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晨(第4页)
“去死吧你!”方筝白他一眼,扭头走出办公室,“我要回去上课了。”
这一年方筝大四,叶遐尔毕业两年,他们的小建筑公司由最初的两个人,扩展成如今的七个人。方筝负责账目、合同,叶遐尔负责设计。
方筝的蜕变大概是从答应做叶遐尔的事业伙伴开始的。她那时其实什么都不懂,叶遐尔邀请她,也不过是欣赏她的努力,或许还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心理,但方筝的努力却超乎叶遐尔的想象。她买了不少建筑类书籍,报了英语班,也开始订购过去碰都不碰的时尚杂志,令整个寝室的同学都跌破眼镜。
大三结束时,方筝毫无悬念地成为B大的抢手货,丝毫不输当年的叶遐尔。可方筝和叶遐尔不同的是,她不风流只高冷,人人都知道,没有人拿得下计算机系的高冷之花。是的,她有了新的名号,和过去截然相反。
当然,早方筝两年毕业的叶遐尔也没闲着,这三年时间里他的女朋友换了六个,倒不是因为风流,而是比风流还要糟糕的理由。他很忙,忙到没时间照顾女友,自然每段恋情都不会有好结果。
创业期的叶遐尔还特别邋遢,时常忙得一周都不记得刮胡须。常常要方筝催促他,他才舍得去找剃须刀。在卫生间里,他一边刮胡子一边无奈地嘟囔:“丑丑,你真过分,你看过去我也没有嫌弃你不会打扮啊……”
方筝正在办公室理账,没接话,隔着两道门十米开外的距离,叶遐尔也不知道她究竟听清没有,只好笑笑作罢。
07
大四的最后半年,方筝变得比过去清闲了许多。那段时间叶遐尔在盯市郊一个农家乐的改建工程。老板大概是个处女座,来来回回逼得叶遐尔改了数十次图纸,施工一度停滞,老板却依然不满意。叶遐尔的倔脾气犯了,和他大吵一架,说不做了。
方筝带着汤去公寓看他的时候,叶遐尔正站在露台上发呆,手指间是燃到一半的香烟。
时值傍晚,城市那一头的浮云被夕阳染红,美得安静而又惊心动魄。方筝忽然没来由地想到一首老得不能再老的歌:浮云散,明月照人归。
她不禁有些怅然。
北京这座城市或许有许多令人厌烦的地方,交通拥堵,空气质量糟糕,生活压力巨大,却仍有无数人选择留下。方筝想,或许他们跟她一样,只是留恋这一刻的晚霞,或者日落后偶尔才得见的明月。
因为稀少,才更显珍贵。
她知道叶遐尔最近压力很大,但她不知道叶遐尔何时学会了抽烟。叶遐尔和方筝认识的所有工科男都不太一样,他干净、坦**,即便感情履历表丰富了些,却从不乱来,一场恋爱结束后才会开始另一场。他的爱好是红酒与拼图,方筝曾去过他的公寓,他开门的时候,地上曾放着一幅一万块的巨型拼图,他才拼了一小半。看见她,他笑得前所未有的腼腆。哎,别笑话我的小孩子爱好。
他的风流里饱含童真。
有一种莫名的酸楚忽地漫过方筝的心间,等她反应过来时,她已经站在离叶遐尔一步开外的地方,情不自禁地伸出手,试图从身后拥抱他。
可突然,她吓得一下子清醒过来,赶紧将手缩了回去,转而蹲下身,佯装去拾地上的烟头。
叶遐尔这才发现她,嗓子哑哑的:“丑丑,你怎么来了……不是忙着毕业吗?”
“差不多了。”方筝不敢看他的眼睛,胡乱将保温桶塞到他怀里,“食堂买的,猜你不会好好吃饭。”
“你这么一说我还真饿了。”
那忧郁似乎一扫而光,叶遐尔又恢复到方筝所熟识的模样。
他们坐在叶遐尔的客厅里一起喝着汤。
“方筝……”
“嗯?”
“明天陪我去跟客户道歉吧,我怕一个人又会控制不住情绪,以前总觉得自己还算成熟,现在想想,其实幼稚得很。”
方筝不知道怎么接话,只好默默地点头。饭后她去洗碗,叶遐尔一个人在客厅发呆。
这个星球的夜总是降临得悄无声息,城市没有星空,便由灯火装点。叶遐尔习惯性地点了一支烟,想了想,还是掐了。他还记得方筝刚才的表情,有一点惊讶,更多的是心痛。
那天是方筝在叶遐尔公寓待得最久的一次,两人也没聊天,只致力于叶遐尔新买的巨型拼图。天快亮的时候,那幅拼图总算拼出了个大概的轮廓。
方筝问:“是瓦尔登湖?”
叶遐尔颔首:“年底结账后我请你去这里旅行吧,你大三那年不是总抱着一本《瓦尔登湖》吗?”
方筝点点头,没答话。她一个理科女,哪里会真的喜欢梭罗的那种调调,只是他当时的女朋友念欧美文学,她不知为何,在心里偷偷较劲儿罢了。
不过这都是他不知道的往事而已,他也不必知道。
08
清晨,窗外忽然下起暴雨,方筝本要坐公交车回学校的,可因为这场雨,叶遐尔坚持要送她。
叶遐尔的车是新买的,不贵,他本就非富贵出身,买车也不过是为了便利。可即便如此,方筝仍坚持不让他停在楼下,似乎害怕被人误会。
叶遐尔觉得好笑,想来方筝大概忘记了,他们之间不论真假,多少是有过些暧昧岁月的。只可惜当初叶遐尔无心,方筝无意,有些故事就像没来得及弹奏的曲子,不知不觉消弭于无声。
没等叶遐尔多想,方筝已回到车里,她特地换了高跟鞋与连衣裙,头发扎了起来,看上去格外专业。
“我们走吧。”方筝催促他。
叶遐尔愣怔片刻,这才发动引擎。