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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道法自然 道家自然观与人生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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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道法自然:道家自然观与人生观

一、道家的学术文化

班固认为道家学术出于史官。后人进一步阐述,认为道家源于史官文化背景而基于隐者的社会实践。史官文化就道家的理论渊源而言,隐者的社会实践就其依存的社会基础而言。先秦道家的派别,有多种不同的记载,仅从史家记述与现存文献考察,主要有老、庄、列三家。比较而言,战国时期列御寇所撰的《列子》一书,疑点诸多,有学者考证出它为伪书。所以现代人讨论先秦道家学术,多着意于老、庄二家。

老子其人及其著作《道德经》,对后人而言,就像一团团巨大的雾障,遮蔽着人们的视线。老子姓甚名谁,其故里何在,其平生事迹有哪些,孔子是否曾问学于他,诸多问题一直困扰着研究者。关于老子的生平事迹,《史记》中有记载,但因为《史记》对那些记载也不敢完全确认,再加上后来方术之士神化老子,更使老子的身世显得扑朔迷离,因而《老子》(即《道德经》)的著作权问题也受到人们的质疑。早在北魏时期崔浩就怀疑《老子》非老聃所著,这一疑问一直延续到现在。至于孔子是否问礼于老子,本无疑问,因近人梁启超在20世纪初疑古思潮盛行时将这一说法视为“神话”,引发了新的讨论。关于老子的身世,现在较为通行也较为权威的说法是,老子姓李,名耳,字聃,出生于楚国苦县厉乡曲仁里,其地在今河南鹿邑县东,毗邻安徽亳县。老子曾任周朝的藏室之史,生卒年不可考,大概略早于孔子,孔子确曾向他请教过礼,而且他的学术对孔子有所影响。大约在鲁昭公二十六年(公元前516年)稍后,老子因周王室内乱,离职去周。后老子西游,至函谷关,关令尹久闻老子大名,挽留老子为他著书,于是便有了五千言,为《老子》的蓝本。

《老子》一书的版本,后世流传甚多,以两种为主:一是河上公本(河本),民间流传本;一是王弼注本,为历代官方定本。1973年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帛书《老子》甲、乙本出土,1993年湖北荆门郭店战国中期楚墓简本《老子》出土。新近出土的三种老子版本与传统的文本有较大差异,尤其是郭店简本出现了很多新内容。不过,从总体思想来看,这三个版本的《老子》仍属于传统的老学体系。所以,新出土的文献,并没有改变老学研究已有的体系,而只是对现有研究的补充与修正。故而阅读时可以参考。

从现存的《老子》文献看,老子的文化本体论是自然观,且由自然而推衍至人生、政治,阐明“道”、“德”之根本,就自然论而言,老子对自然性的“天”、“地”的生成,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解释系统,认为道先天地生,天地由道而生成,并在此基础上,由“道”推衍出系统而完整的宇宙结构思想。这就是《老子》四十二章中所说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道生一”,指道生出其自身“一”。在老子的话语体系中,“一”即是“道”。“一生二”,是指道在不断运行中分离出阴、阳二气。“二生三”,指阴、阳二气产生之后,相互作用,二气和合,显示了道的一种孕育万物的饱满状态,道生万物触手可及。“三生万物”,阴阳二气交感所含能量释放,产生出万物。老子的“道生万物”的过程,也就是其宇宙生成论。这种系统而完整的宇宙生成系统,是我国古代最早的形而上学宇宙本体论,它的出现,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中国古人对万物生成的一般看法。如果我们对老子所言的自然之“道”进行分析,又可以从三个层面进行归纳。

首先,“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由物的存在推求宇宙本原。那么,“道”又是什么呢?在《老子》二十五章中有这样的描述:

有物混成,先天生地。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老子认为,大道混成,无迹可寻,而又是具体的存在。“道”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又融于时间和空间中。因为不受物态生灭变化的影响,所以“道”具有超越性;因为能够生长、覆育、畜养万物,所以“道”又内在于万物。“道”是一切存在的根源,也是一切存在的开始。“道”是自然界中最初的发动者,具有无穷的内潜力和创造力。“道”又是万物的最终归宿,而万物的归复,又意味着道的新的创造,又一轮循环的开始。“道”是唯一的永恒存在,其中潜藏着一切的可能。也正因为此,“道”是现实的宇宙本原。

其次,“有无相生”———以“无”为本、有无相生的对立统一认识。老子认为世间任何事物都有其对立面,同时又因其对立面的存在而有自身的存在。老子以人们最熟悉的“美”与“恶”,“善”与“不善”两对概念为例,“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老子》二章)因为有了“美”的观念,所以就产生了“丑”的观念;因为有了“善”的观念,所以就有了“不善”的观念。如果没有所谓的“美”与“善”,也就无所谓“丑”与“不善”了。根据这一道理,老子提出,一切事物及其名称、概念与价值判断都是在相对关系中产生的。于是他又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老子》二章)之所以有“有”的判断,是因为有了“无”的存在;而之所以有“无”的判断,又是因为有了“有”的存在。矛盾的双方是对立的也是相互依存的。同时,矛盾的双方又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在特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他举例说:“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老子》五十八章)祸患中隐藏着幸福的种子,幸福中又暗含着祸患的根苗。这种思想在后代《淮南子》“塞翁失马”的故事中有生动的表现。

再次,“道常无为而无不为”———由自然观而产生的政治理想。老子本是周王室的史官,他后来虽然过起了隐居生活,但内心深处并未与政治划清界限。他的哲学思考中仍然含有政治因素。老子的治国之道可以以“无为自然”概括,哲学基础同样是其自然之道,对此,老子这样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需要说明的见,“道法自然”的语法结构与上文“人法地”等不同。这里的“自然”,充当状语,不是名词。并非是比“道”更高的一个实体,而是指大道以自己本来的样子为法则,自然而然。老子“无为自然”的政治观就是以此为基础的。他的逻辑思维是:道既然是宇宙的本原,又是万物的根本法则,所以有关人道的一切问题,包括政治问题,也应该以道为根据。“道”生天下万物,却“生而弗宰”,任凭万物自生自长,不加任何有为的操作和干预。人应该效法大道,故而为政时不要强迫人民做违反人性之事,不要总是对人民发号施令,扰乱民心,要让人民顺其自然,自我生存,让人民在宽松自由的环境中生活。老子将其“无为自然”之政寄托于“圣人”或“侯王”身上:“道常无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希望统治者如大道一样,行“无为”之政。所谓“无为”,并非人们通常理解的“不为”或“无所作为”,而是指不要胡作非为,不要违背物之自然、事之自然、道之自然。如此,“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的“无为”思想,包含着下面三层意思:(一)清净。这既是主体精神应有的一种心态,也是客观事物本来的一种势态。只有为政者清净,才能做到无为;只有为政者清净,才能表现出无为。这主要针对为政者好大喜功而言。他说:“燥胜寒,静胜热,清净为天下正”。(二)无欲。无欲是无为的条件和表现。他理想中的圣人向往别人所不追求的东西,不看中世人所贪求难得的好东西。告诫为政者怀朴素之心,弃私欲贪心。(三)无事。这也是无为的具体表现,要求为政者不要滋事。老子对治国之政,曾提出一句有名的格言:“治大国若烹小鲜。”(《老子》六十章),意思是烹小鱼时,不能老是翻来翻去,不然鱼就不成样子;治理国家也是这样,不能总是生事,否则国家就不成样子了。

与老子相比,庄子的生平比较清楚。《史记·老子韩非列传》附传:“庄子,名周。战国时期宋国蒙(今河南商丘东北)人。”生活年代与梁惠王、齐宣王同时,约于公元前369年至公元前283年左右在世,比孟子稍晚。做过管理漆园的小吏,后来一直过着隐居的生活,一生贫困,曾以编草鞋为生,有时还要靠贷粟度日。楚威王听说他是贤才,曾派人以重金请他入朝做国相,但遭到他的拒绝。庄子主要接受并发展了老子的思想,同时吸收了杨朱“全性葆真,不以物累形”(《淮南子·氾论训》),田骈“贵齐”、“因性任真”的思想。与先秦其他著作一样,《庄子》一书,并非庄子一人所著,而是由庄子及庄子后学共同创作完成。关于《庄子》的流传及卷篇,有多种说法。流传至今的为郭象注三十三篇。唐代尊奉道教,封庄子为南华真人,《庄子》一书又称为《南华真经》。关于其真伪,一般认为《庄子》内篇七篇为庄子本人所著,《庄子》外篇及杂篇多为庄子后学所作。苏轼认为《盗跖》《渔父》《让王》《说剑》四篇为伪作。但也有很多学者不同意苏轼的看法。研究庄子学术思想,当以内七篇为重点。

庄子不但坚持了老子哲学中“道”的哲学范畴,而且从多方面进行了诠释。庄子认为“道”自本自根,就是说“道”的存在是第一性的,它不依赖于其他任何存在,“自古以固存”,天地万物都由“道”派生。同“本根”相联系,庄子还论述了大道的有关其他规定:第一,“道”具有普遍性与无限性,即无物不有,无时不在,无处不在,超越了任何实物与时空的限制。庄子论述“道”的存在时说:“道”在蝼蚁、在稗、在瓦甓、在屎溺(《庄子·知北游》)。第二,主宰性与规律性,即大道支配万物,同时使万物有固然之理,连鬼神也要受大道的支配。第三,形而上的超越性,即“道”没有具体的实物形态与时空形式,不能为一般感官和理智所认识,只有通过精神修养来体悟,庄子如此全面地论述了“道”的性质和规定,把老子所创立的道论在先秦时代推向高峰。

图4-3-1《庄子》书影

庄子推进老子道论的同时,又系统地提出了自己的气论。“气”在庄子思想中是形上之道与形下之物的沟通和过渡。庄子认为“气”的不息运动,造就万物的生灭变化,他以人的生死为例,生命产生之前,是无生命的东西,是无形、无气的东西。由于大道变化之间而出现了“气”,由“气”才产生有形的身体,由有形的身体产生生命,生命的变化又会走向死亡。生死的变化就像春夏秋冬四时的运动。人的生死,说到底,就是气聚而生,气散而死。万物亦然。这种“通天下一气”的哲学思想,无疑影响到了庄子的生死观。

尽管就文化哲学的基本情况看,庄学承老学而来,与老学相近。不过,与老学相比,庄学更重人生与心灵的陶冶,并使之超升,导向自由的精神。从《庄子》内七篇的主要内涵看,可将其析为三个层面:第一层面包括《逍遥游》《齐物论》和《养生主》三篇。这三篇同时也是整个《庄子》的立论核心。这一层面,庄子着重表现的是其对主体精神生命的阐扬。《逍遥游》以“游”为中心,通过对各种自由形象的描绘,为读者提供了一个广阔无边的心灵世界和辽阔无比的精神空间,凸显超越现实而应化自然的价值观。该文开篇即设寓言: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谐》之言曰: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九万里,去以六月息者也。

庄子笔下,在浩瀚的宇宙中,一只硕大无比的鲲鹏,展翅翱翔,喻示着人的阔大的精神生活领域和心灵空间,是自由心灵的象征。也是贯穿庄学的主体精神。《齐物论》从理论上阐明破除自我中心主义,视万物平等,才能达到真正的主体精神的自由。《养生主》则要求将万物普遍性的自由落实于人生的实际操作与人生的修养中。该篇中设“庖丁解牛”的故事,阐发养生之纲———“缘督以为经”,破除传统习俗,摆脱“善”“恶”观念的束缚,从道德价值规范中跳出,顺其自然。视“养神”为“养生”之本,在庄子看来,人尽管形体会消失,但精神生命却会永存,这就是庄子著名的“火(喻永恒的精神)传薪(喻人的形体)尽”的言论。这一表述,表现出庄子对主体生命价值的探寻。

第二层面包括《人间世》和《德充符》两篇。表现的是现实社会的险恶,以及由此而生发的隔离智慧。即由现实的悲剧意识转化为理想的自由意志。《人间世》描述人际关系纷争纠结,像一张硕大无比的罗网,人们生活在其中,鲜有能避免的。庄子假借孔子和颜回师生两人的对话,揭示了知识分子生存之困难,统治者一意孤行,视民如草芥,而贤能的臣子只要一有爱民的表现,就会遭到忌妒和陷害。面对如此艰难的生计,庄子提出“无用之用”,在“商丘树”的寓言中,庄子表达了这一观点。商丘之大树,其枝干弯曲旋散,不能做栋梁棺椁;舐它的叶子,嘴巴就会溃烂受伤;嗅了它,就会使人狂醉不醒。正因为其无用,才能避免遭斧斤之灾而得以终其天年。同一篇中,庄子还从理论上提出“养中”、“心斋”之法,以摆脱祸害。《德充符》一篇,旨在说明道德充实之人不仅避免了《人间世》中人生的困境,而且实现了生命内在价值的提升。

第三层面包括《大宗师》和《应帝王》两篇,可以说是庄子倡导的自然主义的实践,即从自然观的天人合一,人生观的死生如一到政治论的无为而治。《大宗师》描述宗大“道”为师的真人人生境界。真人体现“道”的无限性、整体性和自由性。庄子形象化地通过对得“道”真人的刻画,表达人对宇宙的亲和感、融合感;由“天与人不相胜”而导出“天人一体”的观念。真人在大化流行中求生命的安顿,认为生来死归为自然变化的必然现象,从而导出“安化”的人生态度。如果说《大宗师》是庄子的“内圣”之学,那么《应帝王》便是其“外王”之道。《应帝王》集中表现了庄子批判儒家形态的德治和人治,进而提出无治主义的观念,主张为政之道,毋庸干涉,当顺人性之自然,以百姓的意志为意志。本篇的结尾,讲述了混沌的故事,耐人寻味———南海之帝和北海之帝为了报答中央之帝混沌的善待,为其凿七窍,七窍成,而混沌死。南海之帝与北海之帝用心甚好,然而,其结果却以混沌之死而告终,这就喻示着哪怕统治者出于善心,有意为政,对人民来说也是灾难。

二、老子的人生哲学

宋代诗人王禹偁在其诗《日长简仲威》中写道:“子美集开诗世界,伯阳书见道根源。”所谓“道根源”,就是指《老子》一书中对“道”的本根的探寻。老子身处衰周之世,解“道”说“德”,不仅表现出其对神秘宇宙探索的兴趣,也不仅仅表现出被扭曲的政治情结,而且还蕴藏着体现自我与拯救世道的人生精神。从某种意义上讲,老子的“道论”就是“人论”,是人学的形而上学的呈现。全面检讨老子的人生态度,其中蕴含着一个从虚静之理想到愤世之批判,再返归于真朴境界的演进过程。

(一)“归根曰静”:老子人生观的基调,表现出对生命价值的肯定。

《老子》十四章曰:“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营,魂也。老子认为,魂与魄结合,便有了人的身体和生命,魂与魄的相离,便是人的生命的终结。所以老子十分重视魂与魄的“抱一”、“无离”,显示出对生命的珍视。世俗之人养生,注重享受,满足自己的物质欲望,老子对此不以为然,称这种养生之法为“益生”、“厚生”。“益生”指纵欲贪生。“厚生”指奉养过度。这两种养生之法,皆不可取。老子以为,人的生命是一个自然体,对待生命也应该效法大道任其自然,不可妄加增益,否则,不但不能增寿,反而损害生命。《吕氏春秋·本性》篇中以“肥肉厚酒”为“烂肠之食”,以“靡曼皓齿”为“伐性之斧”,是对老子这一思想极妙的发挥,也可为老子这一思想做注解。通过对世俗之人错误的养生之法“益生”、“厚生”的反思,老子提出了以恬淡寡欲、清净质朴,一任自然为主旨的养生之道:“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夫物芸芸,各复归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老子》十六章)让心境保持原本空明的状态,不受外物的扰动,让生命回归其本源。如此,才能长生久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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