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读书经验(第2页)
中国有句老话说是“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意思是说,一部书上所写的总要比写那部书的人的话少,他所说的话总比他的意思少。一部书上所写的总要简单一些,不能像他所要说的话那样啰嗦。这个缺点倒有办法可以克服,只要他不怕啰嗦就可以了。好在笔墨纸张都很便宜,文章写得啰嗦一点无非是多费一点笔墨纸张,那也不是了不起的事。可是言不尽意那种困难,就没有法子克服了。因为语言总离不了概念。概念对于具体事物来说,总不会完全合适,不过是一个大概轮廓而已。比如一个人说,他牙痛。牙是一个概念,痛是一个概念,牙痛又是一个概念。其实他不仅止于牙痛而已。那个痛,有一种特别的痛法,有一定的大小范围,有一定的深度。这都是很复杂的情况,不是仅仅牙痛两个字所能说清楚的,无论怎样啰嗦他也说不出来的,言不尽意的困难就在于此。6所以在读书的时候,即使书中的字都认得了,话全懂了,还未必能知道作书的人的意思。从前人说,读书要注意字里行间,又说读诗要得其“弦外音,味外味”。这都是说要在文字以外体会它的精神实质。这就是“知其意”。司马迁说过:“好学深思之士,心知其意。”7意是离不开语言文字的,但有些是语言文字所不能完全表达出来的。如果仅只局限于语言文字,死抓住语言文字不放,那就成为死读书了。死读书的人就是书呆子。语言文字是帮助了解书的意思的拐棍。既然知道了那个意思以后,最好扔了拐棍。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得意忘言”。8在人与人的关系中,过河拆桥是不道德的事。但是,在读书中,就要过河拆桥。
6举例论证
为了说明言不尽意的困难,作者列举了生活中最为常见的“牙痛”来论证,具体有力,浅显易懂。
7引用论证
在对第三点经验“知其意”作了详尽的论证后,作者再次引用司马迁的名言,使论证更有权威性和说服力。
8比喻论证
虽然语言文字十分重要,但不能只抓住不放。作者将“语言文字”比作“帮助了解书的意思的拐棍”,来论证“知其意”后要正确使用语言文字,了解何时扔了拐棍最为合适,以达到“得意忘言”的境界。
上面所说的“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之下,还可以再加一句“意不尽理”。理是客观的道理;意是著书的人的主观的认识和判断,也就是客观的道理在他的主观上的反映。理和意既然有主观客观之分,意和理就不能完全相合。人总是人,不是全知全能。他的主观上的反映、体会和判断,和客观的道理总要有一定的差距,有或大或小的错误。所以读书仅至“得其意”还不行,还要“明其理”,才不至于为前人的意所误。如果明其理了,我就有我自己的意。我的意当然也是主观的,也可能不完全合乎客观的理。但我可以把我的意和前人的意互相比较,互相补充,互相纠正。这就可能有一个比较正确的意。这个意是我的,我就可以用它处理事务,解决问题。好像我用我自己的腿走路,只要我心里一想走,腿就自然而然地走了。读书到这个程度就算是能活学活用,把书读活了。会读书的人能把死书读活;不会读书的人能把活书读死。把死书读活,就能把书为我所用,把活书读死,就是把我为书所用。能够用书而不为书所用,读书就算读到家了。9
9对比论证
将“会读书的人”和“不会读书的人”进行对比论证,指出读书要能够“为我所用”,真正做到“明其理”。
从前有人说过:“六经注我,我注六经。”自己明白了那些客观的道理,自己有了意,把前人的意作为参考,这就是“六经注我”。不明白那些客观的道理,甚而至于没有得古人所有的意,而只在语言文字上推敲,那就是“我注六经”。只有达到“六经注我”的程度,才能真正地“我注六经”。10
10总括全文,升华论点
前文,作者分段论述了四点经验。在文章结尾处,他引用陆九渊的名言“六经注我,我注六经”,总结了读书的四点经验,不仅要“精其选”“解其言”,更要“知其意”“明其理”。
阅读赏析
冯友兰先生是我国当代著名的哲学家、教育家。纵观先生95年的生命历程,大多数时间都在求学、研究、著书立说,被称为“现代新儒家”。这就不难解释,读书为什么是冯友兰先生生命中最重要的事,足足持续了近百年之久。
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读书经历,不计其数、种类繁多的阅读书目,才使先生对“读书”二字有思考、有总结,才有了令我们深受启发的四点经验——精其选,解其言,知其意,明其理。的确,当今社会,几乎人人都有读书的条件和权利,但却鲜有人做出如此精准而条理的总结。
此外,本文的构造方式也十分规整。文章开头,冯友兰先生先是总括列出了四点经验,接着分段论述了各自的来龙去脉,并用多种论证方式加以论证。总分总式的结构安排使文章条分缕析,整篇文章都在围绕文题展开论述,结构井然,给读者一种踏实而安心的感觉。
阅读延伸
1。总分总式结构是议论文的基本范式之一。你还能说出其他几种范式吗?
2。议论文的结构大致可分为:引论、本论和结论三部分。请找出文章的哪几个自然段属于本论部分。
3。你是如何理解“六经注我,我注六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