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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
该如何忘记?
剜心剔骨,剥皮抽筋,还是寄希望于神话故事中,莱忒河的水?
她想要忘记他。
不仅是他。还有那个在他怀里哭、笑、赌气、活得彻底的自己。
所以,要忘掉他,就意味着她要否认整段人生。
那不只是心脏剜去,那是要连同时间一起焚毁。
而人是无法和自己的时间和解的。
这是爱吗?
如果“爱”意味着温柔、理解、互相成全,那这绝对不是爱。
可如果“爱”是一个人明明知道会毁灭,还是一头撞上去,还在残骸里一遍遍摸索那点熟悉的温度,那这就是爱。
它像一棵被风折断的树。
根还在地下,树干已经干裂,它不是活着,也不是死了。
它只是在那儿。
那不是爱留下的印记,是存在留下的痕。
时间流淌过她的身体,那是一条看不见的河,从心口淌下去,流过她的胸腔、手腕、指尖,每一息的脉搏,也就是河流的潺潺。
那里有一个人的名字。
爱愿生啖其肉。
恨至结草衔环。
简随安以为,死亡,是答案,能让她忘记他。
可她数完那一粒粒药片,放在掌心的时候,她又想起他了。
没有逻辑,没有因果,只是下意识的想起。
她的身体在记得他。
她的记忆比她还忠诚。
想起他的声音。
那声“安安”。
低低的,带着笑意,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像落在她的颈侧,带着呼吸的温度。
她忽然想,他现在在做什么,会不会也在某个地方喝茶、看文件,眉头微微皱起。
他从不慌乱,从不失态。
连她哭的时候,他都能从容。
所以,她太想忘记他了……
刺眼的白。
她的喉咙发干,嘴里有苦味,胸腔里像塞着一团湿棉花。她试着动一动,连睫毛都沉得厉害。
然后,她闻到了那股熟悉的气味。
很淡的烟味,混着冷茶和一点檀香的味道。
她还没睁眼,就知道是谁。
她不想睁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