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服饰婚姻墓葬(第1页)
第六章服饰、婚姻、墓葬
一、官吏服饰
史氏家族还珍藏有一套人像画卷,生动地描绘了从始祖冀国公以下到七世卿字辈共31位历史先人的画像,实为难得。他们身着官服神采奕奕,不仅褒扬了南宋时期明州史氏家族高官显贵世代相承的精神,也为研究有宋一代服饰的历史增添了一笔不小的财富。
史氏家族画像中所展现的宋代官服可分为四大类七种。
(一)宰相的朝服
宋朝的官服分为朝服、祭服、公服、时服、戎服和丧服。明州史氏家族画像中所绘基本上是属于朝服的范畴。
第一类是宰相的朝服。所谓朝服是用于朝会或祭祀时所穿的服装。南宋时期明州史氏家族出现过三位宰相,但他们穿着三种式样的服饰,史浩与史弥远基本为一种,但模式有区别,史嵩之为另一种。
史浩
家族画像中第一种服饰是史浩和史弥远的朝服,缙簪带缨,非常气派。(图一史浩像)
看到他们头戴“天平冠”,自然会使人们联想到秦始皇冕冠。其实,这种冕冠从周朝开始就有,是由帝王戴用的。以后,放宽使用范围,诸侯、封王也能使用,只是有等级差别。宋朝承袭唐朝的做法,冕冠以木为体,前圆后方,固定在通天冠上,广七寸,长尺二寸(当时尺寸较小,下同),称为“旒”,前后都有红白相间的玉串,皇帝可系彩珠或白玉珠十二串,按照等级,史浩与史弥远他们用的是青玉或黑白彩珠九旒(串),前垂四寸,后垂三寸。冕冠戴在头上靠帽沿两边的带子固定。
这时的朝服样式基本沿用汉唐之制,在服装的颈部戴有方心曲领,形似璎珞锁片,用来压平大袍。只是衣服的颜色有较大的区别。唐朝以前,黄色是通用的。如《隋书·礼仪志》所指出:“百官常服,同于匹庶,皆著黄袍,出入殿省。高祖朝服亦如之,唯带加十三环,以为差异。”唐朝从高祖开始认为赤黄的颜色近似太阳,按照“天无二日,国无二君”的说法,以为“天子常服黄袍”,就规定,赭黄色为皇帝专用,“遂禁士庶不得服”,民间更不能僭用,而“服黄有禁自此始”。到宋朝更是如此,如宋太祖赵匡胤是靠黄袍加身而当上皇帝的,由此黄色衣服属宋朝皇帝专用,下属更不能僭越。宋太宗所着公服,头戴展脚幞头,身穿圆领大袖黄袍,腰系红色鞓带,脚上穿着皂靴,展现了帝王的风范。之后,凡是黄色均为帝王的专用,包括器物制作都不能逾越此制。唐朝时对于各种服饰的颜色更有具体规定:亲王至文武三品以上官吏用紫色,腰带用金玉带钩;四品用深绯,金带;五品以上用浅绯,腰带用草金钩;六品用深绿,腰带用银钩;七品用浅绿色,带为银环扣;八品服深青,九品用浅青色,腰带都用瑜石带钩。但在实际上无法严格执行。因此到了宋朝,就简化为皇帝以下按照官位高低,分配不同颜色。三品以上官吏多用紫色,五品以上多用朱色,七品以上多用绿色,九品以上多用青色。由于史浩与史弥远与一般宰相不同,他们就可头戴“天平冠”,身穿紫色衣,享受最高待遇。史弥远还手持笏板,摆了一个标准的上朝姿势。(图二史弥远像)
史弥远
第二种服饰是史嵩之的公服。(图三史嵩之像)所谓公服是指品官们所穿之常服,只是各品服色不同。史嵩之头戴貂蝉冠,此冠唐朝就有,经过宋朝的改进,已成方顶形的笼巾,就是以一个笼状的硬壳套在帻上,更趋华丽,后面有披幅可垂至肩。冠顶还插有雉尾或鹏羽,并可在冠后簪以白笔。他身着方心曲领服,这是以白罗做成的,在圆形领圈下连着一块方形的上圆下方的一种饰物,其功能既可作为压住领部,起压贴作用,又可防止衣领雍起、使之平整,可作为装饰的饰件,庄严又大方。此外,上圆下方又有寓天圆地方之意。史嵩之的衣服颜色为红色,与第一种紫色的不同,正好适合他的宰相无封王身份。而史浩先后被封为会稽郡王、越王,史弥远进封为会稽郡王、卫王,身份高于史嵩之。这也说明宋朝的爵位重于官位,有官位而无爵位的人不能享受高爵位的待遇。同时,宋朝还规定,高官在穿公服时可以向低靠拢,不能就高。史嵩之最后才获赐太师,赐熏黝加玉,鲁国庄肃公,所以只能享受公服的待遇。
史嵩之
(二)公服
第二类是公、卿、大夫级的官服。史嵩之的朝服是这一级别标准的公服。此类公服头戴貂蝉冠,冠顶可插雉尾或鹏羽,冠后簪以白笔,身着白罗做成的领圈,下连一块方形的方心曲领服,这是一种饰物,可压住领部起压贴作用,防止衣领雍起,庄严大方。
明州史氏家族中不少人都享受这一待遇。如史才,进士出身,曾出任南宋的执政,备皇帝顾问,地位相当于宰相。后任端明殿学士佥书枢密兼参知政事,死后以本职赠金紫光禄大夫,为正三品文散官;史木是进士,累赠太师,封卫国公。又如史浩长子史弥大,进士及第,后任高官至礼部侍郎、敷文阁待制、奉化郡献文侯,最后获赠少傅银青光禄大夫;史浩的二子史弥正,进士,曾任少师朝奉大夫、兼职直敷文阁;史浩的四子史弥坚,进士,任资政殿大学士、太傅开府仪同三司、奉化郡开国忠宣公,兵部侍郎,为从一品文散官;史弥巩,曾获赠少师直华文阁开国公;史弥忠,进士,朝廷赐以金带服系,金紫光禄大夫、除龙图阁学士,又除端明殿学士,资望极高,为正三品文散官,之后由于儿子史嵩之入相,获赠少师保宁军节度使齐国公;以及史定之,获赠银青光禄大夫,为从三品文散官,相当于旧寄禄官中的各大部尚书;史弥远次子史宅之,进士,吏部尚书,封太师金紫光禄大夫同知枢密院事奉化郡开国忠清公,获赠太师齐国公,遂以一品礼服归葬;史弥忠三子史岩之,进士,以提举临安洞霄宫,封资政殿大学士、银青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奉化郡开国公;史宾之,仕至朝议大夫,户部郎中直敷文阁待制,湖北道转运使,历仕监司郡守,后封鄞县开国男,获赠中奉大夫,赐绯鱼袋公。
这些爵位也包括因子孙发达后而受到的荫宠。如史简获太师冀国公,叶氏获太师冀国夫人;八行先生史诏,也是以其孙子史浩而推恩累赠太师越国公;史浩之父史师仲是因此而获赠太师越国公;史渐也以其孙子史嵩之为宰相,累赠太师齐国公,他们可以享受同样待遇而穿同类公服。
(三)朝服
第三类是普通高官的朝服。此类公服头戴进贤冠,这是从汉朝就开始流行的冠式。(图四史光像)上自公侯、下至小吏都愿戴此冠。它前高七寸,后高三寸,帽梁长八寸,形成前高后低的态势,正好套在发髻上,再以两条带子系在颌下固定。另在冠帽上有一红色饰物——立笔,增添了冠帽的形象。身穿红色的、颈部戴有方心曲领、形似璎珞锁片的大袍。如史师光、史宽之和史肯之都穿这一式样服装。史光掌职郡庠凡十五年;史弥远长子史宽之受父之恩泽,仕至朝奉郎直宝谟阁致仕;史肯之,进士,在知无为县、江都县及高邮军时战果辉煌,得到褒奖,获赠紫金鱼袋,成正四品下阶文散官。
史光
(四)官服
第四类为一般官吏的服饰:头戴宋式标准的展脚幞头。(图五史守之像)幞头原是由包头布发展而来,后才有固定的帽身骨架和展角。幞头在宋朝很流行,上至皇帝,下至庶人都可戴用,只是在质地、花色上有所区别。一般的幞头用薄质的幞头罗或幞头纱做成。宋人沈括在《梦溪笔谈》中说:“幞头一谓之四脚,及四带也,二带系脑后垂之,二带反系头上,令曲折附顶。”这就是说,幞头上有四根带子,两根在脑后打成结,让它自由瓢垂,既可起到固定作用,又可成为装饰,非常美观,称之产幞头脚,或叫垂脚、软脚。另外两根带子攀住发髻,使其向上隆起,也能增加它的美感。之后,将此两脚成圆形或阔带状,然后再在周边用丝弦或铜丝、铁丝作骨架,衬以纸或绢,使其能够变硬、翘起,就成为翘脚幞头。有的在幞头内衬有木骨,或以藤草为里,外罩漆纱,这样可以随意脱戴。所以,《梦溪笔谈》说:“幞头有直脚、局脚、交脚、朝天、顺风,凡五等,唯直脚贵贱通服之。”有人还以为使用这种直脚和翘脚幞头,两脚平直向外伸展,因它的展角占有较大的空间,就可以防止官员间交头接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