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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作家与社会环境(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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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知道往往有一种反对意见,反对我显然是为诗歌这一个行当所拟的部分纲领。反对的理由是:我这种教条要求博学多识(简直是玄学)达到了可笑的地步,这种要求即使向任何一座众神殿去了解诗人生平也会遭到拒绝。我们甚至于断然说学识丰富会使诗的敏感麻木或者反常。可是,我们虽然坚信诗人应该知道得愈多愈好,只要不妨害他必需的感受性和必需的懒散性,如把知识仅限于用来应付考试,客厅应酬,当众炫耀的种种,那就不足取了。有些人能吸收知识,而较为迟钝的则非流汗不能得。莎士比亚从普鲁塔克所得到的真实历史知识比大多数人从整个大英博物馆所能得到的还要多。我们所应坚持的,是诗人必须获得或发展对于过去的意识,也必须在他的毕生事业中继续发展这个意识。

于是他就得随时不断地放弃当前的自己,归附更有价值的东西,一个艺术家的前进是不断地牺牲自己,不断地消灭自己的个性。

现在应当要说明的,是这个消灭个性的过程及其对于传统意识的关系。要做到消灭个性这一点,艺术才可以说达到科学的地步了。因此,我请你们(作为一种发人深省的比喻)注意:当一根白金丝放到一个贮有氧气和二氧化硫的瓶里去的时候所发生的作用。

([英]艾略特:《传统与个人才能》,《卞之琳译文集》,中卷,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0)

四、斯达尔夫人论自然气候对文学的影响

北方人喜爱的形象和南方人乐于追忆的形象之间存在着差别。气候当然是产生这些差别的主要原因之一。诗人的遐想固然可以产生非凡的事物;然而惯常的印象必然出现在人们所写的一切作品之中。如果避免对这些印象的回忆,那就要失去诗歌的最有利条件,也就是描绘作家的亲身感受这样一个有利条件。南方的诗人不断把清新的空气、繁茂的树林、清澈的溪流这样一些形象和人的情操结合起来。甚至在追忆心之欢乐的时候,他们也总要把使他们免于受烈日照射的仁慈的阴影掺和进去。他们周围如此生动活泼的自然界在他们身上所激起的情绪超过在他们心中所引起的感想。我觉得,不应该说南方人的**比北方人强烈。在南方,人们的兴趣更广,而思想的强烈程度却较逊;然而产生**和意志的奇迹的,却正是对同一思想的专注。

北方各民族萦怀于心的不是逸乐而是痛苦,他们的想象却因而更加丰富。大自然的景象在他们身上起着强烈的作用。这个大自然,跟它在天气方面所表现的那样,总是阴霾而暗淡。当然,其他种种生活条件也可以使这种趋于忧郁的气质产生种种变化;然而只有这种气质带有民族精神的印记。在一个民族当中,跟在一个人身上一样,固然不应该只找它的特点,然而所有其他各个方面只是万千偶然因素的产物,唯有这个特点才构成这个民族的本质。

跟南方诗歌相比,北方诗歌与一个自由民族的精神更为相宜。南方文学公认的创始者雅典人,是世界上最热爱其独立的民族。然而,使希腊人习惯于奴役却比使北方人习惯于奴役容易得多。对艺术的爱、气候的美、所有那些充分赐给雅典人的享受,这些可能构成他们忍受奴役的一种补偿。对北方民族来说,独立却是他们首要的和唯一的幸福。由于土壤硗薄和天气阴沉而产生的心灵的某种自豪感以及生活乐趣的缺乏,使他们不能忍受奴役。在英国人认识宪政理论和代议政府的优点以前,上苏格兰和斯堪的纳维亚诗歌如此热烈歌颂的战斗精神,早就使人们对他们的个人能力和意志力量产生了强烈的印象。个人独立不羁的精神早在取得集体的自由以前就存在了。

([法]斯达尔夫人:《论文学》,徐继曾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

五、王本朝论中国现代文学制度

现代的文学制度与西方的器物、思想和文化导入中国的过程大致同步,它在进入中国社会和历史语境的过程中,也产生和纳入了中国文学的现代性系统,并作为新思想、新观念诞生的温床不断改变和创造着文学现代性的话语系统。文学制度与自晚清以来导入中国的新式学堂、船政、邮电、印刷、铁路、银行、矿务等制度形式一样,都是中国在追求现代化的过程中所建立的制度态,文学制度与新式学制、印刷、出版和邮政制度的建立都有相当紧密的联系。文学制度使中国文学超越了个人心灵的想象和独语状态,走向生活化和社会化的价值取向,形成面向时代、介入生活、干预社会的新传统。文学制度研究主要追问文学是如何被创造和形成的。文学制度有一个逐渐形成的过程,它参与了文学意义的生产与消费。以前的文学史研究,多注意甚至是只注意作家和作品本体,忽略了文学意义的生产机制。

阿尔修塞和福柯都认为,任何一个主体和意义都是由他们所不能控制的过程所“建构”的,文学也一样,它的意义并不完全是作家的情感想象和作品的语言意义,而与整个社会环境、文学生产和传播方式、文学的阅读和评论机制等都有诸多联系。所以,文学制度研究可以称之为文学的“过程研究”和文学的“生态研究”,或者用马克思的话说,是文学意义生产的“关系研究”。马克思认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文学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文学的意义过程,从作家到作品,从传播到评论和读者的接受,形成了多重文学关系和文学结构,它们都参与了文学意义的创造和建构。

中国现代文学制度是在晚清以来中国社会历史和文学的现代化过程中被“创制”起来的。它牵涉到文学社会化过程中的文学资源的配置,文学读者的分层以及文学传播与流通的媒介等等。文学制度的意义与局限都是非常明显的,值得进一步思考。布迪厄认为艺术场是一个“相互矛盾的世界”,是“反制度化的制度形式”,“相对于制度的自由就体现在制度本身”。文学与制度有矛盾,一方面,我们可以说没有文学制度,也就没有现代的文学,文学制度给文学提供了生成空间和生产场所;另一方面,文学制度也不断限制文学的自由与个性,这也是文学制度的悖论。从五四新文学社团组织和文学传播机制的建立,到三四十年代已具相当规模的文学批评、出版和奖励等制度形式,文学生产日益被制度化的同时,文学意义也就逐渐受到规范和限制。完善而合理的文学制度既可以为文学发展提供开阔的社会通道,也容易导致文学的日趋僵化与死板,文学的制度化显然有很多弊端,如对文学审美本体的忽视而造成文学经典的缺失,文学制度与政治权力的难分难解也使文学的独立性有所丧失。

(王本朝:《中国现代文学制度研究》,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1]章学诚:《文史通义》,叶瑛校注,278~279页,北京,中华书局,1985。

[2]赵白生:《传记文学理论》,26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3][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谈〈百年孤独〉的创作》,《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家谈创作》,501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

[4]金元浦主编:《当代文艺心理学》,115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5]司马迁:《史记》,1933页,北京,中华书局,2000。

[6]司马迁:《史记》,2485页,北京,中华书局,2000。

[7][英]特瑞·伊格尔顿:《文化的观念》,方杰译,1页,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

[8]李大钊:《东西文明根本之异点》,《中国文化与文化论争》,24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

[9]袁行霈:《关于中华文明史的理论思考》,《国学研究》,6~12页,第15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10][英]艾略特:《传统与个人才能》,《卞之琳译文集》,中卷,277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0。

[11][英]艾略特:《传统与个人才能》,《卞之琳译文集》,中卷,279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0。

[12][法]斯达尔夫人:《论文学》,徐继曾译,146~147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

[13]刘师培:《南北文学不同论》,《二十世纪中国文论经典》,23~24页,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14]田中阳:《黄土地上的文学精魂——从区域自然地理环境对文学的影响观陕西作家群》,《湖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1)。

[15]钱锺书:《七缀集》,1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16][美]孙康宜、[美]宇文所安主编:《剑桥中国文学史》,下册,214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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