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3 合同的基本内容(第6页)
2。中止条件的明确
对于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要有十分明确的界定,如上面提到的在遇到不可抗力情况下可以中止。除此之外有些合同规定在出现其他条件下可以中止,例如,规定“经双方认定本合同可以中止执行”,条件是双方认定。
3。终止日期的认定
一般意义上来说,合同所要求的内容全部完成则合同就结束了。但事物是很复杂的,即使是贸易合同这种最简单的行为过程,银货两结似乎表明合同已经结束,但许多销售合同中还连带着售后服务的内容,怎能说该合同已经结束了呢?而其他合同就更复杂了。为了杜绝“无限期”合同的出现,在终止问题上谈判双方要认真对待。
(1)终止的条件。明确终止的具体条件。一般情况下依据时间因素终止,例如注明有效期一年,或定义本合同的行为阶段,如贸易合同只限制在贸易过程,售后服务另外签订服务合同。用多个不同阶段的合同来替代一个合同是最有效的办法。
(2)终止后遗留问题的处理。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另外再商定下一步合作的合同,即进入新一轮的谈判;另一种就是引入清算条款。
4。清算内容和实施
合作结束后有遗留的问题要妥善处理,可以避免后顾之忧。例如合资企业在合资期限到期后有两种选择:一种是继续合资,当然要重新谈判签订新的合资合同,内容根据当时的要求来定,遗留问题也成为新一轮合作中谈判的内容;另一种是不再合作,那么对于留下的财产、债权、债务等问题的处置应该有一定的规则。但问题是无法在合作开始前就能预料到那么远的将来,因此,通常是从组织和制度两个方面来规定处理方式。在合同中确定合同结束后设立清算委员会,以规定的方式进行清算。具体写法要视具体的合同进行协商讨论。
【案例9-9】合资企业合同的生效、中止及清算条款
第十五章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订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有关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30年,到时经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和经营规章制度,本合同作废,如股东大会决议停止合资企业,本合同终止,进入清算阶段。在合同有效期内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本合同告中止。
第十七章中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中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中止:
(一)本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二)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三)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四)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中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账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案例讨论:
根据案例内容讨论合同有效期的明晰程度及用语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