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学前儿童健康教育的实施原则途径与方法(第1页)
第四节学前儿童健康教育的实施原则、途径与方法
一、学前儿童健康教育的实施原则
(一)明确健康教育目标人群
由于学前儿童正处于快速生长发育时期,年龄特征跨度大,接受教育的能力较差。因此,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对象除儿童外,还包括家长、教师和社会工作者。所以,在具体的健康教育时,首先应明确教育对象。如由于胎儿和1岁内的婴儿无主动认知能力,健康教育的对象就应以父母为主;随着学前儿童认知能力的逐步发展,教育对象适时转化为成人(父母、教师)和儿童并重。
(二)根据目标人群年龄特点选择健康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在选择教育内容时既要有发展眼光,又要遵循科学规律。应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身心发育特点和认知水平,由浅入深、由简到繁,循序渐进。不能操之过急、拔苗助长,超越其接受能力,使学前儿童失去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人生准备阶段受教育对象的生活环境在不断变换。提供教育的形式也应随之灵活变化。例如,婴儿以散居的方式生活在家庭中,我们就可以通过大众媒体,如电视、报纸、杂志、科普书籍等向母亲和婴儿的养育者传播养育知识和信息;通过“父母课堂”等专题培训的形式,面对面传播技巧;搭建家长交流平台促进家长间的经验相互交流,并对其进行指导等。
学前儿童进入托幼机构后,健康教育开始以团体为主要形式。此时,儿童的认识能力有限,所以,要运用其日常生活中的语言,多采用看图画、讲故事、教儿歌、演节目等儿童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健康教育,把卫生科学知识与艺术性融在一起,做到生动活泼、丰富多彩、引人入胜、寓教于乐。
(三)充分利用家庭、学校和社会中的各种环境有利因素
学前儿童的健康成长,有赖于其生活环境。根据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教育的原则,组织健康教育的活动时,应充分利用学校、家庭、社会中的积极因素,并与社区、疾病防治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密切配合,统一步调,发挥各自优势,共同为学前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对环境中的不利因素应积极解决和消除,促进学前儿童健康茁壮成长。
二、学前儿童健康教育的实施途径
学前儿童健康教育活动的实施途径有:健康教育活动、日常生活活动、与其他领域融合的教育活动和家园(所)合作。这四种途径的特点和作用各不相同。在实施托幼机构健康教育时,注意发挥各种途径的独特作用,使之互相配合、互相补充、互相促进。
(一)健康教育活动
健康教育活动(即传统意义的“健康课”)是学前教师以多种形式有计划、有目的地系统传播健康教育知识、观念和行为的教育过程。因有些健康教育内容(如幼儿不易理解的健康常识、不易掌握或需系统训练的健康行为等)只有通过教师有计划、有目的、精心的教学设计与实施,幼儿才能更好地理解和掌握。专门的健康教育活动是托幼机构健康教育的有效途径。
(二)日常生活活动
在日常生活中对幼儿进行健康教育,是托幼机构健康教育的基本途径。陈鹤琴先生认为:“儿童离不开生活,生活离不开健康教育。”托幼机构健康教育也是生活教育的一部分。应在学前儿童盥洗、进餐、清洁、睡眠等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捕捉教育契机,渗透健康教育知识与理念,不断培养和巩固学前儿童良好的健康卫生习惯。
(三)其他领域的教育活动
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托幼机构健康教育的意义决定了托幼机构在进行其他领域的教育活动时,都必须将维护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首位。因此,健康教育与其他领域的融合是非常必要的。
一方面,各领域教育可以帮助实现健康教育的目标。譬如,通过语言活动,发展学前儿童的人际交往能力,使其“讲话礼貌”“注意倾听”“大胆清楚地表达”;通过体育活动,促进其身体骨骼肌肉发育以及社会性的发展。
另一方面,健康教育离不开各领域特有的教学形式的密切配合,如伴以朗朗上口的儿歌、形象有趣的谜语、声情并茂的故事、栩栩如生的画面等形式,唤起幼儿对自己身体基本知识的了解欲望,对健康食品的兴趣,对健康行为的向往等。
(四)家园(所)合作
家庭作为学前儿童出生后最先接触的环境,它对学前儿童卫生知识的获得、态度的改善以及良好行为的塑造产生了很大影响。因此,要让学前儿童养成良好的健康行为习惯,不仅需要加强托幼机构内部的健康教育,还必须通过与家庭健康教育相互联系、相互合作的途径来实现。通过家园(所)合作,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学前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健康良好的环境。
三、学前儿童健康教育的方法
托幼机构健康教育注重学前儿童将获得的知识和形成的观念转化为良好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健康教育的方法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讲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