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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到嘴的叫天晓飞了(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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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那可不想再次让到嘴边的公鸡飞走了,马上找了个借口:“啊,堂弟,没想到在这儿遇见你,真是幸会!令尊大人和我父亲可是拜把子兄弟,你我就是堂兄弟,我一直想找机会认识你,没想到今天在这儿遇见了,真是三生有幸啊!”[7]

列那本以为自己还得再准备一番说辞才能糊弄过去呢,没想到叫天晓竟然信了!

看到叫天晓将信将疑,列那继续讨好地说道:“堂弟你可真是一表人才,比令尊大人还英俊。你们家族的基因可真是好啊,我父亲说令尊大人是鸡族的骄傲,农场的荣耀,他美妙的歌喉,比百灵鸟唱得还好听,我父亲常常为了听令尊大人唱歌而忘了吃饭,或许你的声音也这么好听?”

叫天晓马上清嗓子,傲娇地说道:“这有什么难的,我唱几句你听听不就知道了!”

叫天晓使出浑身解数表演给列那看,列那假装对他的歌喉感兴趣,实则盯着他粉嫩的脖颈想着一会儿怎么一口咬下去。[8]

叫天晓一曲终了,列那用力鼓掌,一脸激动地说道:“不错,不错,堂弟,你的歌声简直绝了,说句不大尊敬的话,令尊大人不如你啊。不过我听父亲说,他专门向令尊大人讨教过怎么才能唱出美妙的歌声,令尊大人说秘诀就在眼睛上,只要闭着眼睛专心唱就能把好嗓子发挥到极致,想必你这么做会唱得更动听!”

列那胡说八道一通,叫天晓居然一点儿都没怀疑!

他已经沉醉在列那的恭维中无法自拔了,他或许没意识到鸡和狐狸怎么可能拜把子,也不知道闭着眼睛和唱歌怎么可能有关系,他就是喜欢听别人恭维他、赞美他。

叫天晓按照列那说的,把眼睛闭起来,刚要开口唱歌,列那趁机一扑,把满脸得意的叫天晓叼走了![9]

而这一幕,恰好被娉特看到了。

她马上发出高亢的声音,折腾得整个鸡群都乱套了。

农场主一听见声音慌慌张张地跑过来。他眼睁睁看着狐狸把自家大公鸡叼跑了,马上喊人去追,但列那是谁,怎么会轻易让人抓住!

过了好一会儿,列那跑累了,叫天晓提议休息一下。列那觉得反正他们也追不上了,便找了一棵矮树靠着休息。

没想到的是,就在这时,农庄里放出来的猎犬追上来了。列那大惊失色,也顾不上叫天晓,急忙忙跑了。

“唉,”逃脱后的列那垂头丧气,郁闷至极,“到嘴的食物又跑了。”

阅读赏析

本章里,列那美滋滋地来到了一个大农场,见到了一大群鸡,他开心坏了。凭借着十足的耐心和花言巧语,他最终叼走了一只骄傲的大公鸡叫天晓。只可惜,最后关头被农场里的猎人追了上来,列那无奈之下放弃到嘴的公鸡,赶忙逃命了。

作者在本章塑造了两个典型角色,一个是会解梦的娉特,另一个就是大公鸡叫天晓。娉特生的蛋又大又漂亮,还会解梦,在鸡群里非常有威望;大公鸡叫天晓骄傲自大,自视甚高,在列那一番花言巧语的哄骗之下不能自持,陶醉不已,以致差一点儿就被列那吃掉。两个角色性格特征对比鲜明,让人印象深刻。

阅读延伸

1。请你仔细分析和对比一下娉特和叫天晓的性格特征,并从中学习塑造典型人物形象。

2。你认为叫天晓被列那抓住的原因是什么?

[1]叙述、景物描写景物描写,是指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的风景、物体的描写。景物描写主要是为了显示人物活动的环境,使读者有身临其境之感。画线处的景物描写是为了烘托列那兴致勃勃的样子,也暗示了列那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2]承接上文果然,出来寻找猎物的列那居然遇到了一个大农场,农场里面还有一大群鸡。

[3]伏笔伏笔,主要指作者对将要出现的人物和时间做预先的提示。伏笔用得好,会达到前后照应、结构完整的效果。既然说到了母鸡娉特会解梦,那么后续就一定会出现她解梦的情节。

[4]语言描写这句语言描写表达了叫天晓什么性格特征?自负。他对其他鸡的小心敏感不以为然,却自我感觉良好,说话处处显摆自己在院子中的权威和地位。

[5]前后照应照应前文中娉特会解梦的表述。

[6]语言、动作描写叫天晓性格骄傲自负,听不进去劝告,怕是早晚要吃亏。

[7]语言描写偷袭不成,列那立刻换了法子——拉关系,套近乎,假意奉承。大公鸡叫天晓是个骄傲自大的性子,这一招必然管用。

[8]语言描写、叙述哪怕列那的骗术很拙劣,骄傲的大公鸡还是上当了。叫天晓骄傲自大,听不进同伴的劝告却能听进去虚伪的恭维之词。

[9]叙述、动作描写狐狸满嘴谎言,阴险狡诈,不费什么力气就把大公鸡叼走了。作者的动作描写总是干净利落,迅速完成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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