著作后中止付印。

1906

中断在耶拿大学的教职,转慕尼黑大学,欲重写讲师资格论文;12月起任编外哲学讲师。

1907

与慕尼黑现象学小组成员Geiger、Daubert、Pf?nder交往;结识D。v。Hildebrand。

提出离婚诉讼。

1910

因离婚诉讼丢掉教职,对教书失去兴趣,欲个人发展。

1910—1911

赴G?ttingen,在“哥廷根哲学学会”(成员为靠近胡塞尔、Reinarad的慕尼黑—哥廷根的现象学者)讲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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