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学前儿童科学教育价值取向与目标的国际趋势(第9页)
(4)知道光和声可以被反射。
(5)知道月亮的外形和太阳的高度发生着规则的周期性变化。
在英国1988年颁布的《教育改革法》中,除了将科学课列为核心课程外,还将技术课作为英国5~16岁儿童必修的基本课程之一。科技课分为两大部分:设计与技术能力、信息技术能力。与科学课程的大纲一样,每个目标分为10级,5~7岁儿童的设计与技术能力、信息技术能力要求达到1~3级。
设计与技术能力
这部分包括四个目标:
1。确认需求与机遇;
2。产生设计;
3。计划与制作;
4。评估。
目标一确认需求与机遇
通过对家庭、学校、娱乐场所、社会团体及工商业的调查,学生应能发现并明确表达出开展各种设计与技术活动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第1级
(1)能向他人描述在熟悉环境中注意到的事物或想象中的事物。
(2)能提出他们可能办到的事情。
第2级
(1)能描述出调查中所观察到的或被具体化后所发现的事物。
(2)能根据某种需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能说出采用这种措施的理由。
第3级
(1)能从某个熟悉环境出发,利用已有的知识与调查结果,确认开展设计与技术活动的需求和机会。
(2)能通过与有关人员的讨论,进一步发现和明确自己对各种可能的需求和机遇的想法。
目标二产生设计
学生应能作出一份详细的计划,探索各种想法,产生一个设计草案,并进一步发展成为一个实际的、恰当的、可行的设计。
第1级
能表达出针对所确认的需求与机遇打算采取什么行动的各种想法。
第2级
能利用交谈、图像、图样、模型等手段来发展设计草案,并能简单说明为什么要选择这种方式。
第3级
(1)能通过对各种想法的选择制定出一个设计草案,并能给出选择的理由。
(2)能运用知识和技能对设计中不同部分的各种想法作出选择。
(3)在开发各种思想的过程中,能利用有关材料、人员、市场及制作过程等方面的信息,并能从不同时代和不同文化中获得启发。
(4)能利用各种模型(包括带注释的草图和三维工作模型)来发展设计。
(5)能记录他们对一个设计和技术草案是如何探讨了各种不同想法来考证其可行性的。
目标三计划与制作
学生应能制作人工产品、系统或环境,能准备并执行计划,能正确发现、掌握并利用适当的资源,包括各种知识与方法。
第1级
能利用各种材料和设备制作简单物品。
第2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