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二节 尊天法地 政区划分与职官制度(第1页)

章节目录保存书签

第二节尊天法地:政区划分与职官制度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把“人治”作为核心思想。《荀子·君道》说:“有乱君,无乱国;有治人,无治法。羿之法非亡也,而羿不世中;禹之法犹存,而夏不世王。故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故明主急得其人……急得其人,则身佚而国治,功大而名美,上可以王,下可以霸;不急得其人……社稷必危。”便是对这一思想的集中概括。由于对人治十分重视,对法治则相对轻视,而“用人之道,在于任官”(《大学衍义补》卷一六《正百官·总论任官之道》),形成了中国古代社会以行政权力支配一切的“官本位”特色。因此,要了解古代社会及文化,必须了解古代职官制度。

一、中国古代职官制度的特点

中国古代官制,有着悠久的历史,根据历代文献典籍记载和田野考古的不断发现,大致可以理清其体制沿革的脉络,从中发现其鲜明的特点。

首先,以君主为核心的尊君意识特别突出。夏代以降,一切行政机构的设置以及官员的任免,都是以君主的意志为转移的。所有官员,均是君主的臣仆。《说文解字》解释“官”时说:“官,吏事君也。”一语道破了官吏是为君主服务的这一本质。君主具有极大的权力,操纵着官制的设置模式和它的运行,这就是《诗经》所说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北山》)。而臣仆对君主必须绝对服从,竭力效忠。以司马迁《天官书》为例,其首列“中宫”,为“太一常居”,而“三星三公”、“十二星”、“藩臣”拱护其旁,共居“紫微”,用天象来与人事相比附,形象地反映了尊君意识。

第二,官制象天的思想,是历代建立官制的理论基础。受天人合一观念的影响,中国古代官制的设置,体现了尊天法地、应化四时的特色,在秦汉大一统帝国建立后表现尤为明显。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官制象天》中,以汉官为例,较早地阐发了这一思想。至司马迁《天官书》,通过对天文现象(日月五星二十八宿等)与“星官”的系统梳理以比附人事,则是系统的官制象天的论著。即使是远古时代的官制,后人追溯时也注意其官制象天的性质。如《史记·五帝本纪》,裴骃《史记集解》引应劭说:“黄帝受命,有云瑞,故以云纪事也。春官为青云,夏官为缙云,秋官为白云,冬官为黑云,中官为黄云。”又如《左传·昭公十七年》服虔注,高阳氏(颛顼)以“春官为木正,夏官为火正,秋官为金正,冬官为水正,中官为土正”。再如贾公彦《周礼正义序》记“尧既分阴阳四时,又命四子为之官,掌四时”。这种把官制与天地、四时、五行相结合的思想,既是中国古代官制设置传统的体现,也是中国文化传统的体现。

第三,儒家思想对中国古代官制的发展变化有着深远影响。自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家思想便登上统治思想的宝座,对历代官制都起着重要的规范作用。以作为儒家经典之一的《周礼》为例,其中所描绘的系统而完备的西周官制,代表着儒家心中的理想,长期影响着中国古代官制。如王莽时的托古改制,其官制设立就照搬《周礼》模式,至唐玄宗时期撰修的《大唐六典》,其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即源自《周礼》中的天、地、春、夏、秋、冬六官。此后,天、地、春、夏、秋、冬便成为六部的别称。

应该指出,中国几千年的官制,一直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当中,并依据社会生活及政治态势的变动而逐渐调整和完善,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系统而宏整的权力网络。

二、中央职官制度的发展演变

先说中央职官制度的沿革,主要包括先秦时的萌芽和秦汉至明清的完善成熟两大阶段。中央官制,最早为原始氏族社会的“百官”,至夏朝为“王制”,据《尚书·甘誓》载,夏王之下设有“六卿”、“六事之人”、“正”、“二正”、“左”、“右”、“御”、“御正”。另据《左传》《吕氏春秋》载,夏时还有牧正、庖正、稷、司徒、啬夫等官。殷商的中央王朝职官称“内服官”,有尹、冢宰、占、卜、小臣、臣正、亚、马、射等。其中,尹、冢宰掌国家政务;小臣、臣正分管具体事务;亚、马、射掌军事,负责管理马政、武器、征伐及狩猎事务;占、卜掌祭祀、占卜等宗教事务。此外,尚有掌文书档案的“史”、“作册”,掌手工业的“工”及掌工程建造和经济事务的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货等。政务上的分工已相当清晰。西周中央官制,比之商代,较为完备,业务分工也更加细腻。其“六卿”对后代官制设置起了重要的奠基作用。六卿,据《周礼·天官·小宰》载,一是天官,主官称家宰,掌管邦国的政治,为百官之长;二是地官,主官称司徒,掌管邦国的教育;三是春官,主官称宗伯,掌管邦国的礼仪;四是夏官,主官称司马,掌管邦国军事;五是秋官,主官称司寇,掌管邦国的刑法;六是冬官,主官称司空,掌管邦国的工程事务。

春秋战国时代,官制有些变化,各国出现了“相”制和“将”制。“相”为百官之长,“将”为诸军之首。如赵惠文王以蔺相如为相,以廉颇为将,便是明证。

秦汉时期,中央职官以三公九卿建制。《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制》均有记载。

图2-2-1《出行仪仗图》

三公之名,西周已有。但具体内涵则不确定。秦汉所谓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但其间也有变化。西汉末年以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为三公,东汉则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

丞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即辅助皇帝处理国家政务,为百官之长。丞相之职,源自战国时的“相”。秦汉时亦尊称为相国。其职责主要有:总领朝议与百官奏事、选拔任用官吏及监察百官等。

太尉,掌国家军务。秦称国尉,汉称太尉。武帝时改称大司马,东汉时仍称太尉。其职责为考核武官政绩、录尚书事等。

御史大夫,掌监察并协助丞相处理政务,由战国时秦、韩、赵、魏等国的御史发展而来。具体职责为:监察百官、管理文书档案与图籍。

所谓九卿,即政府各部门官吏的设置情况,“九”为虚指,实际上远不只九个。具体包括。

太常,秦称奉常,西汉景帝时改称太常,取“国家盛大,社稷长存”(应劭《汉官仪》)之意,掌宗庙祭祀,兼管文化教育,其下设有太学。属官有太史令、太一令等。太常多由皇族或外戚充任。

光禄勋,秦称郎中令,汉武帝时改称光禄勋。掌宫殿守卫。其属官主要有光禄大夫、谏议大夫、中郎将、仆射、谒者等。

卫尉,掌宫廷警卫,汉景帝时改称为中大夫令,不久即改回。具体职责为统率南军、巡徼宫中等。属官有丞、公车司马令等。

太仆,掌车马与马政。由西周太仆发展而来。属官有丞、车府令等。

廷尉,掌刑狱。景帝时改称“大理”,武帝时恢复旧称。属官有正、监、平等。

大鸿胪,掌少数民族事务及诸侯朝聘。秦称典客,景帝时改称大行令,武帝时又改称大鸿胪。属官有丞、主客、行人等。

宗正,掌皇族事务。由西周的“小宗伯”发展而来,多由宗室和外戚充任。

大司农,掌国家财政,包括粮食及钱币的收支等。秦称治粟内史,西汉景帝时更名大农令,武帝时改称大司农。属官有治粟都尉、太仓令丞、均输令丞、平准令丞、都内令丞、籍田令丞。

少府,掌皇室财政,由西周“太府”发展而来。下设六丞,尚书、中书等都是其属官。

图2-2-2《清代围猎图》

以上九卿之外,汉代还有执金吾、将作大匠、大长秋、水衡都尉、司隶校尉、太子太傅等。执金吾,掌京师治安,皇帝出巡时充当护卫和仪仗队。秦称中尉,汉武帝时改称执金吾,属官有丞、司马、千人等。

将作大匠,掌土木工程。秦称将作少府,西汉景帝时改称将作大匠。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