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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宗考(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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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四行是达摩禅师亲说,余则弟子昙林记师言行集成一卷名曰《达摩论》也。

昙林也许就是《续僧传》中达摩传附记的林法师。传中说林法师当“周灭法时(577),与可(慧可)同学,共护经像”。

道宣生于596,死于667,他用的材料是六七世纪的材料,比较最近古,最可信。我们看八世纪前期净觉的《楞伽师资记》的达摩传,还可以看出那时的人还尊重道宣所记,不敢妄加材料。到了八世纪以后,有许多伪书出现,如《圣胄集》,《宝林传》等书,大胆的捏造伪史,掭出了无数关于达摩的神话(《宝林传)久已失传,近年日本发现了一卷,中国又发现了六卷,共有七卷,不久将刊入《宋藏遗珍》内)。北宋和尚道原在十一世纪初年编纂《景德传灯录》,尽量采纳了这些伪造史料,最不可信。后人看惯了那部十一世纪的《传灯录》,习非成是,竟不认得七世纪中叶道宣《续僧传》的史料真可宝贵了。

三、慧可

菩提达摩的弟子,现在可考的,有这些人:僧副、慧可、道育、昙林。

(1)僧副:《续僧传》有传,传末说梁湘东王萧绎(后为梁元帝)曾奉令作僧副碑文,此碑今不存了,道宣所记似是根据碑文。僧副是太原祁县人,从达摩出家后,曾“周历讲座,备尝经论”。齐建武年,他游南方,住钟山的定林下寺,他:

行逾冰霜,言而有信。三衣六物,外无盈长。应时入里,道俗式瞻。加以王侯请道,颓然不怍。咫尺宫闱,未尝谒近。既行为物览,道俗攸属。梁高(武帝)素仰清风,雅为嗟赏。乃命匠人考其室宇,于开善寺以待之。副每逍遥于门,负杖而叹曰:“……宁贵广厦而贱茅茨乎?”……乃有心岷岭,观彼峨眉。会西昌侯萧渊藻出镇蜀部,于[是]即拂衣附之。……遂使庸蜀禅法自此大行。久之还金陵,复住开善。……不久卒于开善寺,春秋六十有一,即普通五年(524)也。……疾亟之时,有劝修福者,副力疾而起,厉声曰,“货财延命,去道远矣。房中什物,并施招提僧。身死之后,但弃山谷,饱于鸟兽,不亦善乎?勿营棺垅以乖我意”。门徒涕泪,不忍从之。

依此传看来,他虽然和帝王贵人交通往来,但仍保持他的生死随缘的态度,不失为达摩的弟子。

(2)道育:事迹无可考。《续僧传》说达摩在北魏传授禅学,于时合国盛弘讲授,乍闻定法,多生讥谤。有道育、慧可,此二沙门,年虽在后,而锐志高远。初逢法将,知道有归,寻亲事之,经四五载,给供咨接,[达摩]感其精诚,诲以真法。

(3)慧可:又名僧可,俗姓姬氏,虎牢人。他是一个博学的人,“外览坟索,内通藏典”。《续僧传》说他“年登四十,遇天竺沙门菩提达摩游化嵩洛;可怀宝知道,一见悦之,奉以为师,毕命承旨,从学六载,精研一乘,理事兼融,苦乐无滞”。这似乎在达摩的晚年,达摩已很老了,慧可只有四十岁,所以上文说“年虽在后,而锐志高远”,本不误。《楞伽师资记》误作“年十四”,《历代法宝记》(敦煌出土,有巴黎、伦敦两本,现收入《大正大藏经》第五十一卷)作“时年四十”,可证《续僧传》不误。(编者按:“远流本”此处补有胡适按语:“适按,后来神会见慧能,也是‘年四十,传讹作‘年十四’!”)

慧可颇通中国典籍,所以他能欣赏达摩的简单教义。达摩的四行,很可以解作一种中国道家式的自然主义的人生观:报怨行近于安命,随缘行近于乐天,无所求行近于无为自然,称法行近于无身无我。慧可是中国文人出家,传中说他能“发言入理,不加铅墨;时或缵之,乃成部类,具如别卷”。据此可见慧可似有文集流传于后世,道宣还见着这部集子,后来失传了。《续僧传》说,有向居士,幽遁林野,于天保(550-559)之初致书通好,书云:

影由形起,响逐声来。弄影劳形,不知形之是影;扬声止响,不识声是响根。除烦恼而求涅槃者,喻去形而觅影;离众生而求佛[者],喻默声而求响。故迷悟一途,愚智非别。无名(编者按:“远流本”此处补有胡适按语:“适按,此是无名,假名之说。”)作名,则是非生矣;无理作理,则诤论起矣。幻化非真,谁是谁非?虚妄无实,何空何有?将知得无所得,失无所失。未及造谈,聊伸此意,想为答之。

慧可答他道:

说此真法皆如实,与真幽理竟不殊。

本迷摩尼谓瓦砾,豁然自觉是真珠。

无明智慧等无异,当知万法即皆如。

愍此二见之徒辈,申词措笔作斯书。

观身与佛不差别,何须更觅彼无余?

我们看这两位通文墨的佛教徒的酬答,可见达摩的简单教义在那第一代已得他们的了解与接受。我疑心这种了解和魏晋以来的老庄思想不无关系。向居士的“迷悟一途,愚智非别”;慧可的“无明智慧等无异”,“观身与佛不差别”,固然即是达摩的“无自无他,凡圣等一”,可是中国文士所以能容易接受这样一种显然不合常识的教义,也许是因为他们久已听惯了中国道家“齐是非”,“齐万物”的思想,不觉得他的可怪了。

在实行的方面,达摩一派是“奉头陀行”的。《续僧传》说:“可常行,兼奉头陀。”头陀(Dhuta)是佛教中的苦行方面,原义为“抖擞”,即是“抖擞烦恼,离诸滞著”。凡修头陀行的,在衣食住三方面都极力求刻苦自己,须穿极少又极简单的衣服;须乞食,又不得多食;住宿须“阿兰若”,即是须住在远离人家的荒僻处,往往住在树下或坟墓之中。又须常趺坐而不横卧。达摩的教义本来教人“苦乐随缘”,教人忍受苦痛,都无怨怼。头陀苦行自是训练自己忍受苦痛的方法。

《续僧传》说慧可在邺宣传“情事无寄”的教义,深遭邺下禅师道恒的嫉妒,恒遂深恨,谤恼于可,货赇官府,非理屠害。[可]初无一恨,几其至死,恒众庆快。

末句不很明白。大概应解作:慧可受屠害,初不怨恨,只希望自己的一死可以使道恒一党庆快。但慧可并不曾被害死。传中下文说:

可专附玄理,如前所陈,遭贼斫臂,以法御心,不觉痛苦。

火烧斫处(这是消毒的方法),血断帛裹,乞食如故,曾不告人。

这个故事,因道宣原文不很明白,就被后人误解作慧可被人害死了。如《传灯录》(卷三)慧可传说他:

于筦城县匡救寺三门下,谈无上道,听者林会。时有辩和法师者,于寺中讲《涅槃经》,学徒闻师阐法,稍稍引去。辩和不胜其愤,兴谤于邑宰翟仲侃,仲侃惑其邪说,加师以非法,师怡然委顺。识真者谓之偿债。时年一百七岁,即隋文帝开皇十三年癸丑岁(593)三月十六日也。

《传灯录》全抄袭《宝林传》(卷八)伪书,《宝林传》改窜《续僧传》的道恒为辩和,改邺下为筦城县,又加上“匡救寺三门下”,“邑宰翟仲侃”,“百七岁”,“开皇十三年三月十六日”等等详细节目,看上去“像煞有介事”,其实全是闭眼捏造。七世纪中叶的道宣明说慧可不曾被害死,明说“可乃从容顺俗,时惠清猷,乍托吟谣”,然而几百年后的《宝林传》却硬说他被害死了!七世纪中叶的道宣不能详举慧可的年岁,而几百年后的《宝林传》却能详说他死的年月日和死时的岁数,这真是崔述说的“世愈后而事愈详”了!

《传灯录》又根据《宝林传》,说达摩在嵩山少林寺终日面壁而坐,神光(《宝林传》捏造慧可初名神光)朝夕参承,莫闻诲励。

其年十二月九日夜,天大雨雪,光坚立不动,迟明积雪过膝……光潜取利刀,自断左臂,置于师前。师知是法器,乃曰,“诸佛最初求道,为法忘形。汝今断臂吾前,求亦可在”。师遂因与易名曰慧可。

这也是《宝林传》的闭眼瞎说。道宣明明说是“遭贼斫臂”,而《宝林传》妄改为自断其臂。(编者按:“远流本”此处补有:“胡适按,胡适本《定是非论》(一六〇——一六一),石井本《神会录)(五三——五四),皆说‘立雪’及断臂事。但无‘十二月九日夜’等字。可见作《宝林传》在神会之后。”)自从《传灯录》采此伪书妄说,九百年来,断臂求法之说就成为公认的史实了,我们引此两段,略示传说演变的痕迹,使人知道道宣《续僧传》的达摩、慧可两传是最干净而最可靠的最早史料。

《宝林传》与《传灯录》记慧可死在开皇十三年(593),这是完全无据之说。慧可初见达摩时,年已四十;跟他五六年,达摩才死。我们假定达摩死在魏永安三年(530)左右,其时慧可年约四十五六。《续僧传》说:

林法师……及周灭法,与可同学,共护经像。

北周毁佛法在武平五年(574),但慧可在齐都邺下,邺都之破在北齐承光元年正月(577),齐境内毁佛法即在此年(齐境内毁法事,详见《续僧传》卷八的《慧远传》,但传中误记此事在承光二年春,承光无二年,当是元年之误)。其时慧可已九十二岁了。如果“与可同学”一句不作“与慧可的同学共护经像”解,那么,慧可大概就死在邺都灭法之后不久(约577),年约九十二岁。

慧可的死年在灭法时期,大概不误。《续僧传》卷七的慧布(摄山三论宗的大师)传中记慧布:

末游北邺,更涉未闻。于可禅师所,暂通名见,便以言悟其意。可曰,“法师所述,可谓破我除见,莫过此也”。[布]乃纵心讲席,备见宗领,周览文义,并具胸襟。又写章疏六驮,负还江表,并遗朗公(开皇寺的法朗,也是三论宗的大师,死在581),令其讲说。因有遗漏,重往齐国,广写所阙,赍还付朗。

慧布死在陈祯明元年(587),年七十。传中说他“末游北邺”,又说他“重往齐国”,可见他和慧可相见,当在北齐建国(550)之后,灭亡(577)之前。看“末游”之句,可见他两次北游已在晚年,当在邺都破灭之前不久。所以《续僧传》记慧可活到邺都灭法之时,大概是可信的。

(4)林法师:林法师也附见慧可传下,也许就是那位记录《达摩论》的昙林。他也是一位博学的和尚,起初本不是楞伽宗,《续传》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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