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再现写实主义(第1页)
第二章“再现”——写实主义
第一节写实主义的理论
在这里所说的写实主义是一种相对现实主义而言的、较为宽泛的概念。凡有意识追求真实自然、普通平俗地反映生活,而避免明显人为编织与艺术加工的典型化痕迹的创作风格,均属此类。
尽管与现实主义都以真实“再现”为根基,但在理论上与实践中,写实主义却有自己鲜明的特色。扫描一下百年电影史,就会发现:几乎在现实主义创作方法诞生的同时,就伴有着另外一种根干相同而枝叶有异的创作美学传统。而且直到今天,仍如一个河床内的两道水脉,不时碰撞交融、进而共同推动艺术潮流的奔涌。
百年电影史上,与传统现实主义有不同艺术主张、但又都遵循“真实自然地反映普通人生活”的艺术流派,诸如以“通俗化”思想为指导的英国的“勃列顿学派”、法国的“芳森学派”,诸如意大利的“新现实主义电影”,诸如巴赞所总结的“总体现实主义”理论,诸如德国“新电影运动”中的纪实化倾向,诸如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日本、苏联等国家的反映普通小人物日常生活情景的“生活流”趋向以及我国20世纪90年代以来类似的审美趋向,等等,都可归入这里所说的宽泛的“写实主义”范畴。
下面,通过对上述学派或审美趋向的简略回顾,来领会“写实主义”的风格、特征——
萌发于20世纪初至20世纪20年代的以英国“勃列顿学派”与法国“芳森学派”为代表的“通俗化”倾向,针对当时美国好莱坞电影人为编排明显、刻意“典型化”的创作风气,提出了自己的美学主张——
第一,首先肯定电影要反映现实生活,而且是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和命运,反对拍虚假造作和豪华场景、离奇人事的影片。
第二,非常重视自然景观,强调外景的真实意蕴,虽不绝对反对利用人造的内景(摄影棚),但要求外景与内景一定要协调,力避虚假,追求带给观众真实感。
第三,大胆探索新的电影手法,但要求形式切合内容,要是观众易于看懂、喜闻乐见的。
第四,开始重视对与人们日常生活有关的社会现实问题的体现。
到了20世纪40年代,在意大利则兴起了“新现实主义”运动。它针对墨索里尼时代蛊惑人心的法西斯宣传以及只醉心于表现上流社会贵族式生活和形式主义的对名著进行改编的电影,旗帜鲜明地提出电影艺术要真实地反映社会现实,反映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意大利民众生活的悲苦现状,尤其是普通百姓的喜怒哀乐或悲欢离合。提出不要人为的造作场景,“把摄影机扛到大街上去”!同时,不要刻意追求离奇,不要有表演痕迹,所有演员都尽可能到大街上找,不用或少用职业演员来“表演”。
新现实主义代表人物柴伐蒂尼曾很清楚地描述了自己的创作方法:
我从自然取得几乎所有的东西。我走上街头,捕捉单字和句子进行争论。我的最得力的助手是记忆和速记员。我运用这些词汇和我的想象进行创作。我加以选择,我对已收集的材料加以删节,赋予它正确的节奏,抓住本质,抓住真实。不论我对想象、对离群索居有多大的信心,但我更相信现实,更相信人民。我对无意碰到的戏剧性事件而不是事先计划好的那些事物感兴趣。[1]
这段话明确地表达了新现实主义电影工作者的观点:他们重视对现实生活的直观反映,他们反对人为地杜撰出强烈的戏剧冲突或情节,但又不是绝对地摒弃作者一定程度的主观介入。
这就与“自然主义”有了本质的区别。也正因此,新现实主义电影在20世纪40年代至50年代,创作出一大批深受欢迎的影片,如《偷自行车的人》、《罗马十一点钟》、《温别尔托·D》,等等。
到了20世纪50年代,法国著名电影理论家安德烈·巴赞总结了新现实主义电影的创作经验,从理论上作了更系统化的阐述。他用“总体现实主义”一词,来概括自己整套的美学观点,对传统现实主义的典型化方法进行了猛烈攻击。他认为传统的典型化破坏了生活的真实:首先,把完整的客体加以分解,就是破坏生活的整体性。其次,生活客体本身是“多义性”的,而经分解后、人工合成的“客体”却成了“单义性”的,因而失去了事物本身复杂多样的内容。最后,导演分解客体后再概括出“典型”,势必加入自己的主观意识并将观众引入自己的思想框架,而不能使观众有独立的判断与体会。于是,巴赞认为,电影艺术家的任务,只在于原封不动地保存客体的外部完整性,保全事物原来的“时、空连续体”,只有这样才是真实地反映了生活。
上述理论在巴赞的拥护者让-吕克·戈达尔的成名作、被称为法国新浪潮电影“宣言”的《筋疲力尽》(1959年)以及同时期日本新浪潮电影旗手大岛渚的代表作品《青春残酷物语》(1960年)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在此,有一点需要说明:风格流派与创作方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们所说的“现代主义”流派,主要是指其人文内涵的“现代品格”。而具有现代品格的作品,其艺术创作的手法,则可以是“再现”,也可以是“表现”,不一定是非“表现”不可的。有些著述或文章中,往往将现代品格作品的创作方法只论为“表现”一种,未免偏执了。
20世纪60年代后期以来,在全世界范围内,又一次掀起了写实性美学思潮。其特点或主张主要是两个——
其一,强调“生活美”。就是说,生活本身最美,艺术只要真实体现它即是。只要忠实地再现生活本身的艺术,就是最优秀的艺术。而编织与虚构反而会损害生活之美,所以,要尽可能减少人为的编织虚构,起码,不能露出明显痕迹。
其二,强调“平常美”。即是说,普通平常的生活,才最具更广泛、深厚的内涵,才更具真实的艺术魅力。而那些极富戏剧冲突、惊险怪异、曲折离奇的故事或现象,则属生活的“异常体现”,反而缺乏普遍性内蕴,不足称道。
在上述基础上,一些人在巴赞观念的基础上,对传统现实主义的典型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认为,传统的典型化采取的是“分解——集中法”,就是把各种社会生活中的人或事加以分解,吸取它们各自某一方面、层面的零散的性质,然后再将这些性质集中起来,重新组合成新的人工塑造的艺术形象,通过这种生活的自然状态中少有的高度典型化艺术形象,来表现社会生活的某种本质或规律。这种方式有优点,它能够克服自然状态中典型特征的分散性,可以通过作者的主观调度编排出较完整的情节与人物,通过各种艺术手段来强化作者的创作意图与情感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