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强迫症(第1页)
第三节强迫症
强迫症(obsessive-pulsiveneurosis)是一种主要以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主要症状的心理障碍。强迫症状是指一种明知不必要,但又无法摆脱,重复呈现的观念、情绪和行为。我国12个地区的调查表明,该病患病率为0。30‰,据估计实际发病率远比此数高。其原因是,这类患者大多虽在社会生活、情感生活中受到限制,自身痛苦,但一般不影响工作、与他人的关系,常隐而不宣,除亲人外,他人不知。本病发病以青少年居多。男女性别无明显差异。
案例9-1
小伍是一名胆小怕事,办事小心谨慎,力求十全十美的人。做完事总不放心,反复检查。如检查门是否已锁好;写完信装入信封,还要拆开看看会不会装错。他骑车时有向汽车撞去的念头;走路时,有将手表、钥匙扔出去的念头;站在高楼阳台上,有从楼上向下跳的冲动。
案例9-2
小王性格畏首畏尾,谨小慎微,办事情总希望尽善尽美。复习功课时台灯放得高了,认为照明度不够;放低些,又怕光太强,伤害了自己的视力,他便反复将台灯抬高些,放低些……明知没必要,也得调放半个多小时。夏天衬衫放在西裤内,皮带系紧了,他感觉影响了自己的呼吸;系松了,又认为有碍个人的形象。他便将皮带不断扣在第四个眼儿里,又扣在第五个眼儿……常常反复几十次。
一、致病原因
双亲和同胞中有强迫性格特点和患有强迫症的,患病人数均比对照人群多。遗传因素在发病中有些影响。
强迫性人格是很多人发病的内在原因。有人统计约23的强迫症患者病前具有强迫个性特点。如拘谨、犹豫、深思熟虑;富有思想,爱钻牛角尖,做事认真仔细,力求准确,缺乏灵活性;有很高的道德水准,过分严格要求自己,事事要求十全十美;喜爱整齐、清洁、有条理和有秩序,但总还有不完善、不安全、不确定的感觉。
强迫症常发生于增加任务,客观要求提高对环境的适应性和灵活性而产生的强烈的焦虑、不安等情感体验,影响大脑皮质兴奋或抑制过程过度紧张或相互冲突,形成了病理的惰性兴奋灶。也有人认为强迫症状来源于被压抑的攻击性冲动。
二、临床表现
症状多种多样,大体上分强迫观念、强迫意向和动作。
(一)强迫观念
1。强迫回忆
患者对做过的事,以至无关紧要的事,进行反复回忆,或将过去的经历,急欲回忆起来。虽明知无任何实际意义,但不可克制地非回忆不可。
2。强迫疑虑
患者对自己的行动是否正确无误,产生不必要的疑虑。例如,出门后怀疑屋门未锁好;信投寄后怀疑未贴邮票;医生开处方后怀疑剂量有错,诸如此类。但有一共同特点是,疑虑伴有焦虑,驱使他们不断反复去核查。
3。强迫性穷思竭虑
大多对自然现象或日常生活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无效的反复思考。患者明知这种思考毫无意义和毫无必要,甚至感到荒谬,但却难以控制。例如,反复思考“为何一天以24小时计算”“为何人长两条腿”等。
4。强迫性对立思想
摆脱不了和自己的认识相对立的思想的纠缠,感到苦恼。比如,看到报纸上刊登或听到收音机里广播“和平”“友好”,病人的脑子里立即出现“战争”“敌对”等相反的概念。
(二)强迫意向和动作
1。强迫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