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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闻一多及新月派的诗歌与小说(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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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闻一多及新月派的诗歌与小说

只有在受外国文学影响甚大的现代中国,才可以根据作家留学的国度进行文学派别的划分。在讨论完留日作家的创造社后,我们来看看由留学英美的作家组成的新月派文学。

一、新月:白话文学的英美派

在五四文坛上影响最大的是留日学生,其次是留学英美的学生。后来大部分的留日作家与留俄作家携手,构成了现代中国文坛的激进主流。与留日留俄作家的激进相比,留学英美者相对保守。胡适是留美派中最激进的,因而能够在较短的时期内与留日派文人合作;然而与留日派文人相比,他仍旧显得保守,他的温和的文学改良不受激进的留日派欢迎。在现代中国,为什么留日派文人比英美派在西化与反传统等方面更激进?日本以前是中国的学生,而今迅速走上列强之路并能在甲午战争与日俄战争中打败中俄,就在于其“脱亚入欧”的明治维新,那么留日文人现成的结论就是中国要富强就要比日本更激进地学习西方。而且日本人对于中国留学生的歧视远过于英美人,这在鲁迅的《藤野先生》、郁达夫的《沉沦》以及郑伯奇的《最初之课》等小说中表现得很充分。从“世纪末”到“一战”,英美人对自己的文化价值发生怀疑后转而向东方文化寻找价值,尤其是哈佛大学的白璧德教授在弘扬西方的古典理性时推崇东方的孔子与释迦牟尼,对吴宓、梅光迪、梁实秋等人影响甚大。后来吴宓与梅光迪、胡先骕等英美派文人一起,聚集在东南大学,以《学衡》杂志为阵地,以“昌明国粹,融化新知”的文化姿态试图调和“国粹”与“欧化”,否定激烈反传统与西化的新文化运动,反对提倡白话文的文学革命,构成了文言文学的英美派。不过这些学贯中西的留美派文人与林纾、章士钊一样,并没有挡住白话文以正宗的身份迅速占领文坛的步伐,他们遭到了鲁迅、胡适以及文学研究会、创造社等新文学阵营的联合批判。

白话文学的英美派以胡适为首,有徐志摩、陈源、丁西林、余上沅等一批英美派文人,1923年在北京成立新月社。1924年胡适与陈源、徐志摩等创办《现代评论》杂志,又被称为现代评论派。在《现代评论》上发表小说的有留美归国的陈衡哲、杨振声以及陈源的妻子凌淑华、徐志摩发现的沈从文等。新月派以诗著称,被称为“新月诗派”。求学清华时与创造社打得火热的闻一多、梁实秋,留美归国后也进入新月社的文艺圈子。1926年徐志摩还在他主编的《晨报》副刊推出《诗镌》,由他与闻一多编辑,朱湘、饶孟侃、孙大雨等清华文学社的诗人在《诗镌》上展露风采。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文化与文学选择差异很大,也不能分离这个英美派文人的圈子,譬如在文学上胡适标榜写实主义,徐志摩是浪漫主义者,而梁实秋则尊崇古典主义;但是这并没有导致他们走向分离,反而使他们经常结合在一起与留日作家激进的社会革命姿态抗衡。也许,政治上温和的自由主义是他们之间的一根思想纽带。

二、闻一多的新诗理论与创作

闻一多(1899—1946),原名家骅,又名多,字友三,湖北浠水人。生于书香家庭,自幼喜爱古典诗词与美术。1912年冬考入清华学校,1916年开始发表旧诗,1917年发表的《月夜遣兴》就很有诗味:

二更漏尽山吐月,一曲玉箫人倚楼。

为怕海棠偷睡去,多心蟋蟀鸣不休。

1919年他积极参加五四爱国运动,不久在五四精神的感召下创作新诗。1921年,他与挚友梁实秋等创办清华文学社。他们志趣相投,经常在清华的荷花池畔,一起切磋诗艺。他的《红烛》中的一些新诗就写于这一时期。1922年7月赴美留学,在芝加哥美术学院、科罗拉多学院、纽约艺术学院等校研习美术。1925年7月年回国后加入新月社,与徐志摩一起编辑《诗镌》,并先后在南京中山大学(中央大学)、武汉大学、青岛大学(山东大学)等校任教。

在清华求学时期,闻一多的新诗创作主要受古典诗歌与郭沫若等人新诗的影响,然而他与梁实秋的唯美追求当时就已显示出与郭沫若等自由诗人的不同,这在1921年他的《诗歌节奏的研究》与1922年的《〈冬夜〉评论》中表现得很明显。赴美留学及归国后他发表的诗歌,开始显出自己的特色。他在梁实秋的古典主义文学观与西方现代诗歌的影响下,加上自己对美术的精研与诗歌创作的实践,提出了“新格律诗”的理论。1926年5月他在《诗镌》上发表《诗的格律》,以王尔德的自然模仿艺术为依据,认为“皈归自然”并不能成为诗歌不讲格律而自由走笔的借口;他以韩愈、莎士比亚、歌德等中外诗人为例,认为“越有魄力的作家,越是要带着脚镣跳舞才跳得痛快,跳得好”,“只有不会作诗的才感觉得格律的束缚”。他提出作诗要具有“音乐的美”(音节、平仄、韵脚等)、“绘画的美”(词藻)、“建筑的美”(节的匀称与句的均齐)。他的“新格律诗”的理论与实践影响了一大批诗人,使中国新诗的诗风为之一变;甚至连已经成名的诗人徐志摩都因之减少了自由的野性。

从1932年秋闻一多回到母校清华大学任教,到抗战时期执教西南联合大学,他从诗人转变为杰出的学者与民主斗士。他强烈的艺术气质,使之钻到某个领域往往就迷恋其中。他是英美派文人中不多的与左翼文人走到一起的斗士。首先,他是英美派文人中爱国情怀最浓烈的,其振兴国家的强烈使命感可以与留日派文人相提并论;其次,他的平民化的特性使他并不喜欢新月社的绅士派头,再加上抗战后生活的极度贫困,最终使他与英美派文人分道扬镳。1946年7月15日,在悼念刚刚被暗杀的李公朴的大会上,他冒着被暗杀的风险发表“最后的演讲”,其后果然被国民党特务暗杀。正如秋瑾的被杀促成了清政府的垮台一样,闻一多的被暗杀使得蒋介石政府人心丧尽,国内外舆论迅速转向,三年之后国民党八百万大军就土崩瓦解。

虽然《红烛》收诗较多,但闻一多具有代表性的诗集却是《死水》。《红烛》于1923年由上海泰东书局出版,103首新诗写于清华求学时期与刚刚赴美不久,主题比较多样化,其中游子思乡的爱国主题令人印象深刻;《死水》于1928年由新月社出版,28首新诗主要写于归国之后,祖国贫穷落后的现状令诗人痛心疾首。虽然唯美的色彩是这两部诗集的共同特点,像《红烛》中的《李白之死》就具有浓重的唯美主义色彩,然而两部诗集的艺术差异还是非常明显的。《红烛》中的唯美往往是纯美的追求,《死水》中的唯美则是化丑为美,在古典主义的格律追求中具有更强的现代意识,正如T。S。艾略特说自己在艺术上是古典主义者而实际上却更深刻地表现了现代一样。虽然在清华求学时闻一多就不满于早期新诗,但早期新诗艺术上的缺憾在他的《红烛》中仍留有烙印;《死水》才使他真正摆脱了早期新诗的散文化状况,有了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闻一多写诗具有“蜡炬成灰泪始干”的精神:

红烛啊!

这样红的烛!

诗人啊!

吐出你的心来比比,

可是一般颜色?

《红烛》中的诗分为“李白篇”“雨夜篇”“青春篇”“孤雁篇”“红豆篇”,除了“李白篇”只有3首诗之外,其他各篇所收的诗都在20首左右,“红豆篇”都是爱情短诗,总行数与“李白篇”差不多。而且各篇之间并非没有交叉,如“青春篇”中也有爱情诗;“孤雁篇”主要抒发的是诗人去国之后的游子思乡之情,但也有其他种类的诗,其中《烂果》一诗构思就颇为精巧,就视角而言已有《死水》意味了:

我的肉早被黑虫子咬烂了。

我睡在冷辣的青苔上,

索性让烂的越加烂了,

只等烂穿了我的核甲,

烂破了我的监牢,

我的幽闭的灵魂

便穿着豆绿的背心,

笑迷迷地要跳出来了!

朱自清在《中国学术界的大损失》中评价闻一多诗歌时说:“在抗战以前他也许是惟一的爱国新诗人。”这话略有过头,说他是现代中国首屈一指的爱国诗人就更接近真理。“孤雁篇”中的《忆菊》是在重阳节之前通过对**的诗情描绘抒发思乡的爱国之情,《太阳吟》是一首想象力奇特的游子思乡的爱国诗篇,并且在形式上已接近《死水》中的诗篇。

在美国求学三年,他与罗隆基等人在美国发起了爱国主义的“大江会”。他在《现代评论》上发表了《醒呀!》《七子之歌》等爱国诗篇,《七子之歌》以澳门、香港、台湾、威海卫、广州湾、九龙、旅顺大连七个为帝国主义**之地向往回归祖国怀抱为主题,构思颇为独特。他又在《大江季刊》创刊号上发表《我是中国人》《爱国的心》以及长诗《长城下之哀歌》三首爱国诗歌。当他乘船从美国海岸、公海驶入祖国江河时,他在《回来了》一诗中分外激动地吟诵道:

这真是说不出的悲喜交集;

我又投入了祖国的慈怀。

你看船边飞着簸谷似的浪花,

天上飘来仙鹤般的云彩。

他的这些爱国诗篇都收在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出版的《闻一多全集》的《集外集》中。然而当他回到祖国,却被祖国落后混乱的现状震惊了:

我来了,我喊一声,迸着血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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