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原则(第3页)
记住孩子的年龄
任何一条养育建议,无论是本书或是其他育儿书籍,都应该以不同手段应用于不同年龄的儿童,我们对孩子采用的育儿技巧也应该随着他们的成长而有所改变。例如,当一个婴儿因为你拿走了他正在玩的不当物品而大哭,那么可以用一个新游戏或新玩具转移他的注意力。但这种转移对于一个年龄稍大的儿童来说毫无作用,甚至有些无礼,这就好比你抱怨某件令你烦心的事,而你的配偶却转移了话题。
在符合事实的前提下以最好的可能性看待孩子的动机
这句话出自育儿专家兼教育学家内尔·诺丁斯,是我迄今为止看到的最明智的育儿建议。它来源于两个事实:一,我们通常不能确切知道为何一个孩子会出现某种行为。二,我们对其行为理由的看法会创造出一个自我实现预言,如果我们假设某个不恰当行为的动机是出于孩子制造麻烦的罪孽欲念或试探他能否侥幸逃脱处罚——或者我们将这些行为归因于这孩子天生就是个捣蛋鬼——那么孩子就真的会变成我们担心的样子。孩子建立的自我动机理论部分上是以我们对其动机的假设作为基础的,而后他们据此而行动:“你们认为我天性很坏并且需要被时刻控制吗?好吧,看看我怎么用行为证明你们是对的。”
有时在我的工作坊,我会邀请参与者回忆其童年时做错事,或者被指责做错事的某次经历。我要求他们设法尽可能想起该次事件的细节:成年人对他们说过什么、做过什么,结果发生了什么。我总是震惊于这些人生动的记忆,好像这些事就发生在几周之前,而非几十年之前。这种练习通常可以从儿童角度出发唤醒对惩罚的感觉,其伤害是多么深,其好处是多么少。我也惊讶于这些故事中总是会出现老师和家长尚未掌握全部事实就断定他们做了某件坏事,尽管真相远非如此。即便只是因为我们不想让孩子长大后有朝一日在工作坊里这样讲述我们,我们也应该记住这个教训。
即使家长没有说出孩子之所以出现某些行为要归因于他太傻、太坏、太危险,而只是心里这样认为,也会产生重大影响。不是只有说出这些归因才会发生作用,只要脑子里有这样的想法就会产生影响。尽管我们可能从来不说孩子的坏话,但对孩子动机的假设却无孔不入地影响着我们对孩子的行为。这些假设越负面,我们就越容易对孩子施以不必要的控制。
还好,我们可以将“恶性循环”变成“良性循环”。如果我们没有确凿的反面证据,为何不假设发生的一切可能有一个无伤大雅的解释呢?或许看起来是故意的攻击行为实际上是个偶然事故;或许看起来是偷窃的行为实际上根本不是偷窃。用好的价值观去揣摩孩子的动机就会帮助孩子建立好的价值观,他们会因而认定自己身上什么是最好的,并努力不辜负我们对他们的信任。
弄清最好可能性归因的道理,最显而易见的情况就是孩子的幼稚程度。孩子的调皮捣蛋通常可以被解释为只是缺乏做事技巧或指导,来源于想要探险的单纯欲望,却没有能力预见自己的行为会产生什么后果。当家长火冒三丈地大声质问孩子“你究竟为什么要做那件事?是你笨吗?”时,我想象孩子的回答会是“不,我不笨!我只有三岁!”同样,即使你已经对无数次捡起掉在地板上的勺子厌烦透顶,但重要的是你要意识到,一岁的孩子不断从高椅上扔下勺子,是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就是喜欢扔东西,而不是因为他在“考验你的极限”,当然也不是因为他在试图让妈妈痛苦。仅仅由于孩子的行为会对你产生负面影响,并不意味着那就是他的意图。
那么我们如何能让“良性循环”运作起来?一个5岁男孩捡起一块大石头并看起来准备将它扔出去,“一个站在附近的老师若无其事地对他说:‘把石头借我一下。’然后用石头碰触孩子的头,以演示一块石头会如何打到同学的头。接下来,这个老师将石头还给了男孩,并说‘小心拿住’。”这是发生在日本一所学校的场景,儿童早期教育专家凯瑟琳·刘易斯指出,她对这位老师“既没有要求孩子放下石头,也没有暗指孩子会故意扔出石头”感到惊讶。相反,这位老师暗指这只是信息掌握的问题——也就是说,男孩还没有仔细考虑过石头会伤害到他人。这位老师的行为还暗指男孩是有能力自控的,毕竟,他将石头还给了男孩。相比之下,如果这位老师拿走了石头,或对男孩强加惩罚,男孩或许就会认定自己不值得信任或无能力自控,他会将焦点放在把惩罚当做不扔石头的理由,而非伤害他人的危险。
我要重申,这条原则对于低龄儿童尤其重要,他们看起来不良的举动实际上可能要归因于其年龄(因而我们的积极假设很可能是准确的),他们的自我感觉正在形成(因而我们的假设,无论积极还是消极,对他们影响更大)。然而即使是高龄儿童,我们的第一反应也不应该是责备:“哦,你肯定是做了什么让他恼火的事。”相反,我们需要同情孩子,并试图理解孩子为何会出现这样的行为。
不说没必要的“不”
大家普遍认为,今天的家长对孩子“不”字说得不够频繁,声称“放任自流正在日趋泛滥,成年人没有施以足够控制而导致孩子被宠坏了”。我已经讨论过这个臆断,不过论述实施强硬措施的具体问题有助于说明白其中的道理。
事实是,大多数家长都在不断地对孩子说“不”。描述性研究显示,低龄儿童尤其会被阻止做自己想做的事,或被迫做自己不喜欢的事,简直可以说是每几分钟一次。(如果你不信,可以试着跟踪观察你家里一天发生的事。)当然,任何有责任心的家长都无法完全避免干涉行为,但值得质疑的是我们是否做得过火了。
例如,当孩子的安全面临风险时,我们必须加以干涉,无论这会给孩子带来多大的沮丧;但即便在这个方面,情况也不能永远这么轮廓分明,在做到考虑孩子年龄这个因素的同时,重要的是要意识到孩子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变得更有能力预料和避免危险的发生。(当然,如果他们获得了他们所需要的支持、信任和尊重,会更容易建立这种技能。)这意味着许多家长的管制会逐渐变得更加没有必要,且更有束缚性。那么这当然就会产生一个问题,当我们感觉必须施加干涉时,又该怎样干涉?是温和还是粗暴?是充满感情还是缺少尊重?是附加解释还是不由分说?
即使孩子年龄还小,他们想做的事情是否就真的存在危险,通常也具有争议性。有时我们借用“安全性”来辩护自己因其他理由对孩子说“不”。我们会告诉孩子停止做某些实际上根本无害的事,或者在孩子提出做某件不同寻常的事情时自动说“不”。我们有时会拒绝让孩子做某事,只是因为它会对我们造成不便。你的学龄前孩子想要开始一项庞大的手工艺工程,你知道这会让房间一团糟,他自己无力清理,你说“不”有道理吗?你6岁的孩子想让你参加另一场角色扮演游戏,你和他都要扮演动物,你此时并没有紧要的事要做,但你对这些游戏感到疲倦,你希望他能自己玩。你10岁的孩子边看电视边让你帮他拿零食,这是一个合理请求吗?会让你借此树立一个如何对他人做好事的榜样,还是你应该坚持他自己去拿?还有,你会让孩子选择睡在地板上吗?会让他吃晚饭时把椅子反过来坐吗?
这些情况都不是孩子的需求,而是孩子的欲望,因此不可能预先明确要求家长的正确反应。不过,我的建议是尽可能在任何时候说“是”,它应该成为家长的默认反应,这样你需要很好的理由不答应孩子提出的事,或干涉阻止他们的行为。当然这会引发一个问题:什么是好的理由?然而其仍不失为一个解决问题的明智手段,尤其是如果我们习惯于拒绝孩子的大多数请求。(稍后我会更多阐述家长和孩子一起协商解决方案,以取代简单地批准或不准孩子做某事。)
我们不要对孩子过多且不必要地说“不”,并不意味着我们的安排和需要就不重要。它们也重要,但不至于重要到令我们无缘无故约束孩子、禁止他们尝试做事。其实说到底,养育孩子的整个过程都挺不容易,尤其是当你想要做好时。如果你不愿放弃任何自由时间,如果你想让你的房间保持安静和整洁,那么你或许应该考虑改养热带鱼。
有些家长认为“剥夺”本身就是可取的:“孩子必须习惯于受挫,不妨让他们知道在生活中不能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有时这些家长采用这种论调来美化自己因其他理由而说“不”。但任何一个持此论调的人只需观察到即使是在家长尽量说“是”的家庭长大的孩子,最终经历的挫折也不少。孩子们有足够的机会学会处理受限制,面临自己不可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的事实。孩子不需要家长用本来可以说“是”却说“不”的方法来增加这样的场合。另外,帮助孩子准备应对“真实世界”挑战的最佳手段是让他们经历成功和喜悦,人不会因为童年时被故意制造不愉快而变得更有能力应对不愉快。
除了想让孩子感觉他们自己有能力、让他们享受探险世界、让他们尝试新鲜事物(即使没能按照计划顺利完成)以外,还有一个限制我们说“不”的实际理由。执行一系列永无止境的禁令是很难做到的,这会产生一个两难境地:一方面,我们会感觉被迫退让,最后让孩子随心所欲,结果就是我们在真正必须设定界限的时候孩子不再拿我们当真;另一方面,我们会拒绝变通,因而花大量时间与孩子处于冲突状态,这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极度的不愉快。我的建议是:随机应变。
最重要的问题在于我们决定的理由,以及我们“乐于提供指导、支持孩子选择、与孩子打成一片”的程度;这些要比只是说“是”或“不”更富有挑战性。我所说的这些或许可以被称为“关心型育儿”,与“自动型育儿”完全相反,这需要家长巨大储量的关注和耐心;在某些情况下,其还要求我们质疑自己被养育的方式。
显然,我们不可能仔细照顾到孩子的每一个要求,不可能想通每个反应会带来的后果——尤其是当我们感觉负担过重时。但即使我们不能时刻做到,也应该尽可能多地努力做到。总而言之:如果不是绝对地迫不得已,请不要说“不”,思考你所说的每句话的理由。
不要那么死板
无效养育模式的特征就是愚蠢的始终如一(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也曾说过类似的话)。在特殊日子里忽略规则、偶尔不遵守上床时间、某些情境下放宽在客厅吃东西的禁令。明确告诉孩子这只是个例外,而不是常规,但不要因为害怕“打破先例”而不敢做一个灵活变通、应变自如的家长。
同样的原则也适用于我们对孩子的不良表现如何做出反应。任何行为都应置于“上下文”中去理解,是某些具体情境和具体原因导致的,要考虑到孩子也许今天不舒服,或者可能你今晚感觉不够包容。此外切记,那些最爱抱怨家长“缺乏灵活性”的孩子——听上去好像律师在极力申诉减刑理由——恰是因为他们的家长爱用惩罚手段。相反,当我们以解决问题而非惩戒违法的态度看待问题时,很神奇,所有的人都不再紧张,不再步步为营,不再有压力坚持对“正义”的统一定义(“只要发生这种情况,就必须予以那个反应……”)。不使用惩罚手段,也会让家长腾出精力针对每个孩子给予不同反应,而不是惹得孩子愤怒控诉家长偏心眼儿。公正对待子女并非意味着永远平等对待,一旦没有人关注该实施什么惩罚时,灵活变通也就非常容易做到了。
我同意许多人观察到的情况,就是当孩子在某种程度上可以预测自己的生活时,通常会做得更好。但这也容易做得过火,或者更确切地说,会容易忽视孩子也会有比这个需要更加重要的其他需要。生活在总能预测到不愉快的环境中,又有什么价值呢?比如生活在一个过度管制的家庭里,孩子准知道自己得不到足够的尊重,只是被有条件地爱。重点并不在于孩子是否知道该期待什么,而是他们是否觉得期待到的东西有道理。
最后,除了情境或孩子的差异以外,重要的还有家长的差异。如果妈妈和爸爸对垃圾食品和熬夜的标准存在分歧,孩子会迅速判断出该征求谁的意见,或者甚至会知道如何在两人之间挑拨离间。但我要重申,我们很容易过火或错误地应用育儿指导所呼吁的家长一致性。我们可以称其为“保持统一战线”。但正如爱丽丝·米勒指出的,这会让孩子感觉好像是两个巨人在联合起来对付他。此外,对于孩子来说,有时看到成年人之间的分歧是很健康的,有助于强调我们都是人类,同时也让我们向孩子演示,人们如何在尊重的基础上解决分歧,或者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可以学会干脆容忍分歧。一旦家长被迫在孩子面前事事达成统一,孩子就学不到这些重要的人生课程,更不用说家长这样做本身就是不诚实的行为。
不要匆匆忙忙
我过去时常这样开玩笑地建议低龄儿童家长。显然,我们不能永远掌控我们的日程表,即使我们都乐意时间更宽裕一些。但我已经越来越重视这个问题,我们必须竭尽全力避免迫不得已使用强迫手段的情况。当时间不够时,家长容易施用控制手段,在公共场合时也一样,这二者联合起来则简直能要人命。
另一个好处是:重新安排日程表赋予你等待孩子结束对抗或抵制的奢侈,而不必施加威胁或强行你的意愿。如果他拒绝做你已经决定必须要做的事,你可以说:“对不起,宝贝,但你必须穿上外套,外面很冷,我们要走上一段时间。但如果你想等上一分钟的话,也可以,准备好的时候告诉我。”(我发现自己经常会对孩子说最后一句话。)如果你后退一步,给孩子一点时间,他们通常会从对抗情绪中缓过劲儿来。不过你要意识到,即使允许孩子决定何时服从,你还是在向他们强加自己的意愿,因此这种技巧不应该被不加区别地运用。结合本章第二点原则,你应该在认真思考某个特定要求是否真的以及为何“没商量”之后,才对孩子强调“服从”。
即使在那些我们稍为匆忙的场合下,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要因小失大。傻瓜才会催促一个低龄儿童,因此,“此时花点时间、之后多省时间”就很有意义了。儿子2岁时的一个下午在去超市的途中睡着了,如果我用力将其放在购物车里并匆忙跑在超市的过道上,他一定会感到痛苦(而孩子都喜欢有人跟他一样痛苦。)(意即他一定会闹得你跟他一样心烦意乱。——译者)。相反,我选择轻轻地唤醒他,尽管我时间紧迫,但还是花上几分钟静静地和他一起坐在超市里,将他感兴趣的东西指给他看,帮助他渐渐清醒。最后我们终于顺利而快速完成了购物任务。
在这个整体论述背后隐藏着一个更为概括的论点:与其试图改变孩子的行为,倒不如改变环境。适用于“时间”的理论同样也适用于“空间”。锁上大门会保证学步儿童留在院子里,这远比恐吓甚至劝说他不要到街上溜达更起作用。总的来说,就是做能阻止问题发生的事。如果你预见到孩子很难安静地坐着(例如,在餐厅),那么就随身带些书、玩具或其他可以转移他注意力的东西,而不是对他施以重压,让他自己守规矩。
但这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