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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解经辨文(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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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等记载,若是完全孤证,尚可说是陈寿用的新名词;但证以后汉译经与《牟子》,我们不能不承认佛之译名久已成立,故陈寿在魏、晋之间(生蜀汉建兴元年,死晋元康七年,223-297)屡用佛字,正是用后汉通用的名词记后汉的史事。——凡此四事,皆是后汉史料。其实范书《西域传论》只是说两汉方志不记佛道之“精文善法导达之功”,与佛教徒所夸说的“神化”大不相同,为可疑耳。我们不当因此致疑后汉无佛之名词及记载。

现在回到《四十二章经》本题。

梁僧祐《出三藏集记》云:

《旧录》云:孝明皇帝四十二章。安法师所撰录阙此经。

隋开皇十四年(594)法经的《众经目录》列《四十二章经》于“佛灭度后抄录集”之“西域圣贤抄集分”之下:

四十二章一卷,后汉永平年竺法兰等译。

隋开皇十七年(597)费长房《历代三宝记》著录此经最详:

《旧录》云:“本是外国经抄,元出大部,撮要引俗,似此《孝经》一十八章。”道安录无。出《旧录》及朱士行《汉录》。僧祐《出三藏集记》又载。

梁任公先生很怀疑这部《旧录》,他以为道安以前并无著经录之人,但他又推定《旧录》殆即支敏度的《经论都录》。他说:

考祐录《阿述达经》,《大六向拜经》两条下引“旧录”,长房录所引文全同,而称为“支录”,则凡僧祐所谓“旧录”,殆即支敏度之《经论都录》。若吾所推定不谬,则《四十二章经》之著录实自“支录”始矣(适按,长房录明说《旧录》与朱士行《汉录》均著录此经)。支敏度履历,据《内典录》云,“晋成帝时豫章沙门”,其人盖与道安同时;但安在北而彼在南,然则此书(四十二章)或即其时南人所伪撰,故敏度见之而道安未见也。

《旧录》即是支敏度的《经论都录》,梁先生的考证似无可疑。支敏度本在长安,晋成帝(326-342)时与康僧渊、康法畅同过江(见《高僧传》四)。其时道安(死385)尚在少年。支敏度的《都录》作于道安《经录》之前,故僧祐称为《旧录》。若安录以前无著经录之人,则《旧录》之称为无意义。道安之录所以笼罩群录,全在他首创新例,“铨品译才,标列岁月”(僧祐录自序中赞安录之语),并不是因为以前无有经录。僧祐《续撰失译杂经录》自序云:“寻大法运流,世移六代,撰著群录,独有安公。”此可见安录所以前无古人,在于考订群录,而不是因为他以前无著经录之人。

今考僧祐所引《旧录》著录各经年代最晚者为晋成帝时康法邃抄集的《正譬喻经》十卷。成帝以后译的经,无有引“旧录”的。这可见《旧录》确在道安经录之前。其时北方屡遭大乱,而江左粗安,丹阳一带本是后汉的佛教中心,故保存后汉译经较多,或有支敏度见着而道安未见之本,亦不足怪(祐录多有“安录先阙”之经,并引安公自序“遭乱录散,小小错涉”以自解)。

《旧录》说此经是“撮要引俗”之作,故法经目录列为“抄录集”。道安不著录此经,也许是因为此经是“撮要引俗”之作而不是译经。此可以见安录之谨严,而不足以证明此经为道安所未见。《牟子》所记,可证后汉末年确有此经,僧祐著录此经,其下云:

右一部凡一卷,汉孝明帝梦见金人,诏遣使者张骞、羽林中郎将秦景到西域,始于月支国遇沙门竺摩腾,译写此经还洛阳,藏在兰台石室第十四间中。其经今传于世。

此段全用《牟子理惑论》之文。《旧录》本明说此经系“撮要引俗”之作,而僧祐过信《理惑论》,故不用《旧录》之说。费长房始全引《旧录》之说,使我们知道《旧录》也是很谨严的经录,其态度谨慎过于僧祐。僧祐经录自序中也有“孝明感梦,张骞远使,西于月支写经四十二章,韬藏兰台”的话;序中又说,“古经现在,莫先于四十二章;传译所始,靡逾张骞之使”。他这样尊崇此经,所以不能接受“撮要引俗”之说了。

费长房《经录》于支谦条下亦列有《四十二章经》,注云:

第二出,与摩腾译者小异,文义允正,辞句可观。见《别录》。(《大唐内典录》与《开元录》皆引此文)

梁任公先生说,“此《别录》即支敏度之《众经别录》,其他经录无以别名者”。按《大唐内典录》第九:

东晋沙门支敏度《经论都录》一卷……又撰《别录》一部。《众经别录》(二卷,未详作者,言似宋时)上卷三录:大乘经录第一,三乘通教录第二,三乘中大乘录第三。下卷七录:小乘经录第四,篇目阙本录第五,大小乘不判录第六,疑经录第七,律录第八,数录第九,论录第十。都一千八十九部,二千五百九十三卷。

长房所见《别录》,或是此录,僧祐似不曾见此录。

支谦译经部数,诸经录各不同:

僧祐录只载三十六部。

慧皎的《高僧传》只载四十九经。

长房此录有一百二十九部,合一百五十二卷。

长房自己说:

房广检括众家杂录,自《四十二章》以下,并是别记所显杂经,以附今录。量前传录三十六部,或四十九经,似谦自译。在后所获,或正前翻多梵语者。然纪述闻见,意体少同;目录广狭,出没多异。各存一家,致惑取舍。兼法海渊旷,事方聚滴,既博搜见闻,故备列之。而谦译经典得义,辞旨文雅(皎传作“曲得圣义,辞旨文雅”。此处“典”是“曲”之讹,又脱“圣”字),甚有硕才。

我们看长房所引“别录”记支谦《四十二章经》的话,应该注意两点:

第一,《别录》明说此是“第二出,与摩腾译者小异”。可见《别录》作者实见此经有“小异”的两个本子:其一他定为后汉译,其一他定为支谦译。

第二,《别录》明说支谦译本“文义允正,辞句可观”。这又可见他所认为后汉译本必是文辞比较朴素简陋的本子。

汤锡予先生(文引见前)指出《高僧传》说竺法兰译的《四十二章经》流行江左,其实即是支谦译本,后人误传为汉译。汤先生认现存之本即是支谦本,我很赞同;费长房已疑心他所得的支谦译经“或正前翻多梵语者”,今本《四十二章》确可当“文义允正,辞句可观”之赞辞,可定为支谦改译之本。但依《别录》所记,似江左确另有旧译本,无可疑也。

1933年4月3日

附录一寄陈援庵先生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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