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投资革命是个大买卖(第1页)
第六章投资革命,是个大买卖
中国人习惯用正义或非正义来衡量一场战争或革命,往往忽视了其中物质的一面:战争是要靠军饷、军队、辎重及贿赂金来打赢的,革命也不例外。推翻清朝的过程,充斥的大量情节就是民间集资或国外借款。
中国人习惯用正义或非正义来衡量一场战争或革命,往往忽视了其中物质的一面:战争是要靠军饷、军队、辎重及贿赂金来打赢的,革命也不例外。推翻清朝的过程,充斥的大量情节就是民间集资或国外借款。
胡适曾谈到一件事。某一天,章太炎去拜访熊希龄内阁的国务秘书陈仲恕。二人本是故交。章太炎开口就说要借六百万外债,请袁世凯总统批准。陈仲恕请他先送计划来,提交临时参议院讨论。章太炎怫然不悦:“我哪有工夫做那麻烦计划?”于是,陈仲恕不肯转达,说断然没有这种办法,又问章太炎究竟为什么要借款。章回答说:“老实对你说吧,六百万借款,我可得六十万回扣。”陈仲恕大笑,详细指出此事是讹传。章太炎不信,反驳说:“那么,黄兴、孙文他们为什么可以弄许多钱?我为什么不可以弄几个钱?”他坚持坐了三四个钟头,见陈仲恕还是不肯,于是生气而去。第二日,章太炎又出现了,指名不要陈(仲恕)秘书接见,要张秘书(张一麟)见他。张一麟觉得奇怪,于是先向陈仲恕问了详情。他出来见到章太炎,直接问他究竟要多少钱用,这样可以托财长梁士诒想办法,不必谈什么外债借款了。章太炎说要十万。张一麟和梁士诒商量,梁同意给他两万。章太炎认为太少,大怒说:“我不要你们的狗钱!”大家都知道他素有“疯”名,只好不再理会了。果然,等到第三天,章太炎又写信给张一麟,闭口不提前一日的事,只说要一万块钱。张赶紧与梁商量,送了章太炎一万块钱了事。
1909年,民国尚未建立,章太炎指责孙中山。1917年,孙仍然邀请他参与护法运动,任命他为海陆军大元帅府秘书长,《代拟大元帅就职宣言》的作者就是章太炎。
有一点是比较清楚的,孙中山原谅和自己有过节的章太炎、黄兴,但却不原谅陈炯明。但凡有人为陈炯明辩护,孙中山就会暴怒。在梧州,军事顾问赖世璜请求对陈炯明的“背叛”宽大处理,孙中山立刻质问:“你是不是他那一派的人?是不是?”并对卫士挥手,说,“杀了他!杀了他!”幸亏蒋百里干预,赖世璜才免于一死。
陈炯明出生于广东东江地区,有一批忠实的同乡追随。他二十九岁时曾领导一场弹劾惠州知府的公众运动,两年后加入了同盟会孙中山派系。1911年,他在控制广东成为革命力量的过程中产生了很大影响力,年底被推举为广东都督。开始的十年里,他一直支持孙中山。但陈炯明坚决拥护地方自治,当他拒绝用地方财政补贴孙中山为统一全国发动的军事行动时,双方走向了对立。
陈炯明和继任者陈济棠完全不同。陈炯明督粤数年,不治私产。孙中山曾透露,陈炯明常向人说自己少年时常常做梦,一手抱日,一手抱月。陈炯明有一首诗,诗中说“日月抱持负少年”。孙的说法没有旁证,而且像他所说的诗句,恐怕每一个稍微有文化、有抱负的中国人在青年时代都做过,不能作为叛逆的罪证。况且,这也无法更改陈炯明没有经济问题的事实。
武昌首义后,革命者枪炮未熄,首先查证的就是钱粮。武昌藩库库存六百万两,其他衙门有四百万两。在此前的各地起事中,筹款一直是头号难题,革命党人为了找到支持事业的金元,几乎不择手段。
美国史学家韦慕庭(ceM。Wilbur)写过一本《孙中山:壮志未酬的爱国者》。他说:“从现时的观点来回顾过去的历史,人们会认为,孙博士对债权人的某些许诺似乎是鲁莽大胆的,甚至是丧失原则的。对于提供特权、地位和租界一事,也许孙中山毫无内疚不安之感。因为,他的注意力集中于一个伟大的目标:推翻可恶的清王朝,建立一个有利于中华民族的进步政权。”
中国人习惯用朝代而非国家来指代历史上的政权组织,梁启超因此警告“中华民族”这个称谓自身有着惊人的错误。他认为,这暗示着中华民族实际并不存在。孙中山认为,甲午战争期间,日清两国交战并不是两个国家的战争,而是大和民族和满族的战争。所以,他的一些做法引起了后世历史学家们的争议。1895年前后,孙中山于广州、檀香山和香港等地先后成立兴中会。各地兴中会的活动经费除了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捐款,还得靠四处募集。兴中会会员入会时每人按规矩交底银五元,另外还呼吁有余力者“义捐”,以资助革命。兴中会志在救亡反清,中日甲午战争硝烟未散,孙中山多次通过日本驻香港领事中川恒次郎,要求日本政府支持即将举行的广州起义。日本方面认为难成大事,未明确表态。有史学家认为:“当时中日两国仍处于战争状态,日本是敌国,在这种形势下,孙中山要求敌国政府援助起义,攻打本国政府,显然有损民族利益。”(茅家琦等,《孙中山评传》语)
兴中会积极寻找筹集革命经费的机会,并展现出革命者的商业头脑。香港兴中会宣言第八条号召会员购买一种新型理财产品——“革命股票”:“特设银会以集巨资,用济公家之急,兼为股友生财捷径……”,每股收银十元,认一股至万股随便,收银后发给入股者一张“银会股票”,革命成功后,每股可收回本利百元。
革命股票认购后,如革命成功就可以一兑十,利润惊人。在这条制度之后,孙中山即兴加上了一句广告词:“此于公私皆有裨益,各友咸具爱国之诚,当踊跃从事,比之(向清政府)捐顶子买翎枝,有去无还,洵隔天壤。且十可报百,万可图亿,利莫大焉,机不可失也。”凭借这一款,孙中山共筹到港币一万三千元。
1905年,同盟会成立时发布《军政府宣言》,明确了革命时期筹集军费的办法。宣言规定:每军设一个“因粮局”,专门负责军费。宣言还提到:革命军每到之地,百姓十人养一兵;一切官业、反抗军政府的满人官吏家产、反抗军政府的人民家产,一律充公;凡军队所至,得与境内人民有家产者借用现银;境内人民家产,过一万元上者,令捐十分之一,五万元以上者,捐十分之二,十万元以上者,捐十分之三,五十万元以上者捐十分之四,百万元以上者捐十分之五;每军的“因粮局”有权发行“军用票”,流通市面,与实银同一使用;军队所到之处,清政府发行的纸币一律作废。
但此时又出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革命者在国内并未占据任何城市、乡村,所以根本谈不上将清政府发行的纸币强行作废。相反,由于革命活动还在进行当中,革命者们需要大量民众承认的现银、现钞,用来购买、运输军火,雇用敢死队员,抚恤烈士家属。《军政府宣言》“恤典”一节规定:凡交战受伤,以至残废不能任职者,其退伍后,照本人现饷现俸,赏给终身;凡在军身故者,无论将校兵士,均查明本人之父母妻子女,每月给赡养费,父母妻养至终身,子女养至二十岁。
辛亥革命之前,孙中山往返英国、美国,主要都在忙筹款。在现已公布的一些信件中,他对未能按照预定时间出现在某地与财阀会面感到抱歉,信中特别提到,关于为发动革命起义而用海外华商资产担保以募集贷款一事,已找到了愿意提供担保的一家中国银行、三家暹罗曼谷的米厂、一些新加坡商人以及马来西亚的三位煤矿主。这些人的资产合计共两千万美元,在当时折合四百万英镑。
孙中山的团体虽然受到了海外华侨的热情资助,但其金额还未达到他上述所说的那样巨大。尤其是那家赞助革命的“清朝银行”,几乎一望即知是虚词。之所以要这样说,就好比一个人借钱做生意。本来是要靠五万起家,但要告诉对方,自己手头已经借有五十万,尚需五万。此计让人认为这是一个巨大商机,而且别人的投资比自己更多,鼓励其赶快跟上,抓住机会。
果然,在信中的下一段落,孙中山表示:“为了确保成功,我们需要五十万英镑贷款以完善组织,使我们能够在第一次突然行动中就夺取到至少两个富庶省份。当脚跟站稳后,我们将建立一个临时政府。如果寻求到更多的贷款,我们就能给这次民族革命予以更重要的保障,以扩大我们的行动直至取得全面胜利。”
此后,这位革命者**洋溢地发出了第二封解答信(显然对方已经就第一封信作出了答复),其中谈道:“大清朝目前的形势就好比是一座全部由干柴组成的森林。一点火花就能让这座森林燃起冲天的大火。我所要求的五十万英镑,就是这一点火花。”
“我第一次被人介绍给孙逸仙博士,”上面所提到的银行家团体中的某成员说,“是在某俱乐部的社交聚会上。孙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他非常洒脱,很健谈,说一口极其纯正的英语。他绘声绘色地讲述了自己充满变故的流亡生活,并告诉我们说,他在美国时,不知有多少刺客曾经有多少次企图谋杀他,以及大清朝是怎样用重金来悬赏他的头颅。甚至在英格兰,他的足迹也要被跟踪。‘我被跟踪到你们这里,甚至现在还有人在追踪我。’他把我们带到窗子跟前,接着说,‘那儿,那儿!’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我们果然看到有一个诡秘的清朝人走了过去。”
英美并不是孙中山唯一的筹款地。1909年5月,孙中山由新加坡转赴巴黎,其目的据说是“竭力运动一法国资本家,借款千万”。此前数年,孙中山与法国驻华人员即有机密信件往来,并曾派人陪同法国军官,前往与法国殖民地越南接壤的广西,以及临近的贵州、四川做实地考察。但因为法国政府内阁改组,借钱的事就搁浅了。有史学家怀疑,孙中山欲前去借款的“资本家”,就是法国政府。至于桂黔川的考察,就是讨论“如何回报”。
实际上,即便只是能够筹集到孙中山开出的“天价”的零头,也够革命党人搞出些事了。据史学家估算,辛亥革命前十次起义,各方捐款总额约六十二万港币(当时约折三十一万美元)。黄兴后来报告说,3月29日广州起义共用银一万八千七百六十三元(统筹部直接开支的数字,有据可查),超支的部分是革命者东拼西凑来的款项。参加起义的福建义士,全部费用皆由自己筹集,上海的同志资助了四川义士的费用。革命者在东京购买军火,当地留学生出钱不少,有一位留学生为捐款不惜借高利贷,直到辛亥革命几年后才还清债务。
广州起义前,孙中山电约黄兴、胡汉民等代表到马来西亚槟榔屿开会。根据预算,这次起义约需十几万元。募款的重任自然落在了同盟会总理孙中山头上。当时,国内同志已开始为起义做准备工作,仅召集各地人员的日常开销每天都要五千元。孙中山不得不四面出击,他紧急召集当地华侨党员,一个晚上就搞定了八千元,又让同盟会各首领分赴各地劝募,数日之内又得五六万元,好歹筹到了头一批款。因荷属殖民地(印尼等国)不许孙中山入境,英属殖民地(新加坡等国)此时又将孙驱逐,他只好远赴美国向当地华侨募款。钱的重要性在起义时显得格外明显——要根据筹款的情况制定起义计划和时间,计算购运军械数量和召集的人数,外省来的义士的旅费和到广州后的生活费也必须考虑在内。通过孙中山等人的努力,在南洋、北美和香港等地共筹得十五万七千余元。
1911年7月,孙中山先在美国促成了美洲同盟会和致公总堂(洪门)联合,被授予“洪棍”之职。然后,他又在致公堂支持下成立了美洲中华革命军筹饷局,对外称国民救济局,并率领筹饷专员分南、北两路到美国各地筹款。武昌起义爆发后,孙中山立刻转赴欧洲,从事外交与借款活动,其他人员则继续在美国筹款。1912年初,筹饷局人员接到停止筹款的指示后,逐渐进行收尾工作。同年3月中旬,筹饷局人员将募捐登记册全部汇总,印制出《美洲金山国民救济局革命军筹饷征信录》,这也标志着此筹饷局正式解散。
此次筹款活动历时七个半月,涉及地区幅员广阔,算是辛亥革命之前孙中山筹款最成功的一次,数目亦很可观。现在翠亨孙中山故居纪念馆收藏的捐款《征信录》,就是当年筹饷局人员专门呈给孙中山的备案,曾由孙中山本人收藏。1912年3月,即将辞职的孙中山派人将一批个人藏档连同此件一同转运至澳门长兄孙眉处保存。1915年孙眉去世后,该批档案由孙眉之孙孙满聘请李善虹保管。经有关部门批准,1981年5月,这些档案的一部分被运至翠亨孙中山故居纪念馆保存,《征信录》也是在这个时候来到这里的。
刻印这本《征信录》的目的,是为了使筹款活动留下明白账,“以供众览”,“以招信实”。当年,筹饷局人员将手执的和发往各地的捐款登记册进行全面汇总,专门印制了这本捐款总账。《征信录》将每日、每地、每人的捐款数字详细开列,并将各月筹款总数、支款细目及支款总数分别注明。
四百三十个地区(埠)的华侨积极响应了这次筹款,捐款华侨姓氏多达一百四十个,一些捐款人或捐款商号名一看就不是真名,但耐人寻味。如思汉赵、专一郎、汉中一、逐满、生长异邦心思汉赵、胡还汉、刘逐满、赵思汉、朱思汉、刘恢汉、刘念汉、严思汉、兴汉灭满、刘复汉、黄攻清、反清氏、民族一分子、杨仇满、陈仇满、冯排满、“杀满记”(商号名)等,体现了社会“驱除鞑虏”之心。六十二个致公(总)堂机构以及一百四十五个商号慷慨解囊,捐款最多的为两千五百美元,最少的为一点五美元,合计捐款一万四千余美元。一万四千余人次(因有些华侨捐款不止一次,故计为人次)捐款,捐款最多的为一千美元,最少的不到一美元,总计捐款十一万五千余美元,人均捐款接近八美元。经中间人转交的款项共十七笔,合计三千六百二十九美元。除广大华侨响应革命号召进行捐款外,一些外国人也受到影响而纷纷解囊。据统计,这些资助中国革命的西方人士共有六十人,总共捐款近四百美元,其中捐款最多的为二十五美元,最少的为二十五美分。据笔者统计,筹饷局此次筹款活动总共募捐十三万六千余美元(含银行利息一千余美元)。
资金大部分最终用于资助广东地区的革命。据统计,筹饷局电汇给香港《中国日报》和金利源商号,由黄兴收取直接用于革命的款项有十万余美元;用于为革命军购买飞机及相关的费用各有一万多美元,两项合计约两万美元;用于筹饷局局务及其他开支的共计一万三千多美元。
有资料显示,孙中山发动的此次筹款活动是参考“革命股票”,以发行债券(中华民国金币券)的形式进行的,但从《征信录》来看,绝大部分华侨的捐款都低于五元。当时捐款五元以上方可获得金币券凭证,可见,大部分华侨的捐款都是无偿的。即使是捐款较多的商业机构或富商,也常有“不取债票”的慷慨之举,足见其对革命事业的热忱。孙中山曾感叹,“华侨是革命之母”。此中深意,读者可细心揣摩。
在华侨聚集区举行演讲是筹款的重要方式。演讲过后,听众受爱国精神感召,便把身上的铜元、洋元、毫洋和钞票掏出来捐献。孙中山动员其他会员给海外华侨写信,宣传建立民国的思想,争取他们入会,捐款支持革命。他常在信中说:“披坚执锐血战千里者,内地同志之责也;合力筹款以济革命者,海外同志之任也。”又说,“同盟会之成,多赖华侨之力,军饷胥出焉”。这无一不体现出华侨在支援革命中的重要作用,海外出钱,国内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