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足刑(第2页)
小林低声说:“泥土是我们掘的,汗是我们流的,桶子是我们搅的,那么我们也可以卖金刚钻了。”
四喜子想了一想,说道:“是呀。”
“四四格为什么可以拿去卖钱呢?”
“我不知道。”
还有一个制造金刚钻的孩子叫木木。木木说:“那我们拿去卖吧。”
“同意!”
小林问:“要是四四格知道了,他会不会打我们?”
四喜子又想了一想,说道:“我说不会。我们可以对四四格说,‘这是我们的东西,我们可以卖掉,你管不着!’”
这天他们三个人都不睡,他们三个人拿了几颗金刚钻,溜到了街上。
木木就吆喝着:“一二三,卖金刚钻!一二三,卖金刚钻!价钱公道,每颗只要五万!”
有一位老太太走了过来:“少一点儿行不行?”
四喜子说:“五万够便宜的了,奶奶!”
老太太摇头:“太贵,太贵。”
老太太就走了。走了几步,她又打回头,拿起一颗金刚钻细细地看了一会儿,忽然她嚷了起来:“这是假的!”
小林不服了:“怎么是假的!”
“你们是什么公司的?为什么没有商标?”
“这是我们自己造的。”
说呀说的有一个巡警跑过来了。这个巡警有四只眼睛。巡警一把抓住木木、小林和四喜子:“你们这批小鬼是不是咕噜公司里的?”
“是的。”
巡警把他的四只眼睛都睁得大大的:“好,你们竟把咕噜公司的金刚钻偷出来卖!跟我走!”
“什么偷出来卖!这是我们自己造的!”
“不管,跟我走!”
他们三个人正想要逃走,那个巡警已经拿出一根绳子把他们三个绑起来了。
巡警把他们带到一个官儿面前,这位官儿是个狐狸,是平平的弟弟,叫作包包。包包的脸是黑色的,身子也是黑色的。包包说:“你们为什么要偷金刚钻出来卖?”
“我们没有偷,这些金刚钻都是我们自己造的。”
“是呀,我可长得很美丽。所以你们偷了东西,就得罚你们。”
小林大叫道:“我们刚才说我们没有偷,是我们自己做出来的!”
包包点点头道:“不错,我已经到御花园去过了,大家都称赞我美丽。我既然很美丽,所以你们到这里来了,我就得罚你们。”
小林小声问四喜子:“这个官儿说话干吗那么奇怪?”
“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