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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宝林传残本七卷(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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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山山谷寺建立所谓隋薛道衡的《粲禅师碑》,大概是在楞伽宗的神秀门下普寂义福等人的势力最盛的时候,大概和上文提到的法琳的《可禅师碑》是同一个时期制造出来的假史料。

薛碑似已不可见了。独孤及的“舒州山谷寺隋故镜智禅师碑铭”(《毗陵集》九)明明提到:

碑版之文,隋内史侍郎河东薛公道衡,唐相国刑部尚书赠太尉河南房公琯继论撰之。

《毗陵集》此碑之后有两件附录:

一是大历七年(772)4月22日中书门下牒准南观察史张延赏“奉敕宜赐谥号镜智禅师……”的牒文(碑阴正文)。

一是独孤及碑的碑阴题记(无作者姓名)。

这两件碑阴都是可信的,因为那都是大历七年(772)立碑后的石刻。(《唐文粹》六十三也载独孤及此碑文,其后附有咸通二年[861]张延赏的曾孙张彦远的“碑阴记”,那是会昌毁法“塔与碑皆毁”之后咸通二年重刊碑文的题记,已在九十年后了。)碑阴题记中引了薛碑一段,房碑一段,参合讨论。其时三碑并存,故所引房碑一段六十二字可与《宝林传》载的房碑互相参校。碑阴文说:

薛碑曰,大师与同学定公南隐罗浮山,自后竟不知所终。其铭曰,留法眼兮长在,入罗浮兮不复还。据此,南游终不复此地也。

这可见薛道衡碑之作是很早的,其时楞伽宗(北宗)极盛,似有学者细细研究了道宣《续僧传》里关于达摩以下诸师的资料,请文人用薛道衡、法琳等人的名字作慧可、僧粲诸师的碑志,并且刻石建碑。如薛碑所记,即是用《道信传》的底子,其中无名的“二僧”,一个坐实了是僧粲,一个也有了名字,称为“定公”。但此碑还谨守《道信传》的结论,只说他们“南隐罗浮山,不知所终”。

此碑是楞伽宗的正统派建立的,故“南宗”的《宝林传》里不提他。《宝林传》此卷收有房琯做的《璨禅师碑文》。神会是房琯的朋友,故房琯此碑完全是用神会的见解——神会的“菩提达摩南宗”的法统史的看法——来发挥的。《宋高僧传》的《慧能传》说:

弟子神会,若颜子之于孔门也。……会于洛阳荷泽寺崇树能之真堂,兵部侍郎宋鼎为碑焉(宋鼎的《能大师碑》,当时刻石建立的不止一处,大概洛阳荷泽寺,韶州曹溪山,邢州开元寺,各立此碑。会昌毁法时,诸碑皆毁,独中央政权达不到的邢州一碑尚存。欧阳修的《集古录》,赵明诚的《金石录》第一千二百九十八,皆著录此碑。可惜此碑文现已亡失了)。会序宗脉,从如来下西域诸祖外,震旦凡六祖,画图缋其影,太尉房琯作《六叶图序》。

房琯的《六叶图序),我们已看不见了。但房琯的《璨禅师碑》的全文保存在《宝林传》里,凡有一千二字,还可以显示神会的见解用房琯的文字刻在石上。试引一段作例子:

如来以诸法付群龙,以一性付迦叶。[迦叶]付阿难,至菩提达摩东来付可,可付大师。传印继明,累性一体。自迦叶至大师,西国有七,中土三矣。至今号为三祖焉。

这里“自迦叶至大师,西国有七,中土三矣”,这十四字一句话,若不读我近三十年中校印出来的神会的《菩提达摩南宗定是非论》的敦煌写本,谁都读不懂其中的意思。在《南宗定是非论》里,有这一段问答:

远法师问:唐国菩提达摩既称其始,菩提达摩复承谁后?又经几代?

[神会]和尚答:菩提达摩西国承僧伽罗叉,僧伽罗叉承须婆蜜(当作“婆须密”,下同),须婆密承优婆崛,优婆崛承舍那婆斯,舍那婆斯承末田地,末田地承阿难,阿难承迦叶。迦叶承如来付。唐国以菩提达摩而为首。西国以菩提达摩为第八代。……自如来付西国与唐国,总经有一十三代。

远法师问:据何得知菩提达摩在西国为第八代?

和尚答:据《禅经序》中具明西国代数。又惠可禅师亲于嵩山少林寺问菩提达摩西国相承者,菩提达摩答一如《禅经序》所说。(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二十九本,胡适的新校完的敦煌写本神会和尚遗著两种,页八四九。参看胡适校敦煌唐写本“神会和尚遗集”,卷三,页一七八——一七九。又参看胡适的“荷泽大师神会传”,第三章“菩提达摩以前的传法世系”。)

神会误认了东晋晚年庐山译出的《达摩多罗禅经》的首段(序)里的“达摩多罗”就是“菩提达摩”,这是一个根本错误。这个根本错误,经过了一千几百年,中国、韩国、日本的禅宗信徒到今天都不曾觉悟。庐山译的《禅经序》里略举了大迦叶以下“诸持法者”,只举了九个人,其中第八位是达摩多罗。神会误认了这个名单就是菩提达摩在印度的传法世系,这是第二大错误。他没有印度佛教史的知识,就没有想从释迦如来到菩提达摩,这一千多年,怎么止有八代!所以八代之说,不久就被驳倒了,推翻了。天宝以后,佛教各派系纷争法统,纷纷提出“菩提达摩以前在西国共有几代”的问题,有提出二十四代的,有提出二十五代的,有提出五十一代的。八代太少了,五十一代又嫌太多了,故后来渐渐归到“西天二十八祖”的说法。

但《宝林传》里的房琯碑文居然有“自迦叶至[璨]大师,西国有七,中土三矣”的文字,恰与敦煌出土的两本神会《南宗定是非论》相印证。这一点就够证明此碑确是神会托房琯作的,也够证明此碑文是一件重要的史料。

试再引此碑的铭词云:

迦叶至我兮,圣者十人。

貌殊心一兮,相续一身。

我们若不知道神会《南宗定是非论》的西国传法自迦叶至达摩止有八人之说,也就不懂“圣者十人”的话了。

房碑是何时撰刻的呢?碑文中说:

洎皇唐天宝五载,有赵郡、李常,士林精爽,朝端向望,自河南少尹左迁同安郡别驾。怆经行之丘墟,慨茔垅之芜没。兴言改举,遐迩一辞。于是启坟开棺,积薪发火,灰烬之内,其老耿然。胫骨牙齿,全为舍利,坚润玉色,鉴铛金振,细圆成珠,五彩相射者,不可胜数。四众争趋,叹末曾有……宝塔肇兴,庄严云备。……非别驾李公,孰能权舆建立光若此者乎?

此卷在碑文之后,有叙事一长段,可与碑文参证:

天宝五载,乙酉之岁,(适按五载是丙戌,乙酉是四载。)有河南少尹李常特往荷泽寺问神会和尚:“三祖师墓在何所?弟子往往闻说入罗浮而不还,虚[耶?]实耶?”和尚答曰,“夫但取文佳合韵,赞大道而无遗。若据实由,墓在舒州山谷寺北。”

是时李尹虽知所止,心上(尚)怀疑。其年七月十三日奉玄宗敕贬李尹为舒州(即同安郡)别驾。至任三日,僧道等参李尹,李尹问曰,此州有山谷寺不?三纲答,有。李尹问曰,寺后有三祖大师墓虚实?上座僧惠观答,实有。其年十一月十日,李尹与长史郑公及州县官僚等同至三祖墓所,焚香稽白,发棺而看,果有灵骨,便以阇维,光现数道。(阇维是火葬,即碑文说的“积薪发火”。)收得舍利三百余粒。李尹既见此瑞,遂舍俸禄,墓所起塔供养,一百余粒现在塔中。使人送一百粒与东都荷泽寺神会和尚。和尚于浴堂院前起塔供养。一百粒,李尹家中自请供养。

这两段记述是很有趣味的。看李常问的“入罗浮而不还”,明明是所谓薛道衡碑的文字。神会答“文佳合韵”,也明明是指薛碑不可靠。此传说李常与神会问答在先,而李常贬舒州在后。但我们读《旧唐书》《玄宗本纪》及房琯、韦坚、李林甫诸传,可以明白房琯与李常都是天宝五载(746)七月为了韦坚李适之两案被李林甫贬谪的。房琯从给事中贬为宜春太守,李常从河南少尹贬为舒州别驾。宜春在今江西宜春县,与舒州相去不很远。大概在李常离开洛阳之前,神会就授意给他,要他发掘所谓“三祖墓”了。把两百年的“灵骨”掘出来火葬,得着舍利三百余粒,这都是预定的计划。所以我们猜想房琯作塔碑,可能是他在宜春太守任内的事,约在天宝五六年之间,刻碑可能也在那时候。

《宝林传》记房琯的官衔为“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清河郡开国公”。房琯作宰相是天宝十五年(756)七月的事,封清河郡公是至德二年(757)十二月的事。这都不是碑文上的官衔。独孤及在大历七年(772)作“三祖镜智禅师碑”,提到“唐相国刑部尚书赠太尉房公琯”,那是房琯死后追赠的官了。

1959年11月尾写成(收入《胡适手稿》第七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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