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治灾 人与自然互渗的修复活动(第1页)
第三节治灾:人与自然互渗的修复活动
除开世界性、毁灭性的大洪水之外,原始人类还会遭受各种自然灾害,如地震、干旱、洪水等。面对各种自然灾害,中国先民不是逃跑,不是躲避,也不是迁徙,而是通过伟大的实践活动治理自然灾害。但是,这种对自然灾害的治理,不是破坏性的,而是修复性的,是人与自然互渗的努力,亦是对人与自然之间的常规秩序的恢复。
一、女娲补天
“女娲补天”,讲述的是女娲战胜地震灾害,恢复自然秩序的实践活动,被公认为中国远古文化最具魅力的神话之一。而“女娲补天”,亦被认为是中国先民通过与自然互渗的修复,实现宇宙天地之间的和谐共生活动的开端。从此,中国原始先民一次又一次勇敢地面对并治理自然灾害,使之成为中国生活实践与文明发展形式的常态。
在中国神话体系中,女娲的功绩主要有二:一是造人,二是补天。据说,女娲创造人类之后,日月星辰各司其职,子民安居乐业,四海歌舞升平。一天自然突然灾难降临,据汉《淮南子·览冥训》记载:“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爁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1]这段文字描述了当时灾难突发时的严重情况:天的职责是“兼覆”,因为支撑天的四根大柱子折断了,塌开了一个大漏洞,不能全部覆盖住大地,所以大火从天而降;地的责任是“周载”,因为遇上了强烈的地震,断开了大裂缝,不能普遍负载着万物,所以洪水从地下涌出;由于“天失其职”“地失其责”,而引发了水火之灾,因有水火之灾,又造成了天地之间“万物失其所”,即人类逃离了家园、禽兽窜出了山林,一时之间,猛兽吃人民、凶禽抓老弱,宇宙秩序大乱,原始先民挣扎在天灾、地难、禽祸、兽害的多重苦难之中。
关于灾害发生的原因,司马贞《补三皇本纪》中有所解说:“女娲末年,诸侯有共工氏,任智刑以强,霸而不王。与祝融战不胜,而怒,乃头触融,不周山崩,天柱折,地维缺,女娲乃炼五色石以补天。”[2]也就是说是水神共工与火神祝融为争夺霸权而发生战争,共工失败后恼羞成怒,以头触不周山,从而引发自然灾害。其实,因权力之争引发灾害,这只是原始先民的想象罢了。当地震、洪灾、山体塌方等从天而降的时候,处于蒙昧状态的先民不能解释这些自然灾害发生的原因,因此他们只能凭借生活的经验进行猜度。而在原始先民心里可能想到的最残酷的情景就是以杀人、破坏为主要内容的战争。所以,几乎所有的灾害神话,都与战争有着密切的关系:洪水的灾难,说是天帝与水神的战争;来自火灾的劫难,说是火神战争,等等。从这个意义上说,“女娲补天”神话虽然包裹了一层“天神战争”的外壳,但其原型也只能是自然引发的灾害。
对女娲补天中引发自然灾害发生的原因,历代学者都对此进行了探讨:有陨石说、洪水说、极光说、火山爆发说、地震说等众多学术观点,其中吴伯田、王金寿、王毅等学者认为女娲补天神话与地震有关系,本文亦赞同“地震说”这一观点。如果说古籍所载和民间传说,缺乏可靠的事实证据,那么2008年的汶川地震与2010年的玉树地震,则为解读女娲补天提供了大量新的事实证据,能更加清楚和深刻地接近客观事实的原貌。汶川及玉树地震灾害中,出现了诸如山体倒塌、地缝开裂、泥石横流、河流改道、堰塞湖等大量生态灾害现象,这些现象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与女娲神话记载的恐怖情状十分相似,所谓“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爁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情景,不过是地震后引起的次生灾害,从而造成天地、人畜之间的生态失衡,人与自然之间的原初秩序遭到破坏的恐怖情景。由是观之,我们可以说,女娲“补天”主要是对原始先民治理地震自然灾害以及由此而引发的水灾等次生灾难的记述。
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滛水”。首先,女娲从东海之外的海上仙山——天台山炼石,烧炼了49天,熔炼出了胶状的补天石;然后,女娲花费了7天的时间,修补完苍天上的大漏洞;接着,女娲杀了一只大海龟,取其四足立在大地的四周,以代替擎天大柱;再次,女娲把水边的芦草焚烧成灰堆积起来,填到冀州大地的裂缝里,以堵塞大水的涌出;最后,女娲杀死了邪恶势力的元凶——黑龙,以震慑其他的凶禽猛兽,最终取得了治理自然灾害的成功。而“女娲补天”的材料也是自然之物,补天之石头、炼石之芦苇,乃至断杀之鳌足,都是纯天然的自然常见动植物,只有女娲特有的慈爱、纤细、敏感母性之心,才带领氏族成员将这些自然之物精致、细密、丝丝入扣地融合、配置,实现着对地震这一自然的修补。天,乾也,至刚之物;女娲,地母,坤也,至柔之物,然而至刚之天发生灾祸时,只有由至柔之大地母神才能担负起如此艰巨的补天大任,也表明只有天地和谐、阴阳和谐,天地合德、阴阳合德,才是沟通宇宙的生态密码,才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值得注意的是,女娲的“补天”与现代“勘天”有着重大区别,前者是以天地为本,人进行辅助性修复,后者则是以人为中心,视天地为可以主宰的工具。女娲补天神话是以母性之心投入到自然的生态链接之中,呈现的是人神在无序的自然世界中,与天地进行横切横截式的沟通、渗透,追求着自然秩序的生命努力。于是绚丽的苍天之下、肥美的大地之上,原始先民在治理自然灾害之后开始重建家园,生儿育女、繁衍后代,呈现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稳定、繁荣发展的局面。
从历史的视角来看,治灾神话“女娲补天”对应的时期,学者通常认定属于母系氏族社会新石器时代。马克思在概述摩尔根关于原始社会分期时写道:“蒙昧时代是以采集现成天然产物为主的时期;人类的制造品要是作获取天然产物的辅助性工具。野蛮时代是学会经营畜牧业和农业的时期,是学会靠人类的活动来增加天然产物生产方法的时期。文明时代是学会对天然产物进一步加工的时期,是真正的工业和艺术产生的时期。”[3]马克思所说的蒙昧时代相当于旧石器时代,野蛮时代则相当于新石器时代,是两个相互区别、相互连接的阶段,共同构成人类的起源阶段。神话中的女娲时期,中国的原始先民进入新石器时期,并逐渐学会农业生产。这一时期,先民们开始远离旧石器时代的单纯向自然索取的非生产性劳动——采集狩猎,而从事一种基于改造自然、适应自然的生产性活动——农业生产。这种农业生产,最侧重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改造自然,自然也会在此过程中影响人类的活动。与旧石器时代的采集狩猎不同,也与西方野蛮时代以经营畜牧业为主的新石器时代不同。首先,农业生产需要寻找一个适宜农业生产的自然生态环境,并且必须不断地进行治理和改造方能维持,稍有懈怠或中断便会前功尽弃。其次,农业生产还需要一套远比狩猎复杂得多的生产技术——水利设施、天文气象知识、养殖技术知识等,才能进行生产。这就需要全体社会成员定居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生态环境中,合理分工,齐心协力,常年不懈地对自然生态进行积累与维护。
正因如此,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对以农业生产、定居生活为主要生存方式的女娲部落来讲,不但直接破坏了自然生态的整体平衡,而且严重危及部落的生产性活动,甚至对部落的生存造成直接影响。因此,当人与自然的共同利益遭受到严重危机之时,当时的部落的女首领(家长)——女娲,必须走在治理灾害的最前列,带领部落成员战胜自然灾害。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说,女娲治理地震灾害是中华民族通过有组织的、自觉的人类活动抗御对自然生态系统的破坏,恢复自然界的正常秩序,它是治理自然灾害的开端,又是中华民族治理自然灾害的基础与根据。女娲以后的时代,每一位部落首领或者是“政治领袖”,都不约而同地把对自然生态系统的维护作为最为重要的“政治事务”,并将之运用于社会组织与权力结构的各个环节和层面,来维护人类与自然之间的正常秩序与生态和谐关系。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说,在人类文明的发展过程中,人类社会生活的进步与发展推动着自然环境的维护与发展,而自然环境的维护与发展又将更好地推动人类社会生活的进步与发展。正如马克思所说:“一旦人类终于定居下来,这种原始共同体就将依种种外界的(气候的、地理的、物理的等等)条件,以及他们的特殊的自然习性(他们的部落性质)等等,而或多或少地发生变化。”[4]基于此,通过对地震自然灾害的成功治理,对“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处理自然而然地被纳入到女娲部落的重大议题和重要事务之中,并通过有组织的部落活动来维护这种人与自然间和谐共生。
女娲时期,根据历史学与考古学的发现与印证,早期中国社会应该出现了许许多多的部落和部落首领,但随着历史的流逝,这些与女娲同时代的首领逐渐被人们所淡忘,以致彻底消失在历史或神话的长河之中,而女娲作为人类始母,以及治理地震自然灾害的伟大功绩,被子孙后代深深铭记与眷念,各处的女娲庙至今香火鼎盛。而女娲本人,作为母系氏族的首领(家长),“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其一生也应该是功绩众多,却唯有“造人”、“补天”两项深深地烙印在民族的记忆深处。如果说“造人”是人类社会产生的开始,那么“补天”则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生态基础。没有女娲造人,就没有人类社会的开始;而如果不带领氏族成员治理自然灾害,那么造人的功绩就会毁于一旦,更不用说过着农业生产的定居生活。因此,女娲的功绩是双向的,一是孕育了伟大的人类,一是恢复了自然的秩序,从这个意义上说,女娲既是人类之母,又是自然之母。正是在始母女娲的推动与卓越的努力之下,女娲之子——人与自然,携手并进,实现了战胜自然灾害后的再次发展,中国文明一步一步向前推进。
二、后羿射日
“后羿射日”神话,讲述的是原始先民治理干旱自然灾害一次杰出的活动,它与“嫦娥奔月”神话相结合,一个气势恢弘,一个精巧奇妙,恰似两颗璀璨的明珠镶嵌在奇异而迷人的中国神话天空。这则神话中,射日神话英雄羿,因为射落多余的九个太阳而战胜自然灾害,使得当时的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两个方面都得以和谐发展,成就了尧的“天子”伟业,尧时代亦成为了中国古代政治清明与生态和谐的成功典范之一,数千年来为中国后人所顶礼膜拜与竞相效仿。而尧与羿亦以神话文化英雄之名数千年来被亿万中国人们敬仰与怀念。
神话中的尧时代,从历史学与考古学的角度,对应着中国的铜石并用的时期。当时,铜器在社会生活中占据一定的地位,生产力、生产技术得以长足发展。更为重要的是我国中原及周边地区逐渐进入一个较原始氏族部落更高级的社会组织形式,实现着野蛮时代向文明时代的过渡。
神话中的尧时代,自然灾害频发,诸多古籍中都有记载:
(1)羿与凿齿战于寿华之野。射杀之,在昆仑虚东,羿持弓矢,凿齿持盾,一日(持)戈。
——《山海经·海外南经》
(2)羿焉彃日,乌焉解羽。
——《天问》
——《淮南子·本经训》
(4)羿除天下之害,死而为宗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