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布政施教 官学私学与书院教育(第2页)
考察蒙学之名,取《易·蒙卦》“童蒙求我”与“蒙以养正”之义,儿童教育的发蒙养正思想,是古代教育家所倡导的人文教育的重要方面。自三代论学兴教时的“小学”教育至汉代设立书馆迄明清乡置家塾,蒙学从兼涉官学、私学而愈益贴近私学。
古代蒙学的教学体制自成系统。汉代已定其制度,东汉崔寔《四民月令》记汉代书馆之制“研冻释,命幼童入小学,学篇章”;八月,“暑小退,命幼童入小学,如正月焉”;十月,“农事毕,命成童以上入大学,如正月焉”;十一月,“研水冻,命幼童读《孝经》《论语》篇章,入小学”即是一例。明清时已有较完整的童蒙教学步骤,如明代王守仁的《训蒙大意示教读刘伯颂等》、清代王筠的《教童子法》等都是蒙学教育专书,规定了缜密的条例。至晚清,蒙学由旧学馆开始向新学堂转变的这一特色在光绪二十八年(1902)《钦定蒙学堂章程》中已露出端倪。
图2-3-3宋徽宗楷书《千字文》(局部)
基于对幼儿教育的重视,我国古代童蒙教育书籍很多。郑振铎在其《中国儿童读物的分析》中将童蒙课本分为五类:①伦理书,包括学则、学仪、家训以至《小学》《圣谕广训》之类;②识字用书,如《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③诸如《幼学琼林》等启发儿童智慧的日记、故事;④《名物蒙求》《史学提要》一类的历史、地理及博物的常识书;⑤《神童诗》《千家诗》一类用于陶冶性情的诗歌集。其实,不只是专门的儿童读物(含教材),古代许多文学作品、史学著作都与蒙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具有普遍的文化教育意义。
三、书院教育历程
书院是北宋时出现的一种新型教育机构,经元明而一直持续到晚清。
考“书院”之名的确立,源自唐代,本为修书之所。如《新唐书·百官志》云:“开元五年,乾元殿写四部书,置乾元院使……六年,乾元院更号丽正修书院……十三年改丽正修书院为集贤殿书院。”那时的书院并无教学性质。到了后来,私人也用“书院”来命名自己授徒讲学的地方,书院于是成为教育场所。如五代时期江西庐山设立白鹿洞国学,置田以给诸生,至北宋初更名白鹿洞书院,这或许是真正意义的书院之始。
书院在兴办初期,多由私人创办,属私学性质,元明清时也有官办者,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其特色是既钻研学术、注重学术交流、讲求身心修养,又以清议批评朝政,融教学、研究、政治为一体。
真正建立起书院制度的是宋代。书院多选择名山风景秀丽之地,有固定的学田作为经费来源,其工作主要有三项:一是藏书。书籍或由书院购得,或来自朝廷赐书。有的书院还设有藏书楼,为教学与研究提供了便利。二是供祀。供祀的对象为孔子、孟子或周敦颐、二程、邵雍、张载等理学大师。三是讲学。多由名师主持,生徒可自行择师。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书院的出现,与晋、唐两代佛教私学的兴盛有关。书院从选址到活动内容,与佛教徒依山林名胜之处建立丛林、讲经论道极其相近。所不同之处仅在于禅林供奉的对象为佛祖。这种现象反映了北宋书院在理学昌明、承续中唐韩愈等人复兴儒学传统、兼容佛老义理的背景下,借禅林形式以复兴儒学的实质。
宋代书院,以北宋初四大书院及南宋四大书院最负盛名。关于宋初四大书院,一说为“白鹿”、“石鼓”、“应天”、“岳麓”(马端临《文献通考》卷四十七);一说为“白鹿”、“嵩阳”、“应天”、“岳麓”(王应麟《玉海》);也有人综合前两说,再加以江宁府的“茅山书院”,而誉为宋初六大书院。南宋四大书院,据清人全祖望的观点,当为“白鹿”、“岳麓”、“丽泽”、“象山”(《答张石痴征士问四大书院帖子》)。
图2-3-4岳麓书院
白鹿洞书院在今江西庐山五老峰下,南唐李善长创建,原名白鹿国学。北宋初改名为白鹿洞书院。南宋时朱熹曾在此讲学,并定《白鹿洞学规》。
石鼓书院在今湖南衡阳石鼓山,原为唐人李宽读书旧址。李士真于北宋至道年间重建。
应天书院在今河南商丘,原为五代末年戚同文隐居及讲学之所。应天民曹诚于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就其址扩建。朝廷特赐额为应天府书院。
岳麓书院在今长沙岳麓山,潭州太守朱洞于开宝九年(976)创建。真宗曾赐匾额。南宋时,朱熹、张栻曾在此讲学。
茅山书院在今江苏南京,北宋仁宗时创建。
元、明、清三代,书院更加兴盛。元代书院,著名的有太极书院、毛公书院、鲁斋书院、甫里书院、洙泗书院、横渠书院、慈湖书院、大同书院等。明代书院仍兴旺不衰,就数量或内部管理而言,均超过了前代。主要有龙冈书院、贵阳书院、濂溪书院、白沙书院、西樵讲舍、武夷书院、紫阳书院、东林书院等。其中东林书院名声最大,培养了一批关心政治、学术精深的人物。元明两朝的书院制度,与宋代相比,有两点不同:一是元代书院官办化严重,山长均由诏令或官方委任,相比于宋代以声望、学识为标准、由官员聘请或由士绅推荐来选择教师,其独立精神明显淡化。二是明代书院曾四次遭到禁毁。分别发生在世宗嘉靖十六年(1537)、嘉靖十七年(1538)、神宗万历三年(1575)、熹宗天启间魏忠贤秉政时。清世书院之制,官办、私立兼而有之,但以官办为主,分布在全国各地。京师有“金台”,直隶有“莲池”,山东有“泺源”,山西有“晋阳”,河南有“大梁”,江苏有“钟山”,江西有“豫章”,浙江有“敷文”,福建有“鳌峰”,湖北有“江汉”,湖南有“岳麓”、“城南”,陕西有“关中”,甘肃有“兰山”,四川有“锦江”,广东有“端溪”、“粤秀”,广西有“秀峰”、“宣城”,云南有“五华”,贵州有“贵山”等(《大清会典》)。根据教学内容和方式的不同,清代书院可划分为三类:一是承袭前朝传统,讲求性理的;二是为科举授时文的;三是重经史辞章的,多为各省地方书院。
书院以为“教育的而非科举预备的”(张正藩《中国书院制度考略》)为其教学目标,重在讲义理及修身力行,是它与国学及私塾最大的不同。在中国教育史上,书院教学也显示出其独具一格的特色,要点有三:
一是知识教育与道德、人格教育相结合。如朱熹为白鹿洞书院拟定的学规,从为教、为学、修身、处事、接物五个方面阐发了书院教育的综合意义。
(一)五教之目:“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二)为学之序:“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三)修身之要:“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
(四)处事之要:“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五)接物之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
朱熹所订学规重教亦重训,兼顾“立人”与“从学”,为许多书院所采纳,成为他们制定学规的范本。在这种宗旨的影响下,书院的一些学者或淡泊名利,退隐山林,或与黑暗政治进行不屈不挠的抗争,如明末东林党人。
二是独特的课程安排与教育计划。以清人颜元为漳南书院制定的教育计划为例。颜氏本着与宋明理学相对抗的实学精神,并结合当时的学术进展,将书院课程定为如下六种(《存学编》)。
(一)文事斋:课礼乐书数天文地理等科;
(二)武备斋:课黄帝太公以及孙吴五子兵法并攻守营阵陆水诸战法射御技击等科;
(三)经史斋:课十三经历代史诰制章奏诗文等科;
(四)艺能斋:课水学、火学、工学、家数等科;
(五)理学斋:课静坐编著程朱陆王之学;
(六)帖括斋:课八股举业。
尽管计划中为“应时制”而设帖括斋课程,但并不像国子学、家塾等其他学校那样因拘泥于科举教育而显得板滞陈腐。书院游离于科举选官考试制度,其课程设置是宽广而自由的,具有审时度势的优势和灵活性。
三是自由讲学、重学术交流的风气,使书院成为学术研究的基地。书院与古代学术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概括其要,有三方面最为显著:其一,书院体现学派意识。以南宋书院为例,受当时理学派别间的学术论争的影响,书院亦显示出“程朱派”、“陆象山派”、“吕东莱派”三种倾向———“明造”、“嵩阳”等书院成了程朱派的学术基地,“象山”、“曾潭”等书院成了象山派的学术基地,“丽泽”、“传贻”等书院成了东莱派的学术基地。再如晚明时的东林书院,它所倡导的学风其实是东林学派关注现实政治的精神。其二,书院自由讲学的方式,有力地推动了学术的发展。在书院教育中,主讲者多为名师,其声望、学识对书院至关重要,可以吸引学生不远千里来求学,而学生既可自行择师,亦可中途易师,其自由选择决定了相对的平等。即便是不同学派间的学术论争,在学术平等的氛围下,心态也显得比较平和。发生在宋代书院兴盛时期的“朱陆异同”之辩,即是一个明显的例子。朱熹与陆氏兄弟(九龄、九渊)各持“理本论”与“心本论”之说,在不同的书院授徒讲学,并多次相会于江西鹅湖进行学术论争。双方论争虽然异常激烈,但却丝毫不妨碍彼此间真挚的情谊,朱熹作于宋孝宗淳熙五年(1178)的《鹅湖寺和陆子寿》诗可以为证:
德义风流夙所钦,别离三载更关心。偶扶藜枝出寒谷,又枉篮舆度远岑。旧学商量加邃密,新知培养转深沉。却愁说到无言处,不信人间有古今。
这种以学术为重的精神和坦**的胸怀,也是当时书院教育的精神。其三,书院之为“教育的而非科举预备的”教育宗旨,决定了其致力于学术研究的性质。如阮元创立的学海堂书院,以启发讨论的形式讲授经史文学。又如浙江西湖诂经精舍以重经古为教学目标而排斥制举,阮元、孙星衍、王昶等有名的学者相继在此讲学。
至晚清,随着新学堂的创办,书院教育逐渐消亡。最后一所书院是位于美国旧金山的大清书院,原为清廷设立,辛亥革命后改名为中华侨民公立学校。
从中国古代教育制度的历史来看,无论官学、私学,还是独具特色的书院教育,其教育思想的精神实质是一致的,都注重政治伦理的人文化教育、培养人格的素质教育及与选官制度紧密相关的实用教育。其中蕴含的诸多精妙之处,至今仍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