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第2页)
2。关于严格执法。全会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政府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决定》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题提出了推进严格执法六方面的任务。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对政府来说就是“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完善不同层级政府特别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法律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决策是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决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行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这就意味着对于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作保、拍屁股走人造成重大后果的“三拍”干部不能放过,要终身问责。
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会提出要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加强对市县行政执法统一领导和协调。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行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五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决定》提出要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六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关于公正司法。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具有致命破坏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引用英国哲学家培根的话,“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决定》以“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为题,从六方面提出了推进司法公正的重点任务。强调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决定》对保障司法公正作出了深入的部署,力度很大,亮点很多。
一是要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这一制度解决了地方各级司法机关受制于地方管理体制的问题,强化了独立性、公正性。
二是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这些规定有利于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有利于排除对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干扰、保障法院和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有利于构建普通案件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的诉讼格局,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
三是要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目的是促使办案人员树立办案必须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理念,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这项改革有利于促使办案人员增强责任意识,通过法庭审判的程序公正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有效防范冤假错案产生。
四是要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通过公开倒逼公正。
五是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实行诉访分离,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判决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
六是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决定》提出要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对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的司法人员、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和公证员,将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4。关于全民守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我国有13亿多人口,每个人生存和活动方式千差万别,要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实现社会和谐,必须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要维护社会秩序、公共利益,维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就要求全民守法,这是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只有让法治成为全体中国人的最大公约数和生活方式,使全民族、全社会,乃至每个公民对法治形成信仰,做到严格执法,全民守法,才能形成一个公正、有序、和谐的社会。因此,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一是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社会诚信建设。
二是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
四是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关于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决定》提出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这是第一次提出建设法治工作队伍,包括法治专门队伍、法律服务队伍、法学研究教育队伍。
一是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
二是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
三是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强调要用马克思主义的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占领高校和研究机构,坚决纠正“吃共产党的饭,砸共产党的锅”的现象。
(四)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扎扎实实把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决定》对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坚持依法执政、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加强涉外法律工作等方面作出了系统周密的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对加强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组织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
1。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道路问题历来是关系全局、决定成败的根本问题。道路正确、方向正确,我们的事业才有光明的前途。全会《决定》有一条贯穿全篇的红线,这就是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是一个管总的东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否则就南辕北辙了。这条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要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办好,最关键的是要旗帜鲜明地坚持这条道路,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最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这三个方面实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规定和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必须毫不动摇地贯彻到法治建设实践过程中。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一定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党和法治的关系这个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牢牢把握《决定》提出的“三统一”“四善于”,把党的领导体现到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全过程上。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党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并发挥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依法治国中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
2。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工作的领导责任,把法治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和程序。要结合各自实际,找准工作着力点,抓紧制定具体贯彻意见和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确定工作目标,抓好落地落实。党委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带头遵法守法、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做促进公正司法、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要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依法治国中积极发挥作用。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决定》提出,“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带头依法办事,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要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基层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努力把全会提出的各项工作和举措落实到基层。《决定》还提出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3。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善作善成的作风,努力把全面依法治国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一是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各项工作都要围绕总目标这条主线来部署、来展开,都要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坚持立法先行,加快建设包括宪法实施和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制机制,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二是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在共同推进上着力,在一体建设上用劲。要增强依法执政意识,坚持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三是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任务,着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从目前法治工作基本格局出发,提出重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推进科学立法,关键是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推进严格执法,重点是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推进公正司法,要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为重点,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推进全民守法,必须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四是着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教育和引导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者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恪守职业道德,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