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于事死(第2页)
史渐是明州史氏家族三房史木的儿子,少年时代就丧父,其父葬于阳堂乡官样山之原。史渐因其子孙均对朝廷有功,累赠太师齐国公,就与夫人合葬于上水辨利寺后山。他有七子,长子史弥忠,因有史嵩之、史岩之二个儿子均为朝廷高官,就可另葬,父子、祖孙墓地都不在一处。如史弥忠之子史嵩之,是史氏家族的又一个宰相,按照规定理应另葬。又如史弥忠三子史岩之,官至尚书,也另葬于东湖尊教寺后山,这就形成祖孙几代不同葬的五个墓区,明州史氏家族中都是比较少见。
如此众多墓地,也给其他后人提供了选择的余地,如史弥忠次子史岿之,葬阳堂乡柏董之原;史岿之之子史瑚卿,葬于天童石沦岙;史岩之之嗣子史鳞卿,葬于辨利寺左;史弥忠四子史尧之,葬于罗家岙;史尧之长子史景卿,葬于史弥忠墓左杨家井旁;史景卿嗣子史综伯,葬于史弥忠墓左;史弥恕之子史受之,葬天童大地;史渐三子史弥愈,葬于翔凤乡隐学山;史弥愈之子史仝之,葬于隐学山;史渐四子史弥愿,葬于小白孔家田;史弥愿嗣子史全之,葬于龙山普光寺;史全之嗣子史晋卿,葬于东吴华家山。史弥忞,葬于阳堂乡官样山之原;史弥忞次子史望之,葬于九都华家山;史望之之子史仪卿,葬于华家岙,与横街同属翔凤乡。
另有史浩的孙子史宜之,曾任尚书,另葬于韩岭乡上水集云山,遂构成为韩岭墓地。之后,其子史长卿,及家族中的史定之、史文卿及其长子史仁孙、史齐卿及其子史儒孙、史若湛及其长子史弥文等亦葬于此附近,与史浩墓和韩岭墓同在一个区域。史氏家族中也有一些人死后,由于各种原因,被葬于外地,如史弥贤葬于余姚,他的事略详记于余姚谱中;史弥迈之子史本之葬于定海灵岩乡嘉溪之原。
此外,史师仲三子史溥、五子史涓、史弥正四子史安之、六子史宣之,史弥宁之子史拴之死后都葬于辨利寺后山。史抑之次子史颐卿,葬丰乐乡黄山之原,临近辨利寺后山。辨利寺山成了史氏家族众人墓地。
现在,当地政府已经以史渐的辨利寺后山墓道为基础,将史氏家族的墓道区做了整体规划,把它开发为“鄞州石刻博物馆”,做到墓道与博物馆精妙结合,把人引向历史深处,成为鄞州旅游的一个好景点。
(四)墓葬观念与寺院、佛学的联系
佛教强调主体的自觉,并把一己的解脱与拯救人类联系起来。据此,明州史氏家族在墓葬观念上有一个特点,他们在修建墓地时,还常修建一些功德寺。史氏家族的后人们认为,人死后在其墓地附近修筑一座功德寺庵,即可以把人的精神推向新的世界,这种心理意识和风俗习惯正是根植于当时中国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需求。如史木葬阳堂乡官样山之原,建瑞芝庵,以奉祭祀香火;八行越国公史诏长子、史浩之父史师仲,死后就葬在上水金嘉屿,与此同时修了教忠报国寺;史浩死后葬吉祥安乐山,建报国寺;史弥远葬大慈山东太清宫,在鄞县下水乡福泉山修建大慈寺;史弥坚,葬于鄞县宝华山之南陇,墓旁就有御赐的世忠寺作为家庙。据记载,最盛时世忠寺有僧人数百名,可见其规模之大。史弥忠葬贸山之省岙,勒赐寿国宁亲寺,以供奉香火修祭忌辰;史浚的四子史弥进,葬于下水藤岙,建有祠堂及云岩庵;史弥正葬于鄞之翔凤乡金家屿报国寺后左侧,同时又建崇报寺于上水,以奉祭祀香火;史弥正的孙子史汉卿,葬于翔凤乡北岙,建思爱庵;史弥正的次子史宜之,葬于上水集云山,建寿宁寺;直至史定之的“孙”字辈下一代史儒孙葬于傅家塘头,附近有个资敬庵;史宽之建下天竺妙智寺,以奉祭香火;史嵩之葬于慈溪石台乡孙平之原,并建开寿寺崇奉香火修祭忌辰;史宅之葬于临安府余杭县道明山,建有报国寺;史岩之葬东湖尊教寺后山,又说他葬于绍兴府余姚县龙泉乡梅梁山,建积庆寺崇香火修祭忌辰;史蒙卿归葬鄞阳堂乡穆公岭之原,建友于庵,立祠于左。
明州史氏家族建墓同时修建功德寺,正是南宋“佛教进入鼎盛时期,县内禅寺林立、高僧辈出”,仕宦豪绅随之竞修佛寺以图佛的保佑。这也与南宋统治者重视佛、道有关。南宋时期建立不少寺院、道观,每所寺观有僧众几百人或上千人,个别甚至有万人。以杭州为例,北宋时全城已有寺院360所,到南宋时则猛增到480所。南宋时,宗教活动在官场也颇为兴盛,“南宋嘉定年间,鄞籍太师右丞相史弥远奏请宋宁宗钦定天下禅院‘五山十刹’”,要对江南主要禅寺规定等级,符合“五山十刹”要求的,其中包括在浙江鄞县的阿育王山的阿育王寺、太白山的天童禅寺和奉化的雪窦寺的三山三寺,由皇家来管理。这一做法,不仅促进了禅宗文化的发展,也为佛教的国际交流提供了可能。1220年(嘉定十三年),史弥远还在鄞县下水乡福泉山修建大慈寺,后世屡有兴废,今存一明建大殿。[6]明州地区“仅下水史氏一族,先后在县境内修建的功德寺就达10余处”。[7]人们修建功德寺庵,一是为了纪念先人,为了祭礼的方便,寄托着后人对于祖先的哀思。二是崇敬佛教,使丧葬与佛教达到统一,寓意于人与佛的交互影响。
众所周知,宋明理学大家是反对佛学的,但实际上却受其影响,且都有“出入于佛老”的经历。有人认为,佛学与儒学在孝道方面至少有两点是相同的,“即存殁同、罪福同”。所谓“存殁同是指儒佛都主张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严”。所谓“罪福同是指儒佛都对孝或不孝的人有奖励和惩罚的一套”办法。[8]同时存在三点差异,“即居丧异(办丧事的方式不同)、斋忌异(祭祀等寄托哀思的方式不同)、终身异,是指:儒即四时杀命,春夏秋冬;梵则三节放生,施戒盆会”。[9]这就说明,佛与儒在孝道理论和丧葬活动等方面有互相学习、相互借鉴和创造发挥的地方。如“止恶、向善、遏止欲望,发展本心”是佛教徒的心愿,是佛教徒们经常探索的问题。同样,儒家最基本的学术所在也可归结为“性善”或“性恶”。儒学中的“克己复礼”与理学中的“存天理,灭人欲”又是对佛学与儒学所作的注解。佛学、儒学、理学在很多议题上是相似的,儒家的孝道与佛教的孝道有着密切的关系,尤其在关乎人的一生的丧葬问题上两者是相通的。比如,明州史氏家族以儒学为本,同时又把治丧与安葬相联系,他们经常让僧侣与道人参与丧事活动,有诵经礼忏,有设坛作斋,有的规模相当庞大,内容相当烦琐,所需费用颇多,为的是超度亡灵,以此作为晚辈们显示有孝心的依据。
作为宰相的史浩努力以儒学理论来治理天下,又必须以忠、孝示天下。南宋时期佛教已发展成一个庞大的宗教团体。南宋的光宗、宁宗与理宗也都热衷于佛教事业,他们不断兴建新的佛教寺院。这样,人们就把儒、佛、道等思想融为一体,使儒学思想与佛学思想自然地融会贯通,逐渐趋于一致,并将“忠”与“孝”的观念作为人们行为的最高准则,成为人们政治道德标准中的最高旗帜,这种思想理念符合当时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也符合佛学传播的需要。由于佛教“为孝道的推行注入了新鲜的动力和威慑”,使“儒家和佛教共同创造了中华孝道文化资源”。[10]
新中国成立以后,迷信活动受到了抑制,但是目前江南一些地区佛事活动仍很频繁,佛教仍在产生着一定的影响,当地人们已把佛教文化当作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这是“道场”等佛事活动直至今日仍很流行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人们是否都以此作为真正信仰?不然。就是南宋时期也不尽然。朱熹曾记述过当时人们的心情,“先生在从班时,朝士迎天竺观音于郊外,先生与往,有问:何以迎观音也?先生曰:众人皆迎,某安敢违众?又问:然则拜呼?曰:固将拜也。问者曰:不得已而拜之与抑诚拜也?曰:彼亦贤者也。见贤斯诚,敬而拜之矣”。这里所指先生是南宋大儒尹犉,他并不信佛,只是众人皆迎,他也不敢违众,说明并不是都信。当人们把希望寄托于来世时,有一部分人为了适应社会需要会对信仰作出改变,而另一些人在不变信仰的前提下也可能会对行动作出调整,这就说明丧葬、佛事、“宗教是有宗教需要的人们所创造的”一种活动,是人们心情的一种调节。
(五)墓葬的种类
南宋时期墓葬的种类较多,一般有火葬、土葬和悬葬三种葬法,也有先火葬,后土葬的两次入葬办法,个别地方也有实行野葬、天葬、水葬的。土葬是中国传统葬法,古代社会历来如此,《礼记·祭义》中就说:“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人从哪里来,就回哪里去,鬼者归也。明州地区在河姆渡遗址中就发现有此种葬法。火葬之法,有人认为中国远古就有,也有人认为它是随着佛教而传入中国的,佛教以火葬作为僧侣修行达到最高境界的标志。起先,政府曾下令禁止民间使用火葬。但火葬有简便、省钱、省力、卫生的特点,简单易行,所以,当有人因家境困难时,就会采用火葬之法,政府无力改变。宋朝政府明文规定“士庶之间,车服之制,至于丧葬,各有差等”[11],未禁止火葬,以至此风盛行。有人统计,火葬占两宋时期葬法的10%~30%之间。从近数十年发现的火葬墓和骨灰盒看,中国不少地区都有用火葬之法的。明州史氏家族在其成名之前,家境不甚富裕,出于贫困原因,有先行火葬的,后因子孙发达,物质财富有明显的提高后,就改为土葬。其他相同的家庭也有不少先火葬,将骨灰放入陶坛中,之后再行土葬。也有由此而形成两种葬法都用的厚葬的。之后,由于上层社会开始高消费,挥金如土在丧葬礼仪上表现得更为突出,豪华的土葬自然要取代简易的火葬。在沿海渔民中也有将死者直接投入海中的水葬方法,山区人也有把死者保存在悬崖处或将棺材放置在岩洞中的做法,但并不普遍。
此外,明州史氏家族还曾使用了衣冠葬的葬法。史浩拜相之后,可以追封到五代。于是,始祖史惟则及夫人,二世史成及夫人,以及三、四、五世世祖都可受到封赐。但是,鉴于历年兵火,五代祖先以往的葬所无从查察,询问诸多老人,亦未获得确切信息,于是决定恭择名山,采取“奉衣冠”为葬的办法,俱葬于叶老夫人的墓旁,敬刻木像,以示祭奠。[12]衣冠葬虽是出于无奈,但也创建了南宋时期一种既符合祖制“五祖堂”的规制又符合实际需要的新的墓葬方式。为此,史浩还写有哀悼祭文。
在明州史氏家族墓葬中还有一处珍贵的历史贡献。
史禾是史诏的四子、史浩的叔叔,属明州史氏家族的四房。由于史禾的后人之后陆续迁移至浙江象山居住,所以史禾死后的葬地不详,人们一直存在疑问,有人认为他可能葬于上水保安院辨利寺后山。由此,史禾子孙们的墓地也不可能在一处。史禾有三个儿子:长子史溶,葬于辨利寺山。长孙史弥年,亦葬于上水辨利寺后;次子史济,葬于辨利寺山陇;史济长子史弥谦,葬于辨利寺山陇;史济次子史弥谨,葬于辨利寺山陇;史禾三子史浤,葬于宝华寺墓侧。再如史溶次子史弥茂,葬于慈溪二十都凤凰山。史弥茂之子史铧之葬于慈溪二十都凤凰山。其他子孙的墓地也需查找。由于史禾三子史浤无子,以史弥巩为嗣,他们也未能葬于一处。如史弥巩与长子史肯之葬于鄞县阳堂乡之官样山;史肯之三子史蒙卿,归葬鄞阳堂乡穆公岭之原;史肯之五子史芳卿,葬佛陇寺山之原;史弥巩次子史肖之葬阳堂乡方湖;史弥巩三子史育之,葬下水穆公岭;史弥巩四子史有之,葬大田山请明觉寺;史有之嗣子史莘卿,葬项家岙山;史莘卿之子史驹孙,葬龙山尖;史弥巩四子、史弥炳嗣子史能之,葬大岙壶山之原;史能之次子史普卿,葬华家岙;史弥巩五子史胄之,葬阳堂乡山家岙之原。这支家族成员的墓地记载不全。
1999年7月,考古工作者在东距浙江宁波市城区15公里的鄞县五乡镇横省村(现为宝幢乡)发现了一通“宋代仿木石牌坊”,此牌坊通高4。65米,两柱间距为2。60米,石制单檐歇山顶虽已残缺,但斗拱与其他构造还很完整,且有门枢遗迹。遗址具体年代应在1131-1162年之间,属南宋绍兴年间的遗物。这一发现考古意义甚为重要。以往,人们认为中国的木制结构牌坊出现于唐宋时期,石制结构牌坊出现在元末明初,而木石结合的牌坊则要更晚,这处“宋代仿木石牌坊”的发现填补了中国石牌坊史的一个空白。经考证,认为此木石牌坊位于“省岙之侧”,周围绿树蔽天,其结构、柱式、博封、悬鱼、瓦当、斗拱等特点与《营造法式》相符。而南宋年间具有修建“宋代仿木石牌坊”这种条件的只有明州史氏家族的后人,而各支家人的墓葬地都是明晰的,由此确定这里应是史禾墓葬地,也就是说这个木石结合的神道牌坊应是史禾墓葬地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发现使中国仿木石碑坊历史往前推进了近二百年。
[1]《宁波文史资料》第20辑。
[2]《鄞县志》第35编,《宗教》。
[3]汪圣铎:《宋代社会生活研究》81~8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4]《鄞县志》第35编,《宗教》。
[5]《宁波文史资料》第20辑
[6]《鄞县志》第35编,《宗教》。
[7]《鄞县志》第35编,《宗教》。
[8]宗密:《佛说盂兰盆经疏》卷1,《大正新修大藏经》卷39。
[9]转引自张国刚:《中古佛教戒律与家庭伦理》,见《家庭史研究的新视野》,52页。
[10]转引自张国刚:《中古佛教戒律与家庭伦理》,见《家庭史研究的新视野》,53页。
[11]《宋史·舆服志》
[12]《五祖堂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